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保险的材料与方法

概述

办理失业保险的材料与方法

失业保险是社保中的一项,针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参保职工可以在失业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最长可领取24个月。那么失业保险如何办理呢?

材料准备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要携带好。

方法/步骤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3、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

失业人员如果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应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注意事项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应每月向社保所如实报告本人的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如果没有履行报告和申领手续的,将按相关规定停发其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