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供销标准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材料供销标准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材料供销标准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验收方法由甲方派人负责验收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货到付款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宜良

3、交货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4、运输费:由乙方负责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得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变更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

第八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甲方工程竣工,并按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