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合同合集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流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流合同合集5篇

物流合同 篇1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了做好国内公路运输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道路运输的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运输线路、产品及运价

1、 运输线路及单价:见附件。

2、 运输产品:水泥包 。

3、 每吨每公里12元,年运输量不低于100万吨,运距以实际运距为准。

第二条:车辆要求

1、 乙方应是独立法人单位或有资质的个体车队,明确第一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要求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车辆必须具有国内汽车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车辆手续、车辆保险手续务必齐全有效,必要时车辆须具备海关监管运输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不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如乙方有冒充或作假行为,则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司机必须配备手机,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开机状态,以便甲方随时了解运输动态。

3、 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4、 车厢保持干净整洁、底板平整,车厢必须保证无渗漏。

5、 车辆配备严格的防盗、防损设施。

第三条:服务要求

1、 乙方接到甲方的委托运输指令后,车辆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装货,如车辆不符合装货要求造成退车的,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装货时,乙方务必对承运货物清点数量、确认质量,并做好交接手续后起运,否则运输途中发生的货损、货差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货物价值按甲方与客户方协商所定的标准进行索赔,并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3、 乙方司机装好货后,双方确认好起运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卸货点,中途因交通管制、国家行政机关查车验货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送货延误,乙方应第一时间主动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情况,否则,造成一切服务罚款及其它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现司机电话关机,按50元/次的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所有处罚款由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给乙方。若是甲方货物问题需要验货检

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司机带回相关缴纳费用单据,作为向甲方报销的依据。

4、 属海关监管货物,乙方司机在运输前、行驶中必须定期检查海关铅封(工厂自备铅封)

情况,确保铅封完整无损,如有损坏及无故脱落,一切责任均为乙方负责。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赔偿货物价值按甲方与客户方协商所定的标准进行索赔,并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5、 乙方司机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收货人员进行卸货时,务必持有甲方托运单或甲方客

户货单等相关单据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客户卸货,乙方司机应在收货人核对清楚并做好货物完整签收后方可离开。同时乙方司机不得因各种原因在未得到收货人确认接收后自行卸货,否则产生的货损货差、时间延误等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无故拖延时间造成客户抱怨的,甲方有权按300~800元/次的标准对乙方进行违规行为的处罚,由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给乙方。

6、 不管在运输旺季还是淡季,乙方应无条件及时完成甲方的运输需求,随时派车承运,否

则甲方有权自行另外调车,产生的运输差价(指另外调车价与甲乙双方约定的运价差异)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乙方未结运费里转付给甲方另外调车方,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货物保险及赔偿责任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由甲方投保货运险,乙方在运输途中遇到交通事故造成货损的,

务必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相关人员,由甲方做出险报案和通知甲方客户,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300元/次,由甲方出具处罚款的财务收据给乙方,另外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货物损失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乙方也有办理货物保险的,出险后理赔款由甲乙双方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如果保险公司理赔不足,理赔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2、 货物出险后,乙方应及时提供保险公司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交由甲方,由甲方向保险公

司办理理赔,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理赔材料不齐全、不及时等因素造成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3、 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交货不清、货物短少、肮脏、货物损坏、货

物包装破损等,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赔偿依据甲方与甲方客户协商价格为标准,由甲方出具赔偿金的财务收据给乙方。

第五条:运费结算

1、 结算方式:乙方应将甲方每月原货物签收单尽快送交到甲方财务进行对账,双方核对无

误后,由乙方提交 单据给甲方,甲方按月份顺序付款。若因乙方手续不齐(如货单未交齐等),则从手续不齐的月份开始款项全部延后支付,待手续齐全后,再按正常付款时限执行。

2、 付款时限:甲方财务确认收齐乙方所承运的签单和相关票据后,在 天内予以付

款。

3、 付款方式: ,开户行: ,

帐号。

4、 特殊情况下,签单从起运之日起,超过90天后仍无法收回的,经乙方申请,报至甲方总

经理批准,可先暂留下该货单的货物价值金额后,将余下的本月运费先给予付款,待签单补交回甲方后,再将预留款付给乙方。同时若因乙方未能及时交回或无法交回签单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六条:其他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2、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所有人员。一旦被查出,甲方可无条件单方终止合同,并

对乙方处以罚金10万元,冻结乙方所有未结算的运费,直至事件处理结束。同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给乙方。

3、 若乙方无故停运合同内的运输,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未结运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

负责,赔偿标准由双方协商而定。

第七条:合同附件与有效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管辖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

物流合同 篇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在提供公路运输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货物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运输

1、运输车辆

1.1乙方应证件齐全、有效、性能良好的且适于运输本合同规定货物的交通工具为甲方运输本合同规定的货物。

1.2乙方车辆必须保证证件齐全、符合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所有规定。驾驶员必须有国家核准的有效上岗证件。

1.3乙方对货物的运输应建立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检查、交按制度。

第三条 安全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输货物变质、污染而被收货人拒收时,乙方应无偿将拒收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不得要求甲方就该笔货物支付任何运费,且要承担甲方的实际损失。

2、运输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车辆自身安全事故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有减损、变质、污染、灭失等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损失。

第四条 运费及其结算方式

1、运费元/吨(含税),额外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均不认可。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乙方的运费按批次结算,每批次运输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可抵扣的运输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 天内转账支付。

第五条 其他

1、本公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与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3、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合同 篇3

托运人(甲方):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承运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产品提供物流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物流服务合同内容: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地址地点

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2、货物的起运地点:甲方仓库

3、到达地点: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提供产品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负责按要求准备好待运产品,并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3、产品发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发出变更运输指令,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真实,合法的货物营运资格;

2、甲方通过传真下达计划给乙方,乙方必须派出车况良好,和各类证件齐全,防护材料齐全并符合装车要求的车辆,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装车。

3、货物到达后若出现造成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丢失乙方必须照价赔偿(如果外包装没有破损,视为货物完好,属于甲方产品自然属性或包装缺陷引起的除外)。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损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应为托运的产品办理有关运输保险手续。

5、乙方必须将承运的货物按时、完整、准确地送达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发生未经甲方同意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卸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后,甲方仓库负责人或收货人必需出示有效证件予以签收。

7、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报告在途车辆的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予以解决。

8、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堵塞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标准:,运输费用已包含了运输保险等费用。

2、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必须出具收货单位的签收的送货回执单/托运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结算未签收的回执单/托运单部分的货款。

3、由于甲方系为客户进行代办运输,因此运输发票按照甲方要求向客户开具,甲方提供客户的详细开票资料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错运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

2、因乙方原因(含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盗、被抢)造成产品毁损、遗失等,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第六条:变更及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纠纷解决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它

1、乙方制订的托运单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涉及的`内容以托运单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从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物流合同 篇4

甲方:合肥永春物流集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物流业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加盟永春物流加盟网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加盟条件:

1. 乙方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具有独立法人的财务手续,独立承担法律税务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等于或大于50万人民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连续两年赢利。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仅与甲方形成加盟业务合作关系,乙方不属于甲方的投资公司。甲乙双方各自对自己的客户承担责任,彼此不承担任何第三方连带责任。

2. 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需自行配备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有经甲方认可的租赁、外包运输工具协议,具备一定的办公硬件条件;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上网条件。

3. 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祥见第六条加盟管理费用)。

4. 乙方认同永春物流集团的经营理念及经营模式,有培育

市场和开拓市场的经营意识和能力,熟悉当地物流行情,有一定的资金支持。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 负责永春物流加盟店的日常管理工作,有义务协调处理乙方与永春物流集团网络内其他成员(包括甲方直营公司)往来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有义务按照已定制的操作规范条款做出处理决定。

2. 允许乙方在甲方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LOGO进行宣传活动和进行独立经营活动。

3. 保证在乙方所在的城市范围内只挑选一家作为甲方的加盟合作伙伴,以确保乙方能够独享加盟的网络资源。

4. 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物流加盟的网络资源。

5. 有义务给加盟成员免费提供统一的相关货运物流信息,负责信息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及其它配套的服务。

6. 向乙方免费(乙方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提供物流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及培训,帮助乙方提高业务经营水平。

7. 有义务免费在永春物流网站及信息平台上为乙方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包括信息共享。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1. 拥有永春物流加盟品牌、商标、域名及物流信息平台的所有权。

2. 乙方提供的加盟材料必须详尽属实,如有虚假,甲方有权按具体情况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后果就由乙方自负。

3. 乙方如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其义务,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和加盟相关规定,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同时按相关法律和规定赔偿违约金。

4.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加盟操作规范手册的执行情况及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5. 甲方有权根据物流货物运输的情况及实务操作调整操作规范手册,但这种调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不得以此直接或间接侵害乙方的利益。乙方在得到书面通知之日七天内没有提出异议,调整后的操作规范加入原订的手册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共享甲方所拥有的“永春物流集团”的网络资源,可以享受甲方与加盟其他成员之间的优惠业务价格,有权在甲方物流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业务信息。

2. 乙方有权以永春物流加盟( 成员)进行独立经营,自行决定价格、收费方式、但不得假借甲方的名义欺骗

客户、损害甲方声誉。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3. 乙方有权在所在地媒体以永春物流( 成员)名义发布广告,但必须事前书面报甲方备案。

4. 乙方有权在所在地区的下一级城区及周边地区以甲方名义发展二级代理,但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备案,以免和甲方其他的合作成员发生冲突。

5. 乙方优先获得和使用甲方拥有的道路运输资源以及集团公司不断推出的增值业务及其收益。

6. 乙方免费获得甲方提供物流信息平台技术指导和支持。

7. 乙方自愿有偿使用甲方含有甲方LOGO的运输相关单证及物料。

8. 乙方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参见第六条加盟及日常管理费用)。

2. 在共享永春物流加盟的网络资源,获取永春集团合肥始发重庆、成都的货物到达派送业务(有偿)的同时,重庆、成都地区始发的出发货物组织由乙方自行组织。

3. 乙方须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经营活动,如发生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终止双方合

同,并按损害程度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4. 对甲方提供的公司标识及各种单证证明,乙方只能在加盟业务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范手册(不同地区造成差异另行约定),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6. 乙方必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和负责人身份证副本给甲方留档备案,同时提供甲乙双方交接货物人员的身份证明。

7. 乙方保证自身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乙方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加盟管理费:

1.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损害甲方或加盟其他成员利益行为或欠款,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本着谁受益谁付费原则,永春物流加盟网的加盟管理费以录入到永春物流信息平台系统的货物的重量(KG)为计费单位,标准为每公斤人民币()元(¥0.05/KG)。

物流合同 篇5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