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产品同质化。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虽然很多,但是产品在本质上没有很大的区分度,几乎都是基础金融工具之间简单组合或者稍加修饰后成为一种新的理财产品,期限结构、币种、预期收益率等方面大同小异,缺乏创新性,各银行间产品设计互相效仿,产品的整体技术含量较低,产品的相似程度高,同质化程度严重。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就导致银行间的竞争愈发激烈,为了抢夺客群,在理财产品的宣传和信息披露中难免会出现虚假信息,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同时,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力不足,设计理念相似,多是将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没有对市场进行充分的调研,没有做到正在了解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没有针对市场设计适用性强的产品,只是将产品作为揽储的工具,设计多是针对怎样获得更多更优质的储蓄资源,失去了理财产品作为投资项目的本质。

(二)理财产品的期限结构短期化。

根据普益财富数据显示,2014年,持有期在1~3个月的理财产品,占比47.78%,将近我国银行理财产品总发行量的一半,期限在一年以内占主要地位,份额约为93%,剩下的6~12个月相对较长期限的'占比为14.93%,可见,作为期限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深受客户欢迎,是期限结构中最常见占绝大部分的。 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银行都将发行理财产品的重点转移到短期理财产品市场上,银行间为了抢夺客户资源,可能导致理财产品市场的风险加剧,威胁到投资者的资金安全。而且并不是所有的理财产品都适合发行短期化的产品,如结构性的理财产品发行短期的产品就没有意义。显然,整个银行业都以短期化的产品作为主要产品的理财产品期限结构是不合理也不科学的。因此,国内银行业应该充分重视对理财产品的期限结构差别化开发。

(三)商业银行内部信息沟通不顺畅。

目前多数理财产品的推广流程是总行只负责理财产品的前期设计,而分行和支行只负责向客户销售产品,将上层设计和下层销售完全分开。这种模式虽然在某一程度上具有优势但是也存在弊端。其一、总行对不同地区的理财消费观念并不了解,其设计的产品就不够具有适用性和现实性,就不能够满足不同地区客群对理财产品的多样化的需求。其二、分行支行的员工虽然了解地区的理财消费观念,清楚客户的需求,但是其权利有限,不能进行产品的更新和设计,只能一级一级向上传递汇总,成本高,且不能及时有效的利用信息,造成不必要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