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附义务赠与行为撤销后,整个合同的效力如何?

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赠送乙方房屋一套,但要求乙方在甲方工作十年以上,否则无条件退还此房屋。现在乙方工作3年后辞职,这是附义务的'赠与行为,所以甲方有权撤销。
但是却因为甲方没有支付足额报酬,所以乙方辞职。
现在甲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乙方返还房屋,到底还不还呢?
麻烦专业人士解答下··感谢!!

劳动合同中的附义务赠与行为撤销后,整个合同的效力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