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篇)

当我们有一些感想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篇)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1

省委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制度形式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给“想为、愿为、能为、善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这对于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具有重大意义。

推进“两聚一高”,是开拓性的事业,需要一大批敢啃“硬骨头”、敢于攻坚克难的优秀干部。他们敢闯敢试、敢作敢为,勇于走前人没走过的路、做前人没做过的事,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失误或差错;他们勇往直前、披荆斩棘,很可能触动一些人的“奶酪”,讲一些得罪人的话,做一些得罪人的事,往往会受到误解和非议。从组织上来说,旗帜鲜明支持、保护、鼓励担当者,给他们吃下“定心丸”、系上“保险绳”,就能让他们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在全省形成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把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担的是改革中的风险、探索中的失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绝不是对违规逾矩者的纵容和庇护。如何做到既宽容和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又坚决防止纪律松绑、管理松懈?关键要把握好政策界限。要严格区分有禁与无禁、为公与为私、有意与无意、集体决策与独断专行,既不能让大胆探索的“领头羊”成为改革失误的“替罪羊”、让干事创业的干部流汗又流泪,也不能让那些假改革之名、谋私利之实的人钻空子、占便宜。容错、试错、纠错,是一个完整的政策链条,要努力形成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有错必改的一整套机制,不断激发各级干部勇担当、谋实干的热情和动力,推动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本身也是负责担当的体现。在一线冲锋陷阵的党员干部,最怕在误解和非议面前孤立无援,找不到组织,也看不见领导,在组织面前道不了实情、在领导面前说不了心声。只有坚持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才能引导广大干部做锐意创新的战斗员、深化改革的践行者、推动发展的实干家。要树立事业为上、注重实绩实干的用人导向,建立精准、规范、科学、多维的政绩考核体系,大力选拔想干事能干事、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各级党组织和上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清肩负的责任,努力当好广大干部敢于担当的支持者、鼓励者和坚强后盾。

为担当者担当,敢于担当的干部才能繁星璀璨;为负责者负责,敢于负责的干部才能勇往直前。省委《实施意见》的出台,吹响鼓励改革创新的号角,树立支持干事创业的大旗,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动力,勇做改革的探路人和开拓者,尽心谋事、尽力干事、尽责成事,努力汇聚起推进“两聚一高”的强大力量。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2

古人云:“人非草木,孰能无过”,这句古语教会了人类从古至今做人的硬道理。近些年来,在我国党内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不断发现多例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为领导者错为,上级党员领导为官者乱为,就“容错”这一词只针对那些为官错为者而言,并不针对那些为官乱为与不作为者的袒护,容错机制是对广大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敢干事、爱干事撑腰,却成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一把暴风雨吹不翻打不破的保护伞,为这些为官作风不正的党员领导干部罩上了一个刀枪不入的`金钟罩。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要从严治党,以身作则,积极做事,不怕做错事、只怕乱做事,犯错是每一个人都少不了的,在生活中都会遇到犯错的可能性,但是当自己知道犯错误时,能积极改正过来,不要让错误一直错下去,千万不能容错,容错是最可怕,被容错的干部要善于纠错,容错的领导者要坚持自身的先进性,要以被容错者的典范例子引以为戒,容错的领导要常对被受容错的党员领导干部做好监督,要做到我错我改,你不错你别进来的效果。

人恒过,然后能改,既错及改、被容错者善改,方可出强、好干部;人心别有侥幸、得容错者屡错、容错领导者纵容,方可导致千错万错。

容错,只就为官错为者而容,对于为官不作为与乱为者方不可容也,优秀的领导干部并非从未错,就因有错及改,终究成为敢做敢为、愿干爱干的出众好干部。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3

为维护政治生态,激发全市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激情,近日,太仓市从制度层面出台了《关于建立防错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党政干部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探索建立防错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撑腰鼓劲。

《暂行办法》重点围绕“防错容错纠错”三个方面建章立制:一是防错于前。从强化日常思想教育、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等方面入手,坚持抓早抓小、注重预防,民主集中、科学研判,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二是容错定心。首次明确了10种情形可以申请容错及5种不属于容错范围的情形,并强调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经认定后可以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这不仅给党员干部一颗“定心丸”,鼓励干事创业,更提醒党员做到心中有戒,不能“任性”用权。三是有错必纠。对符合容错条件,存在过错失误,但达不到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按照有错必究、抓早抓小原则,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纠错,消除党员干部懈怠心理和解决为官不为现象。

“防错容错纠错不是违规违纪的‘挡箭牌’,而是让党员干部做到事前防错及明白容错的范畴,”太仓市委、市纪委书记邹洪凯说道,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以合理容错、及时纠错来澄清保护党员;另一方面也不会以防错容错纠错为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开脱,而将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确保防错容错纠错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