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投资协议书7篇

现如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书,签订协议书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投资协议书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投资协议书7篇
投资协议书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x房地产项目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x,项目暂定名为“x”。项目用地面积x平方米(约x亩),规划用地性质为x用地,土地使用年限x年。项目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其中地上x层(包括住宅面积x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x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x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的合作形式如下:

甲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以及项目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等一切相关法律行政手续,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开发运作,承担相关费用。

乙方向本项目提供合作投资资金,与甲方共同经营本项目,并独立享有本项目的利润。

甲乙双方对外承担责任的方式为: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作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依法依规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企业法人登记、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2、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的内容一致。

3、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等相关手续。

4、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办理施工许可证、本项目建设开发(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临时供水供电的水电费等费用),以及房屋销售等一切相关费用,包括办不限于行政费用、建设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5、甲方应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6、甲方应将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款项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合作开发事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乙方依约提供的款项用于其他用途。

7、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8、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以确保乙方对本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合作形式约定的合作投资资金。

2、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对本项目享有监督管理权,负责对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包括开发土地、建设项目、销售房产等过程)提供咨询以及相关协助。

3、乙方定期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监督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申请施工许可、施工管理、建设管理、开发协调等相关工作,以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负责共同保管甲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投资形式、利润分配

1、乙方对本项目投资最高总额为人民币x元整。

2、付款方式为:

3、乙方对本项目享有的利润分配为:

第六条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为保证乙方能迅速进入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及时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和进行项目开发准备工作,方便乙方日后监督管理,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双方确认甲方移交的资料影印件与原件一致。

2、甲方移交的本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银行帐户等相关甲方资质文件。

(2)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质证件;

(3)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相关项目资料。

3、甲方所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项目资料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提供投资资金导致本项目无法建设开发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3、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向乙方分配利润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投资协议书 篇2

本投资意向书不具备法律效应。且投资事件的各参与方都是建立在互惠互利的条件下,如无其他特殊情况,本投资协议将在签署60天后过期。

一.参与各方

甲方

乙方

投资金额

陈述和保证

二. 股权投资

乙方式

增资扩股

主要合同

购买价格

乙方董事

上市 A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或公司) 1) B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B)所管理的基金 2) 其他一致行动人 ¥30,000,000元人民币 其中,B投资3000万元 按照同类型增资交易的惯例, 甲方必须提供关于对甲方以及其子公司(“A”)的标准陈述、保证和承诺,包括 1. A(及其子公司)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和账户管理的准确性,并符合中国会计准则; 2. A的原有注册资本无出资瑕疵; 3. A对其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和投资具备有效所有权并对权利瑕疵做出了说明; 4. 除A各关联公司之间,A未有对外担保,也未有对外借款或者贷款; 5. 没有未经披露的债务或诉讼; 6. 甲方原股东已经通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同意此次交易。 增资扩股 由甲方向乙方发行普通股票。 1.由乙方、甲方和甲方各股东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工商登记用) 2.由乙方与相关股东签署的股东协议与附加协议(本投资意向书涉及的其他主要条款)。 甲方投资前的整体估值为1.0亿元人民币 乙方以3000万人民币认购甲方的增发股本,在增资完成后持有甲方23.08% 的股权。 本轮增资完成后,乙方有权委任一位董事(“乙方董事”)进入甲方的董事会。董事会由不超过(5 )名董事组成。 甲方实际控制人和甲方承诺,在将现有的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

公司(公司重组)后,力争于20xx年12月31日(上市截至

日)之前使甲方在中国境内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中小板、

业绩保证

估值调整

触发事件

回购 创业板)上市。 乙方同意配合上市所必须的行为和要求,只要上述配合是合法的,并且在乙方看来,不会增加乙方的风险或改变其在甲方的经济地位。 如果由于甲方故意不配合上市的各项工作而导致公司上市的不实现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上市失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从上市筹备开始的一切费用及由此引起的实际损失。 管理层股东和乙方共同为公司设定了20xx年度税后利润¥1400万元人民币、20xx年度税后利润¥1900万元人民币;或者20xx年和20xx年两年经审计的税后利润累计不低于¥3300万元人民币的经营目标。 公司有义务尽力实现和完成最佳的经营业绩,管理层股东有义务尽职管理公司,确保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 当甲方未来两年承诺业绩未实现时,乙方有权选择: 1) 按照实际完成的净利润重新计算企业估值,但估值不得低于乙方投资前公司净资产的总值;调整后各方股东所占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但原股东须在20xx年度审计结束后三个月内退还乙方相应多付的投资款,乙方按照各自相应的投资比例获得此部分退款。 计算依据如下:以20xx、20xx年两年累计经审计的税后利润之和为基础,按照4倍市盈率(摊薄后估值)重新调整本轮估值;或 2) 调整股权比例,但调整上限为30%。剩余不足按照现金返还(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本轮投资额与增资完成后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占比)。 触发事件包括: 1. 20xx年经审计税后净利润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20xx年经营目标—1400万元人民币×70%);或 2. 投资后销售额年增长低于30%,或者净利润年增长低于30%;或 3. 至上市截至日,由于甲方故意不配合导致没有完成上市 但是,如果触发事件是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或者足以影响到国内普通人群的日常出游意愿的重大疫情(比如非典、甲型HINI流感的大爆发并持续较长时间等)、及其他各方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各方同意,此时视为未发生触发事件。 当触发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要求管理层股东回购股份。回购

时限为六个月,超过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权利。

回购价格按以下两者最大者确定:

1)乙方按年复合投资回报率(10)%计算的投资本金和收益之

和,剔除已支付给乙方税后股利;或

2)回购时乙方股份对应的经审计的净资产。

管理层股东股权提前质押

超额现金分红权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强制卖股权

三、权利及义务

信息获取权 公司或公司股东承诺在收到“股份回购”的书面通知当日起四个月内需付清全部金额(前两个月付清50%,后两个月分别付清30% 和20%)。 为了确保履行上述最低业绩保障承诺,管理层股东同意预先将6.92%的股权质押给乙方(手续自股权由实质控制人过户到乙方名下即告完成),质押手续自本次增资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果公司20xx 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低于1000万元(即触发事件1),乙方有权选择:1)要求管理层立即回购;或2)立即将质押股权一次性调整,即B受让6.92%的股权,占股30%。 如果公司20xx 和20xx 年度两年累计经审计的税后利润之和高 于预定目标,则乙方于审计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将上述质押股权无条件回拨给实际控制人。 如果20xx、20xx年两年累计经审计的税后利润之和高于预定目标,完成的净利润超额部分所对应的投资人份额将作为投资人对于公司管理层的现金奖励。 管理层有权利决定现金分红权的兑现与否。 乙方同意且经董事会批准,甲方可以行使股权激励计划,但该股权激励计划应符合以下原则: 1. 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总额增发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15%。 2. 该股权激励计划应在专业机构(券商或律师)指导下完成,不得对甲方上市有实质性影响。 当出现下列重大事项时,乙方有权利要求公司现有管理层股东提前回购投资人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1)公司累计新增亏损达到乙方介入时公司净资产的30%; 2)公司现有股东出现重大个人诚信问题,尤其是公司出现乙方不知情的帐外现金销售收支时。 乙方将有权要求出售公司任何种类的权益股份给有兴趣的买方,包括任何战略投资者;在不止一个有兴趣的买方的情况下,这些股份将按照令投资者满意的条款和条件出售给出价最高的买方。 交易完成后,乙方将通过乙方董事按期获得或要求提供所有信

息和资料,信息包括:

1. 每半年结束后的60天内,半年期合并财务报告

2. 每年结束后90天内,年度合并财务报告

3.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20天内,年度审计报告

4. 每年二月份的最后一个日历日以前,关于下一年度的

发展计划(包括运营预算和资本开销计划)

如果乙方需要与甲方高管层当面会晤以了解公司运营情

需得到股东会和乙方同意

的事项

需得到董事会批准和乙方

董事同意的事项

实质控制人承诺

共同出售权

清算 况,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应当安排高管层与乙方会面,并就乙方所关心的问题提供回答。 基于报告和分析目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关于其经营、财务和市场情况的其它信息和数据,公司应尽可能提供,除非提供此类信息或数据会导致A或其子公司作为当事方违反某种协议或合约。 1. 在本轮增资后,股东会会议在作出公司经营范围的重大变更决议时,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经乙方同意通过。 2. 在本轮增资后,股东会会议在作出以下决议时,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经乙方同意通过: a. 公司章程的变更;(由律师提出明确内容!) b. A或其子公司增资、减资或股本结构的变更超过15%时;或 c. A的解散。 在甲方上市前,以下主要事项应获得董事会批准,而且必须获得乙方董事投赞成票的事项有: 1. 委任和更换审计机构; 2. 公司向第三方提供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借款; 3. 公司及管理层股东中任何成员对外承担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担保或债务; 4. 6个月内累计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关联交易,但不包括A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5. 公司薪酬管理原则制度。 实质控制人承诺乙方,除经批准外,将不会在上市前转让或者质押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除公司进行下一轮私募股权融资导致实质控制人被动丧失第一大股东地位以外,实质控制人不主动谋求变更其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乙方享有以下共同出售股权的权利: 如果除实质控制人以外任何原股东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其他股东可以先行行使优先购买权; 在各方均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前提下,乙方有权选择按照现有的持股比例分享出售机会、划分可出售股权的比例后一并转让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权。 公司进行清算时,乙方有权优先于其他股东以现金方式获得其

全部投资本金。在乙方获得现金或者流动证券形式的投资本金

后,公司所有的'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参与剩余财产的分

配。

关联交易 规范性要求

四、一般性条款 竞业限制 保密性 费用和开销 合同的约束力

法律管辖 实际控制人与甲方任何一家公司的所有交易(但不包括实质控制人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与A任何一家公司的所有交易,应当要遵循正常商业原则,且均须在交易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特别是告知乙方委派的董事,并履行公司内部必要的批准程序。 乙方有权要求实质控制人配合,促使甲方符合中国企业境内或境外上市的各项规范性要求,包括公司章程、法律规范、财务规范、税务规范、内控规范及社保、环保等各类事项。 实际控制人与甲方承诺,将与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约定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自己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的方式);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因任何原因离开公司的,自其离开公司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内任职或自营、帮助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 各方同意:该讨论或任何相关信息均不会透露给第三方、公司员工(高管除外),除非各方为了估值和交易的实施,而将信息透露给关联方、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机构的情况。 在相关各方适用法律的约束下,未经所有当事方的通知和同意,不得发布任何公告。 各方应各自承担自身的法律费用和开销。 涉及本次投资相关的法律意见书的各项费用,投资成功后由甲方承担(费用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 涉及到乙方因本投资业务产生的其他第三方调查费用,投资完成后可以由甲方承担。 本投资条款对各方不构成法律约束力,保密性条款和费用条款除外。 本投资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投资协议书 篇3

姓 名________,

性 别________,

年 龄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 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 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 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10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 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 伙,但应当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 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 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 、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 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 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 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 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 15 日内指定______合 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 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 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 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 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 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 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 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ti

mes;万元, 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第四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 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 商,决定设立“χχ 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 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 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 第三条 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发起人 第四条 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第三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 股权结构 第七条 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 %,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九条 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十一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所认购 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十三条 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负责公司筹建 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四条 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 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 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 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 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 30 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 5、 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 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 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 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 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 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帐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 份,于 年 月 日在 市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 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资协议书 篇4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二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

鉴于:

甲方拟对 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各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位于 ;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 各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 年 月 日或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

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并将资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双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投资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XXXXXXXXX有限公司轻型墙体板材.低层冷弯薄壁型刚房屋项目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单位、内容及投资总额

(一)项目建设单位: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一条年产超高强度结构墙板138万平方米的生产线。

(三)投资总额:880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万元整)。

第二条、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3个月。

20xx年XX月——20xx年XX月,建设一条年产超高强度结构墙板138万平方米的生产线。

上述项目建设进度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顺延建设周期。

第三条、项目建设选址、面积、土地价格、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付款方式

(一)项目建设位置:本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天全县多功乡。建设面

积40亩(以天全县国土局勘测定界确定的面积为准),土地的具体位置、四至范围以项目可研、设计为基础,按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为准。

(二)土地价格:项目建设用地预定价格为12.6万元/亩(大写壹拾贰万陆仟元/亩),具体用地价格由天全县国土局核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地形测绘、勘测定界、环评、安评等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完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土地用途: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土地使用年限:该宗土地使用年限50年(伍拾年),以乙方与天全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算起。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用于启动征地及拆迁安置,该项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品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按项目进度,在项目征地前足额向甲方支付所需款项。上述款项由乙方支付到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项目用电价格

项目用电价格:项目用电价格按当年统一测算价执行,具体价格以乙方与天全县供电公司签订的供电合同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建设项目用地上的电力、通讯光缆等设施的迁移事宜由甲方出面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建设期间征占地、清除、拆除、搬迁地面附属物和附着物等相关协调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时间和进度要保证乙方的建设进度不受影响,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环评、报建、验收等手续及其他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若乙方符合条件可享受西部大开发及相关优惠政策,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报,乙方予以配合。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能耗和技术水平符合国家标准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乙方应按计划按时启动项目建设、达到约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

(三)乙方须按照规划和国土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项目建设。

(四)乙方产品的销售地点必须在甲方境内。

(五)乙方应按计划分期启动项目建设,达到项目约定投资规模和强度。若乙方取得土地后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该按照《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由甲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调解决。

第八条、其它事项

(一)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所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天全县人民政府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投资协议书 篇6

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操作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________________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第2条、结算方式

投资期限为____________年,每年收取收入(见)。

最高年收入百分之_________,如果投资收入不足百分之_________的,那么将收入已甲方百分之_________,乙方百分之_________进行分。(注:每次收入,甲方将付10元手续费给乙方)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其他

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果投资失败乙方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甲方应明白投资风险。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投资协议书 篇7

投资合同

合同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 年 月 日于北京市签订。

甲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 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丁 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戊 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上丙、丁、戊方统称为“原股东方”。

鉴于:

1. 甲方为于( )年( )月()日在 市(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至今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年( )月( )日,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2. 丙方、丁方、戊方为甲方现有股东,其中,丙方出资 万元,持有甲方 %股权,丁方出资万元,持有甲方 %股权,戊方出资 万元,持有甲方 %股权。 3.

有鉴于此,甲、乙、丙、丁、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过多次友好协商,就本次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投资事项

1、 乙方以其募集资金 万元人民币,以增资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

2、 各方确认,目标公司经资产评估后净资产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以 万元人民币投资,持有目标公司 %股权。因此,该 万元投资中, 万元作为增资款项,其余万元记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金,在乙方增资手续办理完毕后()工作日内,转增为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3、 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为丙、乙、丁、戊四方,各方对目标公司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为:

丙方出资 万元,持股 %;

乙方出资 万元,持股%;

丁方出资 万元,持股 %;

戊方出资 万元,持股 %。

4、 乙方投资期限为两年,自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资金汇入目标公司账户之日起算。如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此投资期限可延长一年,各方应就投资期限延长事宜在原期限届满前签署书面协议。

5、 本协议涉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应由甲方在乙方实际增资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毕,其他各方配合。

6、预期回报

6.1、甲方年支付给乙方的预期收益不低于投资金额的%。

6.2、第一年预期收益分配期限为 年 月日。

6.3、第二年预期收益分配期限为 年月日。

7、退出方式

乙方以股权交易的方式,溢价出让乙方所持有的甲方股权。溢价回购股权,回购方案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投资回报与退出

1、乙方向“ ”项目投资总计人民币 元,共计占总股份的 %。

2、甲方同意,乙方投资后每个投资年度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股东会及董事会均应决议进行收益分配,且分配额度不低于乙方投资总额的%(即 元的 %, 元人民币)。乙方享有优先分配权,在乙方获得的分配额达到乙方投资总额的 %(即 元的 %,元人民币)之前,原股东或甲方的其他股东不享有分配权。

3、乙方投资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丙方与乙方签署购买乙方所持甲方%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乙方投资总额及投资总额的收益之和(收益率按 %减去投资期间乙方已通过甲方利润分配方式取得的收益),即股权转让价格= 元+( 元× %)-乙方已取得的收益。

4、在每个投资年度结束时,甲方净利润率超过预期收益率,超出部分按 %的比率分配给乙方。

5、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甲方、丙方办理,其他各方配合。

第三条 投资收益保障

1、为保证乙方投资收益,原股东同意将其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乙方,该股权质押协议应于乙方投资的正式投资协议或增资协议一同签署,并在目标公司办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2、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以下共识:在乙方资金正常到位的情况下,甲方承诺自年起,甲方连续两年的净利润年增长率不低于 %;甲方连续两年净资产年增长率不低于 %,如若甲方未能全部达成上述财务指标增长率,则乙方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6款第7款溢价回购全部股份。

3、原股东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期限届满后,乙方与原股东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如原股东未按时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有),则乙方有权依据股权质押实际债权。

4、在未达到预期收益前提下,原股东同意用个人财产承担连带保障责任,并办理相关法律文件。

第四条 目标公司治理

1、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后,由乙方向目标公司委派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

2、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后,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乙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目标公司经营、治理、财务等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3、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后,以下事项须召开董事会进行表决后,方可实施,且就该等事项的表决,乙方委派董事享有一票否决权:

(1) 目标公司对外支付超过( )万元的款项;

(2) 目标公司资本变动;

(3) 目标公司业务计划或财务预决算变动;

(4) 目标公司重大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改;

(5) 会计政策或会计师调整;

(6) 管理层及其待遇变动;

(7) 目标公司对借款或担保;

(8) 应由董事会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4、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后,乙方享有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监督权。乙方有权随时就其指定的目标公司的财务资料进行查询并提出质疑,甲方应配合查询并解答疑问。

5、 上述乙方委派董事享有一票否决权的事项,如因乙方或乙方委派董事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即为侵害了乙方知情权且违反了公司章程规定,在此情形下,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投资期限,按本协议约定退出投资,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受让股权的义务。

6、 在办理目标公司增资手续修改公司章程时,以上各方约定的委派董事监事、知情权、一票否决权、财务监督权等事项,应作为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之内容。

7、 乙方对目标公司增资款由甲方和乙方设立专管账户共同进行资金监管保证资金用于本项目的

开发开发。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目标公司)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增资款项。

(2) 甲方有权询问乙方在募集资金上的工作进展,乙方须在三日内做出相应答复。

(3)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或配合办理所有关于增资、股权质押、股权转让等工商登记的相关手续。

(4)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要求时,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一切资料,并保证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实现乙方知情权、公司治理权及财务监督权,并就乙方质疑做出合理答复。

(5) 甲方需保证提供给乙方的目标公司项目资料与实地情况一致。

(6) 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配合。

(7) 除本协议约定外,甲方其他重大变动,如法人代表、地址等变更,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 乙方(投资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在投资前查询、核实、评估甲方企业资产、信用、账目的权利。

(2) 乙方有权对目标公司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指定专业机构进行企业评级或资产评估。

(3) 乙方有权制订和修改投资方案。

(4) 乙方有权制定目标公司项目的投资建议与投资实施计划。

(5) 乙方有权组织重点资金方到项目方实地考察。

(6)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主体登记资料应为真实、合法。

(7) 乙方在向目标公司增资后,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目标公司知情权、公司治理权及财务监督等权利。

(8) 乙方在向目标公司增资后,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投资回报。

(9) 乙方在向目标公司增资后,有权在投资期限届满后按本协议约定退出目标公司。

3、 丙方(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权利义务

(1) 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或配合办理目标公司增资、丙方股权质押、丙方受让乙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的工商登记手续。

(2) 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修改目标公司章程。

(3) 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4) 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丙方应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