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租赁合同范文锦集九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汽车租赁合同范文锦集九篇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货运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为明确汽车租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合同形式,标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条 本合同为汽车租赁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车辆所需的资信证明,交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相关证照齐全有效的车辆。

第四条 乙方因生产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型号(手挡/自档)的租赁车壹辆。该车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本车规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体车辆状况和随车设施详见《租赁车辆交接单》。

第五条 租赁车辆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准驾车类别与租赁车辆相符。

第六条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时止,合同有效期为___个月。租赁期以天(24小时为一天)为计量单位,计时间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计算,超过7天的按一月计算。租赁计算的起止时间以《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如双方无异议,此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_____月。

第七条 1,甲乙双方应在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月租金为人民币(“人民币”以下简称“元”) _________元(含税/不含税)。支付方式为_____付。

2,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车辆时,每___不得超过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 ____元收取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为 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该风险保证金仅作为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损害甲方利益的保证,其返还方式为:在租赁期满之时,甲方未发现乙方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计利息返还 _____元。违章曝光押金于租赁期满后15日内,甲方未发现乙方因交通违章曝光的,不计利息全额返还。

第八条 租金和相关费用结算的基本币种为人民币。如结算时使用其他币种的。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日的挂牌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结算。

第三章 车辆交接

第九条 车辆交接须在甲方指定的营业地点和营业时间内进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车辆租赁时,甲方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随车设施完好,并将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应认真了解掌握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项,并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随车设施完好的责任。在车辆交接时,甲乙双方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及随车证件,如实填写《租赁车辆交接单》交接完毕签字确认。

第四章 违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险

第十一条 由于乙方原因致租赁车辆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暂扣给予违章曝光和扣押证件罚款等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租赁车辆交通违章曝光后甲方应主动通知乙方,协同乙方处理车辆交通违章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证照遗失等,乙方应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承担由此 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甲方得知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案,积极协助乙方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应办理租赁车辆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和国家强制性保险。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赁车辆相关的其他险种,应承担该险种的费用,甲方负责办理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相关手续。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前款保险手续等原因导致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责任租赁车辆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 由于承租方责任导致的理赔行为,需负担车辆实际损失1500元(含)以内(购买不计免赔险后除外)、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及由此产生的第二年保费上浮的部分(本年度保费的10%);

2 加速车辆折旧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按照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总数的xx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间享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 办理租赁手续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

3 乙方名称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的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4 租赁期间内租赁车辆发生各类机械故障或车辆损坏事故的,须到甲方制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不得擅自维修或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厂维修。由于任意一方责任造成的机件故障,损坏的,修理费由任意一方承担。

5 妥善保管车辆的证件牌照等,定期检查机油刹车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定期检查车辆设施,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6 租赁车辆如需添加油品,必须使用该车辆生产厂家允许使用的油品。

7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拆卸租赁车辆上的设备仪器和零件,乙方必须保留租赁车辆的甲方特征标志,不得擅自摘除涂改和破坏。

8 乙方不得擅自赠予,转让,转租,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以及有其它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9 不得将租赁车辆进行一下活动:用作教练车,参加竞赛,做抗震抗压等测试以及其它有破坏性的驾驶或实验,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不得超载人和物,不得运送易燃易爆腐蚀物品,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运输管理规定。

10 不准将租赁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不准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有损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动。

1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超过72小时。

12 车辆发生紧急故障或异常时,应立即停车并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13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配合甲方维护保养。

14 乙方还车时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经检验有刮擦碰撞等情况的,应按修理行业收费标准赔偿损失,并承担甲方在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和租赁车辆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六条5、6、9、10款规定的,经乙方提示后仍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第十七条2,4,7,8,9,10,11款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以及支付合同期内的剩余所有租金,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不予退回并不承担因收车对乙方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一条 甲方或者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第七章 合同变更,解除合同,纠纷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担保人和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附加条款: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制定二oo三年十二月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 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合同编号:

┌──────────────┬─────────────┬─────────────┬──────────┐

│承租方 │ │电话 │ │

├──────────────┴─────────────┼─────────────┴──────────┤

│住 址/地 址 │ │

├─┬─┬──┬──┬──┬──┬──┬─┬─┬─┬──┬┴─┬─┬──┬──┬─┬──┬──┬─┬─┬──┤

│证│ │证件│ │ │ │ │ │ │ │ │ │ │ │ │ │ │ │ │ │ │

│件│ │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办人 │ │电话 │ │

├─────────────┴────────────┼──────────────┴───────────┤

│住 址/地 址 │ │

├─────────────┬────────────┼──────────────┬───────────┤

│保证人 │ │电话 │ │

├─────────────┴────────────┼──────────────┴───────────┤

│住 址/地 址 │ │

├─────────────┬────────────┼──────────────┬───────────┤

│驾驶员 │驾驶证编号 │档案编号 │电话 │

├─────────────┴────────────┴──────────────┴───────────┤

│ │

├─────────────────────────────────────────────────────┤

│ │

├─────────────────────────────────────────────────────┤

│ │

├────────┬───────┬─────────┬──────────┬─────────┬─────┤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燃料标号 │租金标准 │保证金 │

├────────┴───────┴─────────┴──────────┴─────────┴─────┤

│ │

├─────────────────────────────────────────────────────┤

│ │

├─────────────┬────────────┬──────────────┬───────────┤

│起租时间 │应还时间 │租期 │限驶里程 │

├─────────────┼────────────┼──────────────┼───────────┤

│ │ │ │ │

├───────────┬─┴───────┬────┴───────┬──────┴──┬────────┤

│超程费 │超时费 │预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

├───────────┼─────────┼────────────┼─────────┼────────┤

│ │ │ │ │ │

├─────┬─────┴─────────┴────────────┴─────────┴────────┤

│合同变更记│ │

│录 │ │

├─────┼───────────────────────────────────────────────┤

│特别约定 │ │

├─────┴───────────────────────────────────────────────┤

│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时)起生效 │

├────────────────┬────────────────────┬───────────────┤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保证方(签章): │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租赁车辆名称型号及牌号见附近一,车辆状况见附近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详见附近一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力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车辆时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

4、 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5、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 不承担租赁车辆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7、 国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力及义务

1、 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等证明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3、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4、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5、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示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它物。

6、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 协助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及车辆证件。

8、 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驾驶。

9、 如需续租车辆,需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输续租手续。

10、 辆牌照及有关证件,如有遗失,应承担补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11、 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检验交接单》登记无出入。若出现刮、蹭、划痕等现象或证件不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用其它相应的费用。

12、 严禁承租车辆用于教练车使用;严禁用租赁车辆参加竞赛;严禁装载易燃、易爆、腐蚀性及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13、 不得使用承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4、严禁利用承租车辆从事客、货营运;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5、押金不得用于冲抵租金。

16、 承租方还车时需交纳交通违章押金1000元,一个月后查询无交通违章记录退还。

第五条:车辆保险

1、 出租方为承租车提供的保险祥见随车保险卡。承租方自愿买其它险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2、 车辆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方。

3、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必须送达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定损及维修。

4、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事故定损费用,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0%的车辆损失加速折旧费;车辆事故、修理期间,租金照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凡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条款内容的行为,均视违约。

2、 违约金数额为车辆租赁押金。

3、 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4、 承担方逾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还需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第七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人)自愿为承租方租赁车辆提供担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所提供担保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附件

1、 本合同各自方签字后生效,签字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检验交接单》等作为本合同的织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附件二、《车辆检验交接单》

附件三、《承租人须知》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以租给乙方使用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为甲方购买提供货运汽车, 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

第二条租期共计____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车辆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 甲方应当合同生效日起当日内向乙方提供租赁车辆,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运输费用.

第四条车辆租金为月租金 元按季度支付,于每季度月初10日支付.运输费用按市场价格结算,运费结算时间为每月30日,支付时间为下月月初10日前.

第五条对租赁车辆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汽车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车辆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2)租期内租赁车辆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车辆,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

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车辆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3)为了保证租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和车辆发生的燃料费用均由乙方自付。

(4)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车辆的处理:

A、续租

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车辆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

第六条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车辆使用的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内未能交付租金,或违反租赁车辆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

(2)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七章 合同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相关规章,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从_____年 月 日 时起到_____年 月 日 时止,交付给乙方使用。租车费用 5500 元/月,共66000 元。租期两 年,合同为年签制。此车辆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机驾驶。

第二条:租金及交付期限

1. 本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 66000 元整,大写__陆万陆仟元整。

2. 租金支付方式为 年付制 。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一年年租金人民币 66000 元,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 年 月 日 。归还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还车时间超过预定时间壹小时以内,不收取超时费用,超过壹到肆个小时按照超时半天计算,超过肆小时以上按照一天计算。

4. 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车辆押金 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据。押金应本在合同顺利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甲方车辆损失、事故责任损失或者其他应由由乙方承担过错责任的损失,则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汽车保险单及购置税等)。

2.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交强险及不计免赔险。

3.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4.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5.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车辆自然折旧耗损造成的损失和故障,以及因车辆本身质量、缺陷、不足等原因发生的损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担责任。

3.本车使用93号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车辆损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负责在车辆保修期内对车辆进行免费定期保养、正常保修和年检,甲方予以协助。(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5.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6.如在租赁期间因违章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冲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7.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天 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9.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乙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章、赔偿责任。

10. 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如划花车身)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乙方承担。

11. 甲方要保护好乙方车辆上的特征标志,不得涂改遗失,严禁私自拆、换车辆上的任何部件及设备,严禁拆动里程表

12. 租赁期间,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汽车被盗或被抢或发生自然燃烧,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分和车辆理赔期间的租金损失。

13. 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 车辆行驶里程范围

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每月行驶里程里程为 公里,超里程加付0.8 元/公里 。

第六条 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 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 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七条 合同变更及附近补充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或删除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并达成补充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期满后,乙方未办理延期手续,也未按时归还甲方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要予以赔偿。

2. 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首先付清实际租赁期间的租金并赔偿甲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

3.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由于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乙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变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因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属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备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处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权人: 证件号:

电话: 电话:

附件:

1. 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证件或标志

2. 乙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租车授权书或乙方的司机驾驶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汽车租赁合同 篇7

甲方:XX汽车租赁 乙方:

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实现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公司或个人所属的自驾车辆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自愿将其个人所属的自驾非营运车辆 1台,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

2、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经营权。

3、委托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出租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包括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书》及办理相关的发车、验车、结算、开票等手续。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计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如下方法对前述委托租赁车辆已实际发生租赁业务的日租赁收入进行结算:

(1)、甲方收入:按乙方车辆实际出车天数的租金总额 的百分之二十(以租赁结算单为准)

(2)、乙方收入:按车辆实际的出车天数的租金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以租赁结算单为准)

2、车辆租赁结算底价,如确需随市调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新价格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甲、乙双方按照当月结束后进行结算。

三、车辆事故赔偿、救援业务流程

1、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车辆本身引发的车辆故障,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和车辆保险理赔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获理赔费用归乙方。

3、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维修费用由甲方协助乙方评估和处理,并按乙方车辆维修所提供票据由肇事者给予赔付。

4、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担所有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含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甲方也将协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赁该车辆当日租赁门市价格50%的车辆事故停驶费用,因肇事者人为所造成车辆事故停驶所有费用归乙方所有。

5、车辆事故赔偿、救援等费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给乙方。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和权利

1、委托经营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有权自主经营并随时调用乙方车辆。

2、甲方全面负责车辆的租赁及业务服务等一切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享有乙方车辆的价格和车型的推广权。

3、甲方严格办理每台乙方委托租赁车辆的租车、验车手续。如发现证件、随车物品等丢失,应严格按照规定向用车人索赔,并将赔付费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证拥有全部委托租赁车辆的绝对所有权,并向甲方保证对委托租赁车辆有全权经营处臵权。

5、乙方保证全部委托租赁车辆均权属清晰,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各种可经营证照及规费齐全有效,可随时投入运行。

6、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时,已为租赁车辆投保如下保险项目:

(1) 车辆交强险;

(2) 第三者责任保险;

(3) 汽车损失险;

(4) 车上人员责任险;

(5) 盗抢险;

(6)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7) 玻璃单独破碎险。

合作期内今后各年的委托租赁车辆的保险,乙方亦须按上述保险项目及时投保,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4、乙方须及时对委托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及时处理不能达到待租车标准的车辆,不得影响甲方的租赁经营。乙方交车时行车证、保险卡等相关车辆营运资格证件需齐备并保持车辆整洁。

5、车辆交付时无任何交通事故未尽事宜和产权纠纷。

6、车辆必须配备GPS车辆定位系统,由公司统一管理。

7、乙方须承担委托租赁车辆的日常维修费用和非甲方责任和承租方责任的故障维修费用。

五、其他事项

1、合作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合作自动解除届时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续签委托租赁协议。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XX汽车租赁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单位:

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选定车型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圆人民币(大写),车辆租赁抵押金圆人民币(大写)。

三、协议期限为甲方从年月时起将车型为,车牌号码为的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变卖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协议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交通罚款费及乙方支付的车损维修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出售等他项权利的;

(4)乙方有损坏或私自更换甲方车辆附件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5)乙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五)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等操作不当行为致使发动机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还车时,必须将使用车辆清洗干净后交接,或者配合甲方将乙方使用的车辆清洗干净,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出车前为满油状态,乙方在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和20元的加油费。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出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协议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扣分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以及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条款

1、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车损和第三者责任险,若长期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乙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车辆发生各种事故,乙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保险公司免赔额和维修停驶期间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损失额的3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汽车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 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 , 座,车号:沪 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 %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

三、 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四、乙方收集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

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

七、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页责。

八、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