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投资协议书锦集八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投资协议书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投资协议书锦集八篇

投资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祝勉(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协商,同意乙方以人民币_____万元入股甲方,期限壹年。

入股后乙方不参与甲方的经营管理,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甲方股东不作变更,甲方不论盈亏,均按固定回报率,即参股本金的年___%给乙方分配红利,每半年分配一次。付息日甲方直接存入乙方的账户(户名: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投资期满后,乙方如需转让或收回投资入股本金,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回收本协议和收款收据并无条件收购或退还乙方投资入股的股本金。乙方如需继续投资入股,双方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可根据经营情况或其他原因,要求乙方提前退出投资,但需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在告知后的30日内退还乙方投资入股的本金和应得(按时间天数计算)的红利。丙方作为本协议的保证方,在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是负有连带责任保证。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及乙方将款项支付甲方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丙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资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韩国进货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分享经贸有限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总投资额壹佰万元整(100万元整)甲方占出资总额的70%;乙方占出资总额的30%。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两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

投资协议书 篇3

甲方: 人民政府 乙方: 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就乙方在 县产业集聚区兴建_____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 县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资_____万元兴建__________ ,占地_____亩,位于__________,具体面积以实际征地面积为准。预计每年可实现产值_____ 万元,实现利税_____ 万元。

2、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该地出让意向金 万元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上,乙方取得土地和规划许可、准建等手续后,_____内土建按图纸完工,投产时间为_____。

3、乙方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且投资强度每亩 万元以上(即固定资产投资_____万元),基建工程从奠基之日起 内完成,建筑密度_____以上,容积率 ,绿化率15-20%。项目入驻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厂区规划设计方案和投资计划书,甲方帮助乙方办理项目环评、立项、工商、税务、机构代码、安全生产、注册登记、报建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为乙方投资兴建的_______________ 所需的 亩建设用地实行建设与配套同步的四通一清:即通电(高压线路通到厂区门口)、通水(供水和排水管道到达厂区外接口)、通路(到厂大门口)、通讯网络、地上附着物清除。

5、甲方负责为乙方投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做好规划选址,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交纳土地出让意向金 万元/亩,甲方自收到乙方土地出让意向金后进行挂牌程序,90个工作日内办结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在办结土地证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征用土地面积计算土地出让金,多退少补。

6、企业投产后,享受五年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县本级地方所得部分前 年由受益财政按月全额支持企业,后 年支持50%。

7、为保证乙方工程顺利实施,甲方成立由县级领导干部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项目建设指挥部。公路、交通、公安、建设、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在_____县境内给企业提供便利,搞好服务。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检查、扣押、罚款等。

8、如本协议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土建工程,土地出让金按每亩 万元补足交纳,如不能按时投产或不能完成投资额度,不享受第6条优惠政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9、此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补充协议。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投资协议书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投资入股方为

姓名:

身份证号:

第二条、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即全体股东同意 先生(女士)投资入股贵州XX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中文名称:贵州XX公司。法定地址:贵阳高新XX。

第四条、贵州XX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方的责任以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

第五条、贵州XX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股额资本总数1000万股。投资方投资资金总额:货币小写 50 万元,大写 五十 万元。占公司资本总数为 410万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比例为 41 %,具体股份以所持股数为标准。(注!根据投资人资金的入账情况、签订不同大小的持股证明书)。

第六条、投资人资金分为三期投入、第一期:资金额10万,资金入账时间20xx年1月26日,所持股份10%,股额资本总数100万股;第二期:资金额15万,资金入账时间20xx年4月26日,所持总股份增加至23%,股额资本总数增加至230万股;第三期:资金额25万,资金入账时间20xx年6月26,所持总股份增加至41%,股额资本总数增加至410万股。

第七条、为保证投资人利益,公司承诺,在公司全面盈利的情况,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项目资金的条件下,投资人可以优先回收利润分红。

第八条、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注:公司拥有优先回购权)。

第九条、公司各股东按照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享有公司固定资产和公司经营范围内所有相关产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相应利润收益。

第十条、投资人进入公司后,需遵守《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公司保密协议》,同意公司《战略融资计划》、《股份奖励机制》,以上协议及制度投资人在所有本协议签字则视为投资人遵守和同意。

第十一条、对合同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两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法人签名: 手印:

公司公章:

签字日期:

投资方签名: 手印:

签字日期:

投资协议书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籍贯:

乙方: 身份证号: 籍贯:

丙方: 身份证号: 籍贯:

丁方: 身份证号: 籍贯: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同意,以四方已注册成立的 罗城县翔翼混凝土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万元( 元) 占出资总额的43%;乙方出资万元( 元)占出资总额的43%,丙方出资万元( 元)占出资总额的7%,丁方出资 万元( 元)占出资总额的7%;。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

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

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

投资协议书 篇6

投资项目:装修/装潢公司

合作人数:三个(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

诚信合作,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定发展!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专门提供家庭装潢、店铺装潢及工、矿厂房基础建设装潢、维修安装服务及客户特别定制服务等。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2、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3、共同投资人共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本合同终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第五条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甲/乙/丙均可直接参与日常管理工作,由于共负盈亏,经商议参与经营者均不领取基本工资待遇,属无偿为合作投资项目服务;具体管理经营模式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商议决定;

2、盈余分配,以资金投入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资实业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

3、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4、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有投资人承担;

第六条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转让

1、共有投资人增加:

①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共有投资人退出: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

③退出需提前三个月告

知其他共有投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

④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共有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

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资人增加对待,否则以共同投资人退出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共同投资人法人;因所有共同投资人均参与管理,则法人的权限有: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作投资的产品或服务,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

④支付合作债务;

⑤承担合作期间法律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2、其他资产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共同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作投资项目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作投资的重大事项;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

3、禁止共同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同行业竞争的合资项目;

4、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

5、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

①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

②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营业日期开始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如有遗失或损坏,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资协议书 篇7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就各方合股出资___________项目一事,达成此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

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打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 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月___日

投资协议书 篇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号楼室。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三、 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 ),现住,身份证号码 。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

在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1.(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实物 [实物出资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资,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它是一种有形资产]、知识产权 [注:这里所指的知识产权不仅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也包括非专利技术(如技术秘密),知识产权出资是指权利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将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进行价值评估后,再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或商标局或版权局或其他管理机构办理知识产权权利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备案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转移手续确定以知识产权入股的股东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土地使用权 [注: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注意几点: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他物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对不能出资的财产形式予以了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

等作价出资。” 另外该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方式出资 万元。 2.()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3. .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五、 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六、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七、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注:若全体股东另行约定股权转让方式,可不按此条填写。)

九、 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注:若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及损失的,可不按此条填写。)

十、 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4. 。(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权利内容。)

十一、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义务内容。)

十二、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四、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办法承担。

十五、本协议一式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