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3篇

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1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3篇

1。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等。

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直线纸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钢笔,打码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机,印泥等。

第二条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指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圆珠笔,橡皮擦,直尺等。部门领用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机,钉书

第三条消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如以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基准(如圆珠笔每月每人发放一支),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调整发放时间。

第四条消耗品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如打印纸)不在此限。

第五条管理品移交时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新,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自购。

第六条办公用品的申请应于每月25日由各部门提出

第七条办公用品严禁带回家私用。

第八条办公用品一般由管理部向批发商采购,其中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的物品,应酌量库存,管理部无法采购的特殊办公用品,可以经管理部同意并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第九条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单向综合管理部领取办公用品,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用品一并交回综合管理部。

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2

为加强对学校办公室办公用品的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防控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中的办公用品包括办公文具用品、电脑系列耗材、生活保洁用品等低值易耗办公用品和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其他办公用品。

二、办公用品的采购按照质优价廉、杜绝铺张浪费、提高办公效率的原则,实行多家供应商比价采购。采购前经学校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多家供应商,并报分管领导。

三、办公用品原则上在学校后勤保障处商贸服务中心和其他校内经营机构采购,校内经营机构采购价格较高或不能提供办公用品的,选择其他供应商比价采购。电脑系列耗材应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意见确定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

四、采购办公用品必须严格把关。单项办公用品金额超过500元或整单办公用品超过1000元的,采购计划需经学校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五、使用办公用品要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严禁铺张浪费,不得假公济私、随意丢弃。

六、对属于资产登记范畴的办公用品要按照《中南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资产登记。

七、办公用品购买经费的报销严格按照《中南民族大学经费支出审批暂行办法》执行。

  -- end --

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3

第一条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集团总部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第三条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

3、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

4、部门常用易耗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见附表。此标准为暂定数,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进行合理调整。

5、每月24日前,由各部门将次月《申购单》填好(常用易耗办公用品不得超过每月用量标准),经部门经理初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交采购部统一采购。

6、发放时间:每月15号(如遇假期,顺延)。其余时间一般不予办理办公用品的领用手续。

7、领用方法:由各部门按发放日期统一到办公用品仓申领签字,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的,须经综合部长批准后方可发放。

8、部分办公用品(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传真纸领用时须以中间纸交换。

9、电脑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总经理批准,综合部长审核后方可领用,申领时须依旧换新。

10、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综合部对于

节俭成效突出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扬。

第四条:未列入耐用及易耗办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附件:

1、常用易耗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

2、《部门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