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好人事迹材料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事迹材料吧,事迹材料具有触发力大、感染力强的特点。那么相关的事迹材料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见义勇为好人事迹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见义勇为好人事迹材料

见义勇为好人事迹材料1

假如为了这么一点小事而大打出手,那可太不应该喽!放学了,我骑着自行车奔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前面两辆自行车撞到了一起,车上的两个人都来不及下车,一起歪倒在地上。路上的行人都停止了行进,我预感到一场“战争”就要爆发了。

果不其然。倒在地上的两个人一爬起来,就怒目相向。我定睛一看,是两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们扶起地上的自行车,就大声责骂起对方来。

“不长眼啊你!怎么骑的`车?”

“你的眼长哪里去了?我使劲往这边躲,你愣是往上撞,找打啊你?”

两个人撸起袖子,拉开打仗的架势。围观的行人默默地看着他们俩,竟然没有人上前去阻止,眼看就要打起来了。我心里害怕极了,不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这时,我真盼望哪一位叔叔、阿姨上前劝劝他们,可围观的人都无动于衷。

我的心里极其矛盾:上前劝架吧?自己是个小女孩,万一他们不劝架吧?又害怕他们打得头破血流突然,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勇气,我猛地冲上前去,站到两个人中间,大声说道:

“大伯,不要打架好不好?你们都不是故意的,只要没撞坏了就好,为什么要打架呢?”

两个人低头一看,中间突然插进来一位小姑娘,觉得非常吃惊,听到我说的话,感觉有点不好意思了。这时,围观的行人也纷纷说话了:“就是,人家一位小姑娘都知道打架不好,亏你们还是两位大人!”“只要没撞出毛病来就算了,打架有什么好处?让一让就过去了!”“对呀,让一让就过去了”

大家七嘴八舌,一会儿就把两个怒气冲冲地人说得脸红了。

这时,其中的一个对另一个说:”你的车子没事吧?”“没事,就是屁股有点疼!”“对不起,对不起”“没事,没事!以后骑车注意点,多亏没撞出毛病!”两个人倒客气起来,一会儿气全消了,便骑上自行车各自走了。围观的行人也散去了,我赶紧骑上自行车,飞也似的回了家。

回家之后,我把路上发生的一幕告诉了爸爸妈妈。妈妈惊讶地说:“你真够大胆的,如果两个人不听你的劝怎么办?”“没事的!

旁边还有那么多人围观!他们不会把我怎么样的!”“现在的人素质就是差,连个劝架的都没有,还不如个小孩子,唉!人心不古呀!咪呢,你做得对!只是有些冒险,以后要见机行事呀!”爸爸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我不知道爸爸的见机行事是什么意思,但今天我真为自己化解了一场“战争”而感到高兴。

见义勇为好人事迹材料2

如果没有以后的以后即将来临,你们将如何选择。你们毫不犹豫,呵!你们用生命作出了你们的答案。我愿化作一缕青烟,去为你们见证那生命的延续。

有些许薄雾的早晨,有一些清冷,我辗转一人来到那条河边,远方些许的鱼肚白映衬着四位大学生如花的笑靥。忽的,一片鲜红映入我的眸中。哦,是那些不知名的花儿啊!它们并没有随他们而逝。那花,怒放依旧。

我嘴角牵起一丝微笑,有些苦涩,亦有些许欣慰。是不是为四位大学生如花生命的早逝而叹惋,亦或许是为那些幸运儿而感到安慰吧。

在那一条不知疲倦的河边,这河,这物,亦有那绝美的花,那一片鲜红,在河边期期生长。是它们吧,它们见证了生命与生命的交接与延续,四位大学生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那些孩童的平安。却把自己丢掉了这条河中,河水依旧在流,却永远也冲不断那回忆,清澈得如风般透明。

生命早已逝去,我们秉烛叹息,那河边的花依旧那样红,绝美中闪烁着神圣的光芒,竟刺得我有些微微睁不开眼睛了。哦,那花,怒放依旧,生长期期,亦或是那花魂与他们的灵魂早已融合了吧。

没有人不为你们的早逝而倍感惋惜,但正是因为你们才有了这花的怒放,还有那污浊社会的觉醒。

愚蠢的人看到后嗤之以鼻,对你们的'做法不以为然,不值吗?但我知道,生命与生命之间是等价的。

和风阵阵,有一些萧瑟,是快到秋了吧。转向岸上望去,如火的枫映入眼帘,诗意便阵阵来袭了。你们长眠在这里,不知道会否见到这如火的枫,绝美的花。

因为你们,才有了这尽染的红林,怒放绝美的花。

我看到了,我看到你们笑了,我从你们的笑中读出了安慰。你们是不枉的。

我们记住了你,这尽染的红林记住了你,这怒放绝美的花也记住了你,你们不枉,你们真的不枉,所以你们笑吧,河水会映衬出你们的笑脸。

当河水再次流过,我亦会听闻,草木深深,清明雨上,会有人折纸为你们祈福。没有衰,没有愁,没有悔,只有无尽的光荣……

见义勇为好人事迹材料3

世上事有善有恶,有美有丑。要问我最钦佩什么?我最钦佩见义勇为。何为见义勇为?顾名思义:“见”就是看见;“义”就是正义;“勇”就是奋勇;“为”就是行动、作为。见义勇为便是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的去做。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义勇二字,撑起了中华美德的一片天。

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总是不绝于耳,只要一有这种事情发生,各大报张和网站就会大力宣传,这种想体现社会存在正义的一面的方法是对的,但总能从这些报导中看到一些误区。像初中生勇救同伴溺水而亡这种报导,我个人认为就不应该推崇。这些孩子在救人的.那一刹那,他们肯定没经过太多的思考,他们只是觉得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一起的玩伴被水吞噬,他们肯定没有考虑到万一他们出事,他们的父母将会怎么样悲痛欲绝,他们的这种行为会被别人怎样评说等等。

我钦佩见义勇为。但对于罪恶,我们作为普通的公民,应该在力所能及和保护自身的基础上配合警方打击罪恶,但是,我们没有执法的权力,因为法律没有赋予我们执法的权力,所以,我们也没有相应的义务。

见义勇为不是不对,但前提应该是保护自身的安全。消防队员在救人的同时都知道怎样来保护自己,因为他们如果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话又如何去救别人?像今天又看到一个23岁的“英勇”小伙跳水“勇”救同伴而身亡的新闻,这种一命换一命的救助有什么意义!

我们从小就听过一个故事:司马光砸缸。司马光救小伙伴的方式是将缸砸烂,水流光后小伙伴得救了。还有前不久,西湖救人学子——冯玖江,在面对有人跳湖轻生的紧急情况,他临危不乱、机智沉着,特别是他在施救之前先拨打110和120电话的行为,非常理智。

所以,救人应该讲究方法和智慧,一味逞勇就是使蛮劲了。在突发情况面前,我们要理性施救、见义勇为、见义智为。

如果社会的罪恶是靠手无寸铁的公民去见义勇为来维护的话,法律和执法机关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见义勇为应该是一种风气,是一种美好的道德要求,提倡无可非议。但前提依然是,保证自身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