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书模板合集六篇

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投资协议书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投资协议书模板合集六篇
投资协议书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二方为共同开拓、经营殡葬服务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利用社会资金建设殡葬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开展遗体火化、殡仪服务等各项经营业务,为体现各方公平公正,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投资项目名称、投资总额、经营内容、期限

投资项目:***殡仪馆和公墓建设,总规划面积 亩,殡仪馆占地30亩,公墓占地100亩,投资总额 万元。

经营内容:殡仪馆、骨灰堂、火葬场、公墓区等相关遗体火化、殡仪服务。

经营期限:36年,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条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 %。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 %。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收益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盈利和亏损分配、结算方案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共同签字后实施。

2、投资各方须在本协议签字生效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资各方一致同意设立的银行帐户,缴足全部出资金额。

3、甲方负责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办理建设开发手续和殡葬经营许可证书,并办理相关设施产权登记手续等。

4、甲方负责殡仪馆和公墓建设具体实施,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建设,有权了解、掌握相关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提出监督、改进意见,以保证各方投资安全。

5、殡仪馆和公墓建设期间及建成营利期间,乙方有权查阅、摘抄、复制相关财务会计账薄资料,甲方有义务配合。

6、甲方与当地政府的合作经营变更、延续等重大事项,有义务提前向乙方书面通报并征求乙方同意后实施。

7、殡仪馆和公墓经营重大人事任免权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日常经营事务以甲方负责具体实施,并视实际需要由各方协商后派员或对外招聘人员实施。

8、本协议各方未经他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

第四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守约方有权按照违约方欠缴的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各方所协商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八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每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投资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合股投资经营 XX有限公司。特订立本协议,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合股投资经营公司名称为:“ XX有限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地在 深圳。

二、经营范围为X等。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能力,可逐步拓展经营范围。

三、公司的投资方式为:甲方以现金出资,占现金出资总额的100%,折合公司股份为75%,负责销售,开阔市场;乙和丙方以非专利技术入股,折合公司股份为25%,乙方和丙方各占12。5%公司股份,负责处理所有技术问题。

四、各方出资方式,甲方在第一期投资XX 万,到使用完XX 万后再共追加投资X万,待追加的X万使用完后再另追加投资X万,如此类推,直到损益平衡后不再追加投资。

六、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甲方担任,兼任总经理,并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负责人由三方协商出任。公司会计由甲方委派担任。

七、公司的重大事项经股东会决议,需由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一般事务由总经理全权处理。其他机构各司其职,做到勤勉尽责。

八、利润分配:甲、乙、丙三方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个会计年度后一个月内分取红利。

九、甲方中途撤出资金,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并需得到乙、丙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甲方以减资的形式让非专利技术股东退出,视为违约。

十、股份转让:甲、乙 、丙任何一方转让股份,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且另一方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

十一、经营期限:甲、乙、丙三方合股投资经营的期限为三年。以《公司章程》确定的起止时间为准。到期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如继续合股经营,续订协议确定。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应当严格遵守该协议。如果甲方违约,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10%赔偿乙、丙两方损失;若乙方或者丙方未得到甲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术支持,则视为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也可经各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有关部门一份备查。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二零XX年 三月二十日

投资协议书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6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签订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投资协议书 篇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号楼室。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三、 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 ),现住,身份证号码 。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

在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1.(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实物 [实物出资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资,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它是一种有形资产]、知识产权 [注:这里所指的知识产权不仅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也包括非专利技术(如技术秘密),知识产权出资是指权利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将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进行价值评估后,再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或商标局或版权局或其他管理机构办理知识产权权利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备案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转移手续确定以知识产权入股的股东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土地使用权 [注: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注意几点: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他物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对不能出资的财产形式予以了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

等作价出资。” 另外该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方式出资 万元。 2.()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3. .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五、 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六、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七、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注:若全体股东另行约定股权转让方式,可不按此条填写。)

九、 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注:若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及损失的,可不按此条填写。)

十、 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4. 。(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权利内容。)

十一、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义务内容。)

十二、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四、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办法承担。

十五、本协议一式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投资协议书 篇5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三方共同出资贝之元保健院分店,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三方一致同意甲方拥有出资总额_________的股权作为管理股份。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贝之元保健院店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贝之元保健院店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贝之元保健院店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贝之元保健院店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贝之元保健院店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

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贝之元保健院分店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贝之元保健院分店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贝之元保健院分店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

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甲方一个季度必须出具一次共同投资人在银行的存款证明、贝之元保健院分店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甲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七、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 餐厅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等 人同意投资设立餐厅。

各方出资分别为:甲方出资 ,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 ,占出资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汇入指定的 银行。

第二条:餐厅的运营方式

全体投资人共同委托 办理工商相关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

商户,同意登记为户主。餐厅内部设立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各投资人依据出资比例,投资协议和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

2.因投资事务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3.在投资人因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户主而承担的超过其应承担的责任部分,有权向其余的投资人进行追偿。其余的投资人有义务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此超出部分承担责任。

此外,经各投资人协商一致,同意将餐厅5%的投资份额做为干股赠送给 ;凭此份额享受相应的权利。

经各投资人协商一致,同意将餐厅5%的投资份额做为干股赠送给 ,凭此份额享受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餐馆设立阶段的事务,包括全是不限于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以个体工商户户主的名

义向工商部门履行登记备案等手续;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五条 投资入股与投资的转让

1.在餐厅存续期间,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资入股餐厅的,需经共同投资人全体通过。

2.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4.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

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做为在工商登记的唯一投资人,向其他未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投资人作出承诺:未经其他投资人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全部或部分资产或权利;否则, 除需向其他投资人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需承担侵占其他投资人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应遵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向守约方承担元/日的经营损失。

3.任何一方延期出资超过3个月导致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者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违约方除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外,还应向每位守约方承担延期出资额的20%的违约金。

第六条 其他

1.餐厅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餐馆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