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若罔闻是中国人寿随意变更保险合同条款理念?

福建泉州市柯女士夫妇在90年东凑西借想为自己今后养老依靠,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独生子女与二女结扎户推荐的两份各500元的'计划生育养老保险金险种,保险合同白纸黑字加盖国寿红头印章清楚承诺25年到期后,每份保单每月可领取67.95元生存保险金至终身。可让柯女士没想到的是今年到期,当她取保险合同到中国人寿泉州分公司领取生存保险金,保险公司却告知柯女士如果是月领只能每月领取5元的生存保险金,或者一次性领取两千块,收回合同保险终止。
朋友们,你们相信有这样无耻的保险公司?中国人寿的承诺是否为一张带着充满欺骗性的空头支票?近期此案例已在泉州电视台《法治连线》、《绝对任务》栏目陆续播出

置若罔闻是中国人寿随意变更保险合同条款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