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一、总则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教学信息员工作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日常教学信息采集的最有效方式,为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要求

第二条教学信息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进步,责任心强,办事公正;

2.学习成绩优良,工作积极、主动,关心学院发展;

3.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并愿意担任教学信息员工作。

第三条教学信息员主要职责:

1.收集、整理日常教学信息,真实反映教师、学生、管理者的实际状态;

2.收集、整理学生的真实想法,客观反映学生的基本状态与要求;

3.捕捉敏感问题、不良现象,及时为学院提供具体干预的.基本素材;

4.协助各级教学督导组织开展学生评教活动。

三、运行过程

第四条教学信息员从在校学生中选聘,一般每个班级1名,任期一年,受聘者由所在系颁发聘书,学生毕业自动解聘。

第五条为便于管理与考核,教学信息员优先从各班学习委员中聘用,教学信息站站长则优先从学习部长中选聘。

第六条教学信息员由所在系的教学信息站负责日常管理;教学信息站接受院、系教学督导组织的双重领导,由所在系教学督导室负责具体管理。

第七条教学信息员采集信息后,一般信息直接送所在系教学督导室,重要信息直接送教学督导处。

四、工作考核

第八条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考核纳入学生考核体系,与优秀干部评选、奖学金评比挂钩,并对表现突出者授予“优秀教学信息员”称号,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九条教学信息员凡违反规定或不能履行职责,将按一定程序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