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_______分店工作期间,承诺完全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1、服从企业的日常工作时间安排及月休、节假日休息时间的加班安排。加班时间按国家《劳动法》要求核算加班工资。在任职期间,由于加班行为或工资收入构成涉及法律、法规的,或因个人违规行为被企业解聘或自行离职的,均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及因此产生的一切连带责任,一切后果与佛山市嘉业事业连锁发展有限公司无关;
2、在任职期间,维护商品、公司财产安全,不贪公司的一分一毫,不偷窃,时时提高警惕,积极检举、揭发内盗行为。凡检举、揭发内盗行为者,公司将为其保密,并酌情奖励500-1000元。总部对于内盗行为,将制订一系列惩罚制度,并公布于众!
3、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的`思想;
4、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顾客服务;
5、树立廉洁奉公,公私分明的工作态度,做到“手过万金,一尘不染”;
6、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
7、不准私带现金上收银机,一经发现视同货款上交;
8、不可放置任何私人物品(除圆珠笔、抹布外);
9、在收银台工作时,不可擅自离岗;
10、不可任意打开收银机的抽屉查看,点算现金;
11、当班期间应随时注意收银台的动态,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主管或经理;
12、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
13、熟悉超市的促销营业活动,以便于回答顾客的询问或主动介绍;
14、严格遵守收银员职业道德规范,不违规操作、不舞弊、不偷钱,不私自挪用货款。前台收银员应按时将所产生的收据、发票、票据上报公司,及时进行对帐,不虚报不谎报。
15、不里应外合,勾党结派,合谋盗窃公司财产;
16、虚构退货私吞现金以及商品特价时期已过,但收银员仍以特价销售等;
17、利用职位之便,借着与顾客熟悉的关系,故意漏扫部分商品或者私自键入较低价格抵充。
如违反14-17任何一项,罚款500-100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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