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近一年公司未与我签合同并说我是实习生怎么办?仲裁即将开庭,对于劳动法支持的赔偿我都提出了,但是就“实习生”这一问题我还很不了解(我当初是公司招进的全职人员,绝对不是实习生,公司未为我签订合同和任何协议)我该如何证明?另外如果是“实习生”,结果会怎样? (希望得到有相关法律条款的帮助,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