社保费率降低后,不影响参保人员总体待遇水平

【社保费率降低后,不影响参保人员总体待遇水平】

社保费率降低后,不影响参保人员总体待遇水平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明确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以及国家关于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在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上海市出台政策,进一步降低本市部分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

涉及三个险种 五险费率总水平为43%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共涉及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总体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

具体调整方案为:养老保险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21%降到20%;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11%调整为10%;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即从1.5%调整为1%。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后,本市五项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总水平为43%,其中养老28%,医疗12%,失业1.5%,工伤0.5%(具体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加浮动费率办法),生育1%。据测算,这次费率下调后,预计2016年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据了解,该项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并对2016年1月1日至政策公布前企业按照原费率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施清算。

费率降低后 不影响参保人员总体待遇水平

费率降低后,社保待遇会不会降低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

从总体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重代际平衡。从个人看,具体个人待遇的.确定主要取决于职工本人退休时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职工本人的平均缴费工资、职工本人的缴费年限和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四个因素;职工个人退休后的待遇增长在国家统筹安排下,主要考虑物价增长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本次下调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会对上述养老金待遇确定和增长因素产生影响,因此也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个人养老金待遇水平。今后,还会根据国家部署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继续适当提高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水平,确保退休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主要取决于个人账户计入标准、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今年这四个因素“三不变一上升”,即个人账户计入标准、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不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9万元上升到42万元。因此,这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下调后,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仍会有适当提高。今后,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继续适当提高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

失业保险不设立个人账户,失业保险金的水平主要取决失业人员的年龄和累计缴费年限。本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不会对上述两个因素产生影响,也就不会影响到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水平。尽管这次下调了失业保险金费率,但仍从4月1日起继续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今后也还将根据物价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继续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