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大楼日常管理规定范文

办公大楼日常管理规定范文1

一、中心公共场所保洁管理方面

办公大楼日常管理规定范文

(一)中心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由中心聘请专职保洁员按照划定区域统一清扫。

(二)窗口的办公区域,应每日一次保洁(在上班前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洁,整理摆放好物品)。

(三)为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窗口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者必须树立“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倒茶叶渣,不随处悬挂、张贴宣传资料,工作资料、用品摆放整齐。

(四)一至三楼服务大厅内严禁吸烟,保安员要起监督作用。

(五)中心不定期对窗口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公布卫生检查结果。

二、安全保卫管理方面

(一)中心整体的'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由中心负责。

(二)窗口必须做好本责任区内的防盗、防火、防诈骗、防治安隐患工作,以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及财产、人身安全。

(三)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应做到“三好一无”:即物品整理好、电源关闭好、柜门锁好,无事故隐患。

(四)要注意安全用电,正确使用用电设备,不得随意安装、更改用电线路和电掣,增加用电设备、安装或更改用电线路、电掣等需经中心批准。

(五)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中心统一发放的工作卡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窗口内。

(六)窗口工作人员需在非对外办公时间加班的,必须凭中心统一发放的工作卡或本单位工作证,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窗口如需集体加班的,须提前告知中心。

三、停车场管理方面

(一)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者必须按中心规定从指定的出入口进入和驶出停车场,并根据车辆的类型、大小,停放在划有标志线的车位内,不得乱停乱放。

(二)进入停车场停车、取车时,必须服从保安员的指挥。

(三)窗口有固定车位的车辆,必须停在指定车位上;没有指定车位的车辆,不得停在固定车位上。

办公大楼日常管理规定范文2

一、 总则

第一条:办公楼是集团公司总部办理公务活动的场所,为保障办公楼正常运转,维护文明、舒适、宁静的工作环境,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机关和纸厂、板厂全体员工,以及到办公楼办事的临时往来人员。

第三条:大楼内的一切房产设施、设备,由资产运营部登记造册,行政部负责管理。行政部具体履行对办公大楼的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动和改建。

二、 文明办公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举止文明,仪表庄重。在楼内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接待客人要热情、礼貌待人。

第五条: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禁止穿超短裙、背心、拖鞋进入办公楼。醉酒、携带宠物者,不得进入大楼。

第六条:办公地点应保持整洁,办公桌椅统一放置,不准随意搬动,办公用品做到放置有序。

第七条:大楼内各种办公、公用、专用设施,全体人员应自觉爱护,定期清扫、保养、检查,保护其良好的性能。

三、 环境卫生

第八条:应自觉爱护办公楼内的公共卫生及各类公共设施。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各类杂物。严禁乱贴、乱刻、乱写、乱画、向窗外抛掷杂物。

第九条:各办公室垃圾袋不随时随地乱放,统一在当天下班时放置在楼道垃圾箱旁。

第十条:卫生间坚持每天清扫,正确使用,不准将烟头、果壳、塑料袋、废纸等杂物倒入厕所和水池内。便纸要入篓,便后要放水冲洗。

四、 安全保卫

第十一条:楼梯间、消防通道、走廊、门厅等公共场所要保持清洁和畅通,不准堆放各类物品,楼内严禁动用明火,焚烧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楼内。

第十二条: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管好文件资料,对有密级的文件资料,下班后要将其锁入文件柜。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如发现门窗、水电设备损坏、天花板塌陷、下水道堵塞等问题,应及时告知行政部,以便迅速派人修理。

五、 水电网管

第十四条:各部门的计算机必须由本部门人员操作,严禁非本部门的人员上机、上网。

第十五条: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和进行其他娱乐活动,以防止病毒侵入和损坏设备。

第十六条:安保人员负责供水供电线路的.维护及各种故障的紧急处理,楼层照明、空调、饮水机等电源电梯管理。

第十七条:每天下班后,安保人员应及时关闭部门、区域各楼层电源。

第十八条:集团总部工作人员应养成随手关灯,关闭水龙头,下班后及时关闭电脑、空调和其他用电电源的好习惯,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九条:因不遵守本规定影响工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

六、 电梯使用

第二十条: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运行档案,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单位的工作内容。每年向主管验收部门提出申请复验报告。

第二十一条:为保护电梯延长其使用年限,除特殊情况外,上二楼的人员禁止使用电梯。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电梯消防、卫生的管理,请勿在电梯内吸烟、吐痰等。

第二十三条:运送笨重、脏污物品要由专人负责,并遵守有关规定,切勿超长、超负荷、超高。

第二十四条:乘坐电梯时文明礼貌,不推搡拥挤,保持安静,超员时主动退出等待。

七、 空调使用

第二十五条: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限于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时间使用空调。

第二十六条:办公室在夏季室内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5℃,其余时间不得开启空调;冬季室外气温达到10℃以下的,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人员离开办公室,应即刻关闭空调,严禁室内无人情况下开启空调。

八、 会议室等管理

第二十八条:因工作需要使用二楼、五楼会议室时,应提前半天与行政部联系,经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对室内设施不得有任何损坏,并保持卫生,烟头、杂物等不得随意乱扔,由行政部检查督促。

第二十九条:因工作需要使用一楼接待室和展厅的,应及时与行政部联系,使用期间要维护室内设备不受损坏,使用完后应及时通知行政部,便于清扫室内卫生。

第三十条:四楼活动室由行政部统一管理,除集团统一安排活动外,上班时间一般不予开放,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需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使用活动室时,要确保室内设备不受损坏。

第三十一条:来客需在小餐厅就餐的,接待单位需提前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客人就餐后,要及时清扫,保持餐厅整洁卫生。

第三十二条:邀请的专家和客人可以在本大楼内住宿,本部机关人员除加班特殊需要外,不得无故在楼内住宿。

附则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按集团《员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四条: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的规定一律废止。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集团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各分口子公司应参照不低于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各自的办公楼管理规定及保洁标准,并报集团行政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