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搬运工岗位职责

仓储搬运工岗位职责

1、职务:仓库搬运工须认真、全面地履行以下各项职务

仓储搬运工岗位职责

1.1 在仓库组长的直接领导(仓管员的直接指挥)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仓库安全制度,认真执行仓库定置管理办法。

1.2 有责任制止违反仓库防火安全的行为。

1.3 积极参与公司及仓库5S推行各项工作,保持仓库的环境卫生。

1.4 负责仓库物品的进、出仓的搬运工作。

1.5 掌握物品的特性,文明装卸。按照搬运规定及定置管理办法搬运及堆放物品。

1.6 配合仓管员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工作。

1.7 服从仓库组长或仓管员的调配,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

2、 职权:

2.1 仓库安全作业、货物搬运、货物储存、5S推行等各项工作的完善、优化建议权。

2.2 有权且必须制止发生在仓库的各种违反消防及安全、货物进出仓管理、损坏货物、保密制度、5S推行等的行为。

3、 责任:

3.1 违反规定作业造成安全事件,损伤货物、工具等。

3.2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进出货物搬运、装卸作业。

3.3 在执行作业任务过程中出现品种、数量出错。

3.4 执行其他任务时,质量未达到指定(规定)标准、要求。

3.5 其他过失、失职及违规违纪。

第二部分 行政人事部

一、行政人事部主管岗位职责

1、职务:行政人事部主管在厂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应认真、全面地履行以下各项职务

1.1 严格遵守、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1.2 根据公司实际及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的变动申请,编制公司人力资源变动(发展)计划,提交上级领导批准后实施。

1.3 组织人力招募、到职准备,职前及在职培训工作。

1.4 为各部门提供良好的行政人事服务,以协助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

1.5 建立与发展对外良好的公共关系。

1.6 负责行政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程、部门管理制度的制订与审核。

1.7 督导公司各项行政、人事制度的执行,以及各项行政人事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1.8 根据公司实际,提出或审核各岗位职责,批准或上报有关领导批准,监督或督促各岗位员工履行岗位职责。

1.9 负责员工招聘、解雇、辞职的各项相关工作,员工档案管理。

1.10 负责办理劳动用工合同、投保等用工相关的手续。组织每年的员工体检。

1.11 审核或批准各部门的人事变动、调动申请。落实公司人事调动、奖励、处分决定、决议。

1.12 担任企业消防、安全生产总具体责任人,组织、监督、指导全厂的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

1.13 负责审核各部门提出的员工奖惩事项。

1.14 收集本市和同行业人力资源情况和薪酬福利、激励机制方面的情报,并进行研究,不断完善企业人力资源储备、薪酬福利政策和员工激励政策。

1.15 组织、督导部属员工工作,负责部属员工的培训、考勤、考核工作。对部属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负总责。

1.16 担任本部门5S推行、资产管理、文件资料管理总责任人。

1.17 组织新(入职或调动)员工的入职培训,组织或协调配合各级各类培训及考试、考核。

1.18 组织、督察各部门的员工考勤、考核工作,控制加班工时,审核、复核或计算员工工时。

1.19 申报、协助确认工伤事故,办理经济赔偿;安排工伤员工的治疗、护理等各项事宜。

1.20 保管公司公章,确保其合法、正确使用,登记每次使用的具体情况。

1.21 保管员工宿舍的后备钥匙,确保后备、应急之用。

1.22 每月3号前做好本部门的工作总结并上报厂长。

1.23 服从工作安排,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2、职权:行政人事部主管依公司授权行使下列各项职权

2.7 有权对行政人事部各员工下达其责任内的工作命令,并对其执行命令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有权调整、纠正部属不当的作业计划。

2.8 在保证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的前提下,有权根据企业及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用人计划的建议。

2.9 有权检查公司级会议中关于行政人事方面决议的执行、完成情况,对不执行决议而影响进度者有权追究责任,并向厂长报告。

2.10 有权审核通过或否决各部门提出的员工奖励、处罚事项。

2.11 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召开行政人事部门的各类会议。

2.12 对行政人事管理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临机处置权,事后应及时向厂长汇报。

2.13 行使对本部门职员绩效的考核权和本部门一线员工绩效考核的审核/审批权。对行政人事部所属全体人员的配备及调动、调整、奖惩、晋(降)级有参与审定权。

2.14 对违反卫生管理、5S规范、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单位与个人有制止和处罚权。

3、责任:无论本人或部属有下列过失,主管均应承担其责任并依相关规章接受处理

3.1 下达不当或错误管理命令。

3.2 因组织不及时、执行不力造成人力资源需求未得到保障。

3.3 本部门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

3.4 员工资料、档案泄密、丢失。

3.5 本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失职、工作效率和质量低下及违反企业其他规章制度。

3.6 未按时完成新员工招聘计划,或招聘有素质低下员工、审核通过或否决不合理的员工奖惩事项。

3.7 员工培训工作未按时、依计划落实而影响相关工作的进行或品质。

3.8 因组织、监督、指导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不力而造成的较大安全、消防事故。

3.9 加班工时失控,员工工时、工资计算的失误。

3.10 公司公章违法及违反规定使用。

3.11 因管理不善,造成本部门资产受到异常损坏、损失。

3.12 处理工伤事故各项工作时出现失误。

3.13 其他过失、失职及违规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