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取名的基础知识介绍

投资公司在取名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一些事情,比如公司名字应该要符合法律规定,由于这点很多人通常没有注意到,导致他们的公司名字取好之后尽管已经创意十足,但是最后却不符合工商管理部门的注册要求因而无法使用。鉴于这样的原因,小编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起个好的`名字。

投资公司取名的基础知识介绍

其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公司(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如: XX集团有限公司。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的企业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

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公司(企业)的名称。如果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与隶属企业主营业务不一致,其分支机构名称必须明确行业特点。分支机构名称也可以单独有字号。

隶属公司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名称,其分支机构名称冠以同级行政区划。

除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一定条件之一的公司(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外,我国公司(企业)名称中必须包含行政区划。公司(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行政区划可以放在字号之后使用,也可放在组织形式之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含行政区划。

(一)国务院批准的;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