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汽车租赁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XXXXXX

地址: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

承租人(乙方):XXXXX

注册地址:XXXXX

营业执照号: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XX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XXXXXXX汽车,车牌号码:XXXXXX。(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XXXXX年,自XXXXX年X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XXXX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XXXX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车辆租金XXXX元/月,于每月XXXX日支付XXXX月租金.或者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根据第四条确定是否包含此内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XXXXX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

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注:雇佣甲方驾驶员时适用本条.)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押金条款(此条可有可无,视具体情况而定)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三亚道路运输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码: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车辆名称:________型号:_______颜色:_____车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止,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元。

行驶区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

起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返还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 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

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如发生事故,事故修理费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损失费用在1200以上的按执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失费用在 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旧费,(车辆自挂牌之日起未满两年的按30%,两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

10、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第七条 担保条款

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 补充条款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汽车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________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个人汽车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租赁车辆名称型号及牌号见附近一,车辆状况见附近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详见附近一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力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车辆时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

4、 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5、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 不承担租赁车辆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7、 国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力及义务

1、 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等证明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3、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4、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5、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示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它物。

6、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 协助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及车辆证件。

8、 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驾驶。

9、 如需续租车辆,需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输续租手续。

10、 辆牌照及有关证件,如有遗失,应承担补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11、 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检验交接单》登记无出入。若出现刮、蹭、划痕等现象或证件不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用其它相应的费用。

12、 严禁承租车辆用于教练车使用;严禁用租赁车辆参加竞赛;严禁装载易燃、易爆、腐蚀性及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13、 不得使用承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4、严禁利用承租车辆从事客、货营运;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5、押金不得用于冲抵租金。

16、 承租方还车时需交纳交通违章押金1000元,一个月后查询无交通违章记录退还。

第五条:车辆保险

1、 出租方为承租车提供的保险祥见随车保险卡。承租方自愿买其它险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2、 车辆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方。

3、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必须送达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定损及维修。

4、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事故定损费用,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0%的车辆损失加速折旧费;车辆事故、修理期间,租金照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凡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条款内容的行为,均视违约。

2、 违约金数额为车辆租赁押金。

3、 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4、 承担方逾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还需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第七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人)自愿为承租方租赁车辆提供担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所提供担保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附件

1、 本合同各自方签字后生效,签字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检验交接单》等作为本合同的织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附件二、《车辆检验交接单》

附件三、《承租人须知》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一个车队(共计XX辆货车)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XX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XX万元,共计XX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XX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____月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出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

甲方: (承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合同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人民币 元,车辆租赁抵押金人民币 元,每月 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合同期限为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车型为 ,车牌号为 号的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合同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合同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 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承担本合同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担合同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合同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 公里或车辆已行驶 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合同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合同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的违约金。

(四)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合同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二)合同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车辆交接单》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相关条款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全部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根据合同约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赁车辆,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将车辆过户给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由承租方负担。如过户时须提供占地证明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承租方可以选择退还车辆或以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购买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约定费用。

3.按车辆性能要求、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辆年检及维修保养。

6.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承担不高于2%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赁车辆状况

出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为。车号,颜色,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号码。

第六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月。

第七条租金、押金及违章保证金约定

1.单车车辆租赁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2.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抵押金_______元整,及违章保证金_______元整。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叁个月,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该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没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出租方应将违章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

5.租金采用预付费方式,租金按支付。根据承租方情况,每支付租金日期最迟不得超过。

6.租金、押金及违章保障金一经商定,不随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而变动,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租赁汽车质量问题的处理(特指在汽车生产厂家承诺的索赔期内车辆)

租赁汽车质量问题应由出租方负责向厂家索赔。索赔过程承租方有权参加。超出厂家规定索赔期限和项目,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方无权以租赁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应自行解决索赔期后和索赔范围之外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保险约定

1.出租方负责在本合同签署之日为车辆投保,被保险人为出租方。险种必须为第三者(2万元以上)、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并使之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保单复印件交承租方。

2.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失,车辆损失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3.双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内所有国家规定的车主负责制中,车主应承担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并承诺保证承担全部车主责任。

4.在履行合同期内,与本合同指定车辆有关的任何违规、交通违法及肇事行为,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损失(含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车辆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车主责任、驾驶员责任以及相关的所有民事赔偿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所有损失(合同预期利益损失包括在内)。

5.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及责任。

6.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期间,车辆发生被盗、灭失情况,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须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的租金。

7.由于事故处理、车辆维修/保养/车检、车辆被扣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承租方未使用租买汽车的期间的租金照付,不得扣除。

8.在租金全部结清前,租赁车辆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经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后),使承租车辆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方不再返还已收取的租金,承租方须在保险公司定损后两日内结清全部租金,车辆残值归承租方所有。

第十条:车辆的保养、修理

1.在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应对租赁车辆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车况及承租方使用的安全性。

2.承租方须保证其驾驶员有证按章驾驶。

3.承租方对租赁车辆承担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的处理

1.如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并采取下列措施:

A要求承租方即时付清租金余额及一切应付款项。

B从抵押金中扣除或由承租方支付相当于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2%的违约金。

2.当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租金时,出租方除有权采取上述前款规定的所有措施外,有权按应付租金12‰的标准,每日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将从承租方支付抵押金或每次交付的租金中先行扣抵,直至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滞纳金为止。

3.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租赁车辆所有权属于出租方,不得作为承租方财产列入破产清算范围。承租方在租赁车辆过户到承租方名下前,不得将租赁车辆抵押、出售、还债、出资或作其他处分行为(除非承租方已结清所有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非法行为。

4.在车辆产权未过户到承租方或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出租方原因未及时对车辆进行年检、交纳保险、车船使用税而给承租方造成的罚款或损失由出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条所述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未结清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第十一条之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无权对租赁车辆主张任何权利。

出租方如办理过户与上级公司资产管理规定相冲突,承租方允许推延过户期限一年。期间该车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保险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为办理。

出租方可根据承租方要求将车辆过户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办理过户时,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车辆延期过户的,承租方应继续向出租方交纳保险费、验车费、车船使用税及代管费等相关费用并继续对车辆使用期间引发的各种责任及造成的各种损失负全部责任。同时承租方按出租方规定政策就车辆代管的事宜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由合同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当事人均有权向太原市本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及附则

1.本合同执行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持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在签订。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办人(签字):____________委托代办人(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效证件(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有效证件(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驾驶证号码: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车辆名称:___________型号:_______颜色:_____车号: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止,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为期贰年。

押金: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租金: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贰年。

首付: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止续交全年租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以此类推支付下一年的费用。合同到期后甲方将此车收回。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4。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10。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承担此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保险、保养、维修、违章等)。

第五条 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

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 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第七条 担保条款

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 补充条款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