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别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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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别意义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分意义:

(1)义务内容不同。

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

(2)主体要求不同。

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

(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与有偿合同

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

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