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的法律效用及辞职问题

最近接到一个公司的offer,公司HR发了一个电子右键的'offer letter过来。公司在外地,无法马上办理入职手续,公司要求一个月到岗并办理入职手续,意思说我现在就要着手办理离职手续了。
但合同还没有签,就叫我去离职,总感觉不是很妥。公司是个大公司,信誉应该还是有的。一般大家是先离职还是先签合同?离职了,那里万一出现变故,那可不是很麻烦?总归先了解一下,好保障一下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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