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红保险的介绍

分红保险描述

关于分红保险的介绍

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红的人寿保险产品。

通俗地讲,保险公司将其分红保险独立账户产生的盈利向投保人派发分利,客户相当于享有股利权利、不承担经营风险但没有投票权的“股东”

分红保险的起源

最早出现在十八世纪的英国,当时是为了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风险而设计推出的。

世界上最早的分红保险:

1776年:英国公平保险公司进行决算时,发现实际责任准备金比将来保险金支付所需的准备金多出许多,于是将已收保费的10%还给保单所有人。

1850年:出现增加保额的'分红方式。

1920年欧美诞生的相互保险公司,它的保户即股东,盈余即股利

红利从哪里来?

利差益:实际投资回报率大于预定利率产生的盈余。

死差益:实际死亡率小于预定死亡率产生的盈余。

费差益:实际费用小于预定费用率产生的盈余。

分红保险的现状

分红类寿险是东南亚地区最受客户欢迎的产品之一;在北美地区,80%以上的产品有分红功能;德国,分红保险占该国人寿保险市场85%;在香港,这一数字更高达90%。

08年我国利率波动非常明显。分红保险产品成为目前寿险市场上的主打产品,成为抵御通货膨胀的家庭长期性理财工具

分红保险持续热销的原因

分红险种既担保一定收益,又将保险公司经营收益回报客户,这正是分红险种问世200多年依然经久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

1)保底

分红保险提供给客户的保障,于投保时合同中就明确约定,这部分是我们常说的“保底”——不论经营状况如何,出现保险责任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保险公司都要兑现给客户。

2)红利

红利,也就是客户的额外收益部分,则与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挂钩”:保险公司盈利高,客户收益随之“水涨船高”,上不封顶;保险公司盈利低,客户收益也低,客户承担的唯一风险是可能没有红利分配。客户投保分红保险可以在承担最小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分红参与保险公司的盈利分配。

经营成果分配

保险公司保留盈利的30%以下,盈余的70%以上分红给客户

对客户来说投保收益大增,安享无风险高收益;对保险公司来说,市场投保率大增,利润未减,达到相互保险制度的最高理想——双赢。

分红保险的特色

1)有保底不封顶

有保底利率,保险投资收益超过保底利率的部分至少反馈70%给客户

2)享分红免操作

享受机构巨额资金操作的优势(以下项目个人不得或无力操作)

银行大额协议存款

金融债券

AA+以上级政府企业债券

国债

证券投资基金

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资金运用形式

3)增额分红再获利

核保性利益(如健康险无需再体检核保通过,通过增额分红的方式直接增加保障额度)

税收性获利(未来遗产税)

国际保险协会统计145年来客户投保的收益是银行定存的2.41倍

分红可部分提取成为灵活的应变基金,可做:退休金、购屋基金、医疗准备金、出国旅游基金、子女教育金、遗产税预留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