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如何办理养老保险?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

区社会保险局作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各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区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基金征缴,下大力气狠抓基础管理和规范工作流程,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扩大了社会保险的影响力。为促进全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养老保险参保企业795家,累计参保人数达到了114617人,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20469人,人均月领取养老金近2000元。

一、参保条件及缴费标准

凡是户籍在我区或者在我区灵活就业的人员,均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40%-300%。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纳入统筹,8%计入个人账户。以2016年度为例,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67.42元,按照100%缴费标准计算,2016年月缴费额为4367.42元*20%=873.48元,年缴费额为10481.76元。40%标准的年缴费额为4192.80元,60%标准的年缴费额为6289.08元,300%的缴费标准为31445.4元。参保人在办理缴费手续时,需提前将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卡内,到社保局服务大厅进行刷卡缴费。

 二、缴费补贴政策

为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保,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中小微企业在新增岗位中招用当年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专项社会保险补贴。

另外,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其他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所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完全相同。

经公共就业务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或者就业援助对象的,也可以享受上述补贴政策。

三、养老待遇计发

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均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至终身。《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去世的,按照相关规定除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依法继承外,遗属还可以领到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2016年最低标准为3.8万元左右)。

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随在职职工工资水平和物价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即按规定享受养老金定期调整待遇,自2005年至今已连续上调12年,养老金每年增幅在10%左右。

无论是外资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从业人员,还是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只要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就可按同样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享受养老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既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再进行两种保险制度个人账户的转移衔接,但不能同时领取两种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待遇。

 四、保险关系转移

劳动者在所有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工作流动或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都可以保留或随之转移,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退休时不影响基本养老金待遇。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