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

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1

为加快我县文明县城创建步伐,切实加强我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改变城区道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人车混行、机动车及非机动乱停乱放、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乱象,减少城区道路拥挤,确保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大队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晓奋任组长,交管大队大队长刘庆冰为副组长,副大队长闫刚、陈海波、副教导员邵付敏、城关中队中队长凌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交警大队,交管大队大队长刘庆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工作,并对县城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负总责。

二、整治时间

11月10日至12月31日,早上7:30—8:30.

三、工作任务

参勤人员对下列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

1、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的;

2、行人翻越防护栏、任意横穿街道的、过街不走斑马线;

3、行人在人行信号灯红灯亮时进入斑马线、闯红灯的;

4、行人在主干道上招呼出租汽车、公交车的;

5、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或在人行道上行驶的;

6、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与机动车争抢道路的;

7、机动车违法占道停车的;

8、机动车违反导向车道行驶的。

四、包保路段及岗位设置

大队长刘庆冰负总责,协调和部署整治行动

(一)第一片区(凌勇负责包保)

人员:新城区分队队员、5个红绿灯路口。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新城区各道路的巡逻管控工作。

重点包保路口:青年路与惠民路交叉路口(县委党校路口)、青年路与为民路交叉路口(金域蓝湾路口)

(二)第二片区(陈海波、马庆利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二分队全体队员、4个红绿灯路口。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国防路南段、大桥路、青年路南段、中兴路南段的巡逻管控工作,兼顾中医院、农行、金茂园等门口路段。

重点包保路口:国防路与大桥路交叉路口(中医院路口)、大桥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供电局路口)

(三)第三片区(闫刚、刘明伟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一分队全体队员、4个红绿灯路口。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西环路、青年路中段、淮河路、中兴路中队的巡逻管控,兼顾县医院路口、亿豪泊景城门口、实验小学、国贸门口等路段。

重点包保路口:青年路与淮河路交叉路口(一中南路口)、国防路与淮河路交叉路口(左岸名城路口)

(四)第四片区(邵付敏、陈默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三分队全体队员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国防路北段、环城北路、中兴路北段、青年路北段的巡逻管控,兼顾谷丰园、二实小、五河三中、盐业公司等路口。

重点包保路口:青年路与环城北路交叉路口(一中北路口)、国防路与环城北路交叉路口(盐业公司路口)

(五)城关机动队(鲍宇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机动队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每天早、中、晚三个时段(06:00—7:30,12:00-14:30,18:00-22:00)负责新老城区各路段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治理。

以上每个片区每天早上7时30分至18时,加强辖区巡逻,管控和查纠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国防路、中医院路口----盐业公司路口

清除国防路东西两边停车位,设置隔离护栏,解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问题,由住建局设置交通通行标志,交警加强管理。

(二)、闸桥路清除东西两边停车位,解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问题,由住建局设置交通通行标志,交警加强管理。

(三)、大桥路南北两边清除停车位淮河大桥西端至环城西路交汇处由住建局设置交通通行标志,解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问题,交警加强管理。

(四)、淮河路与潼河路路口增设红绿灯一处。

(五)、站高峰人员安排:

淮河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穆友林、吴庆峰)

淮河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王维民、张永才)

淮河路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周飞虎、赵涛)

淮河路与闸桥路交叉路口(纪天明、曹晓飞)

浍河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华利、赵旭)

浍河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王健、钱锋)

大桥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严军、陈军)

大桥路与中兴路交叉路口(胡远见、沈思海)

大桥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周兵、徐阳)

六、工作要求

(一)、所有执勤民警、协警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按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区域执勤,非其它工作安排一律不得离开执勤区域,执勤车辆一律使用警用摩托车。

(二)、民警、协警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精神要饱满,动作要规范,查纠违法行为要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动作规范。

(三)、严格遵守执勤、执法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规定处理违法行为,同时注意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滥用职权,防止引发重大事件,真正做到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文明执勤、礼貌纠违。

(四)、认真履行职责,杜绝失管漏管。县局和大队每周对站高峰执勤人员,在岗在位和管事率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履职的人员予以通报。

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2

为深入推进全县“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经县交安委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减量控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共治的原则,重点整治西门街、东门街、胜利街、水浒路、金河路、临城路、育才路,着力防范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抓紧抓实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核心工作,为全县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职责

(一)县公安局

1、严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人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科学破解医院、学校、车站、商圈等道路堵点乱点,同时强化公交车辆运行管理水平,加大违法占用公交车站点整治力度,持续巩固“三小车辆”治理成果,积极倡导绿色出行。

2、争取政府支持,配合职能部门,推进水浒路、金河路、西溪路“绿波带”建设,探索“绿波城”畅通工程,推进城区电子警察、信号灯全覆盖,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有效提升信号灯配时优化工作,全面强化智慧交通建设。

3、全面谋划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优化勤务模式,加大早中晚高峰期时段警力投入,全力加强重点路口、节点交通指挥疏导,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因警力限制,先期以城区主要道路为重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落实专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管理,再掀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高潮。

责任人:赵向阳 完成时限:常态化

(二)县交通运输局

严厉查处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加强出租车、公交车和网约车的监管力度,持续巩固“三小车辆”治理成果。加强公交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车意识。

责任人:李祥 完成时限:常态化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合各职能部门,排查打通整改断头路、竹节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负责推进城区“绿波城”畅通工程的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城市道路电子警察、信号灯全覆盖,右转专用道渠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全面完善标志、标线、标牌和中央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完成左转待行区标线渠化工作。

责任人:刘甲一 完成时限:常态化

(四)县教育和体育局

严禁16周岁以下学生使用、骑行电动车,助推非机动车校内规范停放,严禁电动车骑乘人不佩戴头盔进入校内。推广英才小学管理模式,采用错时上放学的措施,增强教师、家长志愿者协助力度,共同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在主要路口护导接送学生,劝阻家长依法、文明停车,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全面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整体提升。

责任人:冯兴平 完成时限:常态化

(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推进路外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从根本上缓解停车难问题。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全部配齐安全头盔,合理施划路内停车位,督促单车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车辆摆放整齐有序。严厉查处私自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开展对非机动车的停车位施划工作,持续巩固“三小车辆”治理成果。

2、严格落实包乱停乱放等“门前五包”责任制,取缔、清理流动商贩、占道经营。

责任人:候仰超 完成时限:常态化

(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外溢和占道经营清理。

责任人:房殿臣 完成时限:常态化

(七)县广播电视台

做好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交通法规和交通常识的普及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法治意识。

责任人:黄贵鑫 完成时限:常态化

(八)县文明办

组织广大文明交通志愿者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人:李晓龙 完成时限:常态化

(九)郓州街道、唐塔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配合做好辖区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文明交通宣讲、劝导活动;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道路交通文明列入乡规民约,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基本知识;做好城中村“三小车辆”整治,配合做好辖区其他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责任人:王淅、李天华、张玥完成时限:常态化

三、重点攻坚内容

(一)优化推进网格化交通执法管理。

1、公安交警全力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机遇,主动参与优化城市路网,促进城市规划建设与道路交通协调发展工作,切实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紧盯学校、商场、医院等重点区域,扎实开展停车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停车资源限时免费向市民开放,最大限度破解停车难问题。

2、公安交警持续推进“全时全域”警务,实施精细网格管理,强化交通流量研判,发挥铁骑勤务作用;坚持“一点一策”治乱疏堵,做精高峰岗、助学岗管控模式,实施优化信号灯配时、建设可变车道等措施。持续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不文明行为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集中整治和常态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扎实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确保实现城市安全头盔佩戴率达75%的目标。

3、公安交警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同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电子卡口等科技手段,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和货车通行证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货车可线上和线下办理通行证),加大对通行禁区货车的现场和非现场执法力度,对发现未办理通行证通行禁区,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情形的,将严格依法处罚。

4、公安交警协调新闻媒体关注报道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一盔一带”安全守护、酒醉驾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普及“路口礼让斑马线”、防范“二次事故”等知识常识。每月定期加大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曝光力度;每月至少5次开展进入运输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大型宣传活动。

5、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在主城区划分4个交通巡控网格,以服务群众安全出行为根本目标,以堵点、乱点为管理工作重点,覆盖7个重点路段以及6处重点区域(包括4所学校、1个大型医院、1个大型商场),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7个重点路段:西门街、东门街、胜利街、水浒路、金河路、临城路、育才路。

6处重点区域:第一初级中学、乐园小学、实验小学、公明路小学、县人民医院、金河路东大福源。

6、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以“三小车辆”、出租车及非法营运车为重点管理车辆,严格查处电动车超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违法掉头、街道随意上下客、违反装载规定及限制通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完善城区路网基础建设提升。

7、住建部门年内完成清泽路(义和路-郓邑路)、郓邑路

(育才路-清泽路)、工业一路(水浒东路-开拓路)、忠义路(义和路-公明路)、好汉路(水浒路-郓州大道)5条道路的续建工作。

8、住建部门持续打通利民街(郓州大道-西溪路)、兴盛街(郓州大道-西溪路)、文苑路(东门街-西溪路)、东溪路(临城路-金河路)等4条断头路;新建风情街(崇文路-西门街)、民立街、工业七路、唐塔路中段4条市政道路;提升改造西门街西段、工业三路、水浒东路、光明路、东溪路等5条城市主干道。

以利民街(郓州大道-西溪路)、兴盛街(郓州大道-西溪路)两条断头路为试点,9月底前完成改造。

9、住建部门打造西溪路、水浒路、金河路3条城市主干道的绿波建设工作,逐步推进城区“绿波城”畅通工程的试点工作。计划开展城市出入口提升改造工程,改造清泽路与西门街交口、清泽路与胜利街交口、育才路与义和路交口、东溪路郓州大道与开拓路五岔口、工业七路与金河路交口、清泽路与郓州大道交口路口6处,缓解交通压力。

以郓州大道与开拓路交口为试点完成右转专用道渠化建设、清泽路与西门街交口为试点完成绿化、右转专用道渠化等整体建设,9月底前完成改造。

10、住建部门逐步推进城市道路电子警察、信号灯全覆盖,

对开发区、老城区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按计划逐步补齐。全面完善标志、标线、标牌和中央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年内完成临城路、义和路、魁文路等具备施划左转待行区的标线渠化工作。

1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路外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计划本年度6月搭建完成指挥中心平台建设。4月底前一期项目建设完成3条路段共803个泊位,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审批停车场资质项目,顺利上线运营后,在充分总结一期项目的规划、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二期项目建设待一期项目停车经营备案(停车场资质)审批下发后进行,施工时间暂定为7月-11月二期项目计划建设13条市政道路约1600个泊位,加快我县新型智慧城市化进程,大幅度改善城区居民停车环境。

施工进度:7月-8月 唐塔广场北路、唐塔路、魁文路、南湖广场南路、东门街。

9月-10月 西门街、公明路、尚武路、五道街、水浒商贸城北路。

11月份 忠义路、胜利街、利民街--项目验收上线运营。

1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压实企业责任,督促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加大力度对电单车进行清洁摆放,责令企业对全部在运行的电单车配齐安全头盔,引导市民使用电单车时佩戴头盔,遵守交规。合理布局开展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城区内约20xx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的施划工作,确保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

13、综合执法部门成立城区11个市容中队对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以及联合公安交警对路沿石上违法停车严格查处。通过日常巡查治理,重点难点集中治理的方式,规范管理早夜市经营,加大对学校、医院、广场周边的治理力度,实行错时执勤,根据具体情况部署人员提前到岗或蹲守执勤,治理各类影响交通秩序的违规行为。

(三)强化公交路网安全运行提升。

14、公安交警加强违法占用公交专用站点治理,充分运用流动巡查和违章抓拍监控设备,加大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站点行为非现场抓拍力度,确保6月底初见成效,持续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公交专用站点通行秩序。

15、自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行以来,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双微等媒体对公交路线、站点进行了公示,对市民安全出行注意事项进行广泛宣传,定期对公交驾驶人进行培训,提升优化服务质量;现已开通公交线路53条,其中城区公交10条,城乡公交43条。住建部门逐步完善中转换乘站、港湾式停靠站,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结合城乡公交站点和农村公路建设进度,适当设置村居站点,年内计划新建400个站点站牌。

(四)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以第一初级中学、公明路小学、乐园小学、实验小学为试点,学校要详细摸清学生家长接送情况,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台账,实行“一校一方案”工作机制,对各学校周边交通情况逐一调研。学校实行错时错峰上下学,排队放学,值班老师负责带学生到指定接送地点,让家长有序认领学生。教体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周边进行隐患排查,协调相关部门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完善防冲撞、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开展道路秩序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重要性,紧密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群众宣传。通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力量在全县迅速掀起整治行动的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围,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聚焦制约性、基础性、根源性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制定治本之策。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结合实际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带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综合水平全面提升。

(四)严格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将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严格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领导带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到位。

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3

为有效解决我县城区国庆、中秋期间秩序混乱、道路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给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开展节日期间城区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努力构建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xx县两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陈清平任组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福明任常务副组长,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洣江乡政府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办公,刘福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维护重点

(一)主要区域

城西农贸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广南路、洋岭花园、三公里、洣江桥、云盘山庄路口、紫荆花路段、湘运汽车站路段等重点区域。

(二)维护内容及具体安排

1.车辆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

2.摩托车等车辆非法营运现象。

3.菜市场和水果市场占道经营,店外店、流动摊贩等违法占道经营等现象。

4.具体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搞好城区节假日秩序维护工作。

(四)此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综治维稳政绩考核。

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4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大力整治城市道路交通乱象,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公安厅部署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结合淮安城市交通管理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江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按照"什么缺改什么、什么弱补什么、什么差治什么"的原则,大力开展"全覆盖、零容忍、常态化"城市道路交通违法整治,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创新交管勤务模式,着力治理城市道路拥堵以及交通秩序乱、出行难和停车难等"城市病",进一步凝聚文明交通"江苏共识"、强化安全行车"江苏规矩",服务保障"两聚一高"新实践和"强富美高"新淮安建设。

二、整治目标

(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酒驾、醉驾、毒驾、闯红灯、闯禁区、闯单行线、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明显下降;机动车乱停车、乱变道、乱鸣号、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以及工程渣土车、水泥搅拌车抛洒滴漏、超高超载、污损遮挡号牌、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占道带客、违法上路等易发多发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交通乱点堵点得到有效治理。城市交通乱点基本消除,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堵点明显减少,重要交通节点拥堵明显缓解,拥堵范围明显缩小,中心城区重点学校、医院、客运站、商品、集贸市场等突出堵点、乱点治理成效显著,核心片区交通循环更趋畅通,城市路网整体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明显改善。年底前,主城区以及生态文旅区、工业园区、盐化新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以及盱眙县、金湖县、涟水县全部完成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问题排查整改任务,排查、整改完成率达100%,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规范设置率达100%;

(四)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主题性、公益性、群众性、社会化文明交通宣传活动亮点突出、成效突显,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建立、健全交通违法举报和公开曝光机制,深化交通违法社会化治理。各地城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轻微交通事故自撤率达80%以上。

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确保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整治交通乱象,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1.严管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重拳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骑行快车道、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违法,严查严处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观看教育片、参与交通协勤、媒体公开曝光和报请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所在单位等"四选一"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参与协勤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各地要在有条件的路口,合理设置一批固定学习教育场所。执勤中利用执法记录仪和交通监控设备做好取证工作,对拒绝、阻碍执法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并利用媒体公开曝光。

2.严查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强化机动车闯红灯、闯禁区、闯单行线、乱变道、乱占道、乱停车、乱掉头、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充分运用摄录设备、交通监控和执法记录仪,灵活采取便衣组合执法、远程调度查证等方式,全力提高查处率。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分析研判,科学用警,精准打击,定期不定期组织突击行动,大力开展滚动整治。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认定标准,严格上限处罚,符合记分条件的,一律严格予以记分。

3.严控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主动会同城管、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灵活运用联动整治、交叉执法、伏击守候等战术,严查城区渣土车、水泥搅拌车等工程车闯红灯、闯禁区、抛洒滴漏、超高超载、野蛮驾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和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占道带客、违法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6月上旬初显成效,6月底前明显见效。将违法多发、事故突出的渣土车、水泥搅拌车和工程运输企业纳入"黑名单"监管,对进入"黑名单"的,提交城管、住建等部门,督促采取限制招投标、提高准运门槛、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等措施综合施治,全力遏制反弹回潮。再次向党委政府汇报,提请政府主导,工商、质监等部门牵头,切实落实电动三四轮车源头监管措施,坚决取缔非法生产、改装、拼装、销售行为。通过延伸管理触角、提高违法成本,努力营造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局面。

4.严管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秩序。强化城区主次干道、中心商圈等大流量路段和支小道路易堵路段停车管理,综合采用监控抓拍、贴单、拖移等手段,加强违法停车整治,对重点路段违停行为,严格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处罚、记分。严格依据相关技术标准,科学合理设置路内停车泊位,严格控制路内停车泊位总量。对停车泊位严重缺乏、符合划线停车的,及时汇总报请施划增设;对不具备停车条件、乱停乱放突出的,及时申请安装车阻石或柱形、U型隔离禁停桩。对长期占用路内停车泊位的"僵尸车",一律依法坚决予以清理。主动协调城管、住建等部门合理划设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并规范管理。最大程度地引导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二)科学优化交通组织,推进精细化管理。

5.优化道路交通组织。要主动会同规划、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邀请规划设计、交通工程专家,认真组织排查城区路口交通渠化,开展路口交通组织和交通信号控制协同设计,合理采取分配进出口车道、设置待行区、可变车道、潮汐车道、专用车道等措施,全力挖掘路口通行潜力,切实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和安全水平。要加强路段出入口管理,根据需要科学采取封闭出入口、实行中间隔离、机非隔离、禁左、禁行、单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完善行人过街通道、公交站点、路内停车泊位等交通设计,改善道路通行环境。着力提高交通信号控制智能化水平,优化信号灯配时,高峰时加强右转信号控制,减少直行和右转车辆相互干扰。

6.优化交通管理设施。深化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整改工作,确保保质保量、按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科学设计、设置行人过街设施,通过设置安全岛、行人二次过街等待区,有效保护行人安全。学习借鉴"深圳经验",大胆尝试、大力推广使用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自动识别提示装置,及时提醒遵守交通信号。各交警大队要在秩序中队、一线执勤中队指定专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工作,建立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日常排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随时报送整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改档案,建立突出、多发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机制,实现交通设施隐患查、改留档,重大、突出隐患挂牌督办。

7.排查治理乱点堵点。组织专人,再次对城市交通乱点和堵点开展深入排查,重点排查辖区学校、医院、商圈、车站、老旧居民小区、各类商贸市场周边道路,以及其他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对排查出的乱点堵点,要按照"一路一策、一点一策"的原则要求,逐一制定、完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推进进度和责任单位,综合采取优化交通组织、加大执法整治、实施改造工程等措施,全力改善堵点乱点交通秩序,确保通行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出行满意率大幅提升。6月底前,市区清江浦区和开发区至少推出6条秩序严管街(交警一、二、三大队各2条)、生态文旅区至少推出1条秩序严管街,其他县区至少推出2条秩序严管街。

(三)改革交管警务机制,推动建立社会共治体系。

8.构建现代警务机制。探索、建立灵活机动、快速响应、科学研判、精确查控、扁平指挥、处置高效的现代警务模式。各地要积极借鉴"深圳经验",研究制定城市交通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方案,完善交通指挥中心功能,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分析,组建交警"铁骑"队伍,提升快速处置各类交通警情及其他突发事件能力。同时要完善责任区勤务机制,按照交警支队路口、路段长责任承包精神要求,研究、建立符合本地的交通勤务管理模式,落实巡逻管控责任,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采取公开排名、滚动督导、末位淘汰的方式,强化平台数据、管理实绩、管控质态三维度考核,切实提高交通管理勤务效能。

9.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各地要紧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契机,主动联合文明办,发动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动员离退休人员、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士,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走上街头路面,积极协助民警劝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采取民警挂钩的方式,主动做好辖区文明交通志愿者培训、引导和协勤帮扶工作,确保广大志愿者积极、安全发挥文明交通协勤作用。充分利用车管安教平台和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平台,组织驾校学员和记满12分学习人员到路口协勤,确保严管街、学校、医院门口及其他重点路段交通高峰期间有人管理。各地要紧抓城市管理执法改革契机,主动协调城管部门执法力量参与城区支小道路、背街小巷违停执法,通过共管共治,形成互补策应。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公安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建立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各类严重和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0.发挥媒体宣传作用。要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各种交通陋习的危害,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传播文明交通理念,有效凝聚文明交通"江苏共识",牢固树立安全行车"江苏规矩"。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采取组织记者随警采访、开辟整治专栏、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报道整治行动。通过手机APP、交警"双微"平台等自媒体,密集推送整治动态,曝光典型案例。同时,要做好舆情引导工作,避免出现负面新闻炒作,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11.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健全中小学文明交通教育长效机制,利用假期前后和各类校园户外活动,组织民警走进校园、走近学生,定期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教育,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教育学生、引导家长遵章守法、共同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组织专人深入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道德讲堂"重要宣讲内容。同时广泛征求各界群众意见,引导群众积极提供交通管理合理意见和建议,主动配合交通整治行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以政府名义部署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其他警种和社会力量参与整治、齐抓共管。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治措施。市局成立由张焱副局长为组长、交警支队领导班子、各县、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交警支队各相关单位、县区各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在交警支队,尹志刚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通报。各级公安机关要全警动员,全力投入,把交通秩序整治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文明规范执法。各地要严格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局关于规范执法相关要求,坚持文明、规范、理性、平和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严防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众不满、舆论炒作,影响公安机关形象。对少数恶意炒作造谣抹黑的,要及时澄清、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要对参与交通管理的'其他警种以及协助管理的社会力量开展培训,规范参与整治行动。

(三)强化检查督促。各地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检查考核情况,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预期效果。整治期间,市局将抽调专人,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对各地整治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凡因整治措施不力、交通秩序混乱被省厅、市文明城市创建办或市局督查通报的,在厘清责任的基础上,一律严格实行倒查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于5月31日前,上报整治方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人名单,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整治进展情况和统计表,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

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5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效预防和减少市区道路交通事故,方便人民群众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市区交通环境、经营环境和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商丘市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按照《商丘市区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的通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委领导,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原则,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密切协作,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与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三区属地管理、公职人员带头、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依法取缔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占道经营行为,为广大居民营造更加舒适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城市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执法监察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相关单位和科室以及三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监察支队,具体负责局系统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三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责任分工

(一)市城管局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起草制定有关管理工作方案、措施、通知、通报等,统筹组织、协调、推进、督导三区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工作。

(二)市纪委监委驻市城市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对市、区城管系统各单位公职人员带头执行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相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对违规人员和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三)市城管监察支队对三区全面取缔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销售商家出店、占道经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协调市区户外大型LED屏开展政策宣传。

(四)三区城市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面取缔本辖区内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销售商家出店、占道经营行为。按照区政府(管委会)工作部署,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协调市区沿街门店电子屏开展政策宣传。

四、整治措施和方法

(一)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7月20日~7月31日)

利用市区LED屏和沿街商户电子屏、车辆巡回宣传、自媒体等多种形式,配合宣传部门广泛宣传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采取上门送通告、发通知等形式,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市民对整治工作的认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31日)

全面取缔出店、占道经营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行为,对违章情节严重、拒不自觉整改的商家,要重点打击,从重处罚。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9月1日以后)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督导三区城管部门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的办法,对重点部位和重要地段严防死守、错时管理,防止反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工作任务和目标,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公平、公正,讲究方式方法,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化解执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三)示范引领。市、区城管系统各单位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相关规定,主动做好亲朋好友宣传发动工作;禁止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进入或停放在单位院内;按照《商丘市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规定,将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和公职人员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凡是违反规范管理规定3次以上的公职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格次。

(四)保障民生。环卫、园林、市政等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统一车辆外观标识和编号,报市城管局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加强日常管理,逐步更换为合规车辆。

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6篇)6

为缓解县中心城区交通堵、停车难、管理乱等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规范管理、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的原则,严格规范车辆通行和停放管理,合理利用现有房地产项目停车位资源,适度开发公共停车位资源,促进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全面提升。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规范行车、规范停车意识,有效遏制车辆违章行驶、违规停放及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等不良现象,达到有效解决交通堵、停车难、管理乱的目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私装地锁占用公共车位等行为。主要包括:

1.县中心城区主要干道、街道及国道过境段车辆违法违规停车的;

2.客运站、学校、医院、商场、菜市场、机关单位周边及居民住宅小区车辆违法停车的;

3.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以及堆放建筑材料、生产生活资料的;

4.车辆占用消防应急救援通道的;

5.占道经营、私搭乱建、占用公共设施等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

6.货车、渣土车、各型施工车辆、拖拉机、农用车、机动三轮车(含电力驱动)载物抛洒、违反禁行禁令的;

7.非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多人骑行自行车等非法上路及改装加装遮阳伞等非法改装的;

8.摩托车和电动车非法载人、不戴头盔、占用机动车道停放的;

9.驾驶无牌无证、假(套)牌假证车辆或无证驾驶及飙车,酒驾、毒驾的;

10.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线路行驶,闯红灯、不礼让行人、随意调头、随意变道或逆向行驶的;

11.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随意横穿马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12.报废车、僵尸车、灰尘车违反规定长期占用停车资源及私置路锥、私装地锁的。

(二)重点区域、节点:湘粤学校周边璜溪湾片区、南京洞片区、保盛幸福城片区(双拥路)、马耳冲片区、四方井片区、人民医院片区、蒋家湾市场片区、玉龙湾小区、竹源新村小区、东昇华城小区、怡景花园出入口、龙隐小区出入口。

四、工作措施

1.规范车辆通行。开展县中心城区车辆通行情况调研,根据车辆通行规律,科学调整富豪路、广发路、四通路等狭窄路段车辆通行路线,采取设置单行道等限行措施,优化县中心城区通行条件。进一步规范交通信号灯等规范通行管控设施设置,采取分时段开闭、延长高峰时段通行时长等措施,保证南京路等拥堵路段交通畅通。逐步实施人民医院门口等行人密集路段人行天桥项目建设,实行人车分流,缓解车辆通行压力。

2.扩充停车容量。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营模式,在县中心城区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扩大停车容量。充分发挥好现有房地产项目停车场资源,理顺停车位销售办证等方面政策,以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台销售优惠政策等多种方式,引导县中心城区居民就近购买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积极引进专业化实力企业,加快推进城市智慧化停车项目建设。

3.开展集中整治。针对县中心城区乱停乱放、私装地锁占用公共车位、住宅小区随意停放等突出问题,组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玉溪镇政府和县中心城区6个社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各类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利用先进技术设备和技术手段,增设重要路段、重要区域监控抓拍设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快建立“随手拍”违法违章举报平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社区网格牵头单位及各责任单位要组织人员,加强县中心城区巡逻巡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建立公开曝光制度,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专栏,定期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五、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利用户外宣传栏、单位液晶显示屏、县融媒体中心等各种宣传平台,广泛组织开展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宣传,全面提升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规范意识,自觉规范交通行为。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2月)。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治整行动。重点打击行车道、人行道、住宅小区乱停乱放,集贸市场停车行车不规范,私装地锁强占公共停车位,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车位等行为。

3.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巩固提升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成果,总结成功经验,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停车位扩容、人行天桥建设、智慧化停车等长期性工作。

六、工作职责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开展县中心城区交通状况调研,研究制定县中心城区交通通行优化调整方案。结合实际科学调整交通信号灯设置,规划设置交通违章易发点、多发点抓拍设施。牵头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打击行动,加强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全面提升交通通行质量。

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侵占城市人行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加大非机动车道等违章停车巡逻巡查和整治力度。加强城市道路养护,全面提升通行条件。

县自然资源局:理顺房地产项目停车位销售政策,畅通办证渠道,促进房地产项目停车位销售。选址规划公共停车场、重点路段人行天桥等设施建设。

宜投集团:引进县中心城区智慧化停车合作企业,加快推进智慧化停车项目。

县住建局(人防办):加快推进县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优化老旧小区行车道、停车位等设施,改善老旧小区通行和停车条件。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加大对居民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的督促指导,督促物业公司认真履职,切实强化居民住宅小区内车辆通行管理和停车管理。

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开展县城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宣传活动,提升群众交通规范意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督促指导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专栏,定期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章县管理部:落实有关房地产项目停车位销售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全力支持停车位销售。

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公共停车场等交通设施消防安全指导,加强占用消防通道乱停乱放行为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户监管,引导销售经营户落实销售办证“一条龙”服务。

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加强县中心城区周边公路养护,全面提升通行条件。

玉溪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做好公共停车场、人行天桥等交通设施建设相关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组织人员配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县中心城区各社区: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管理,组织人员劝导居民住宅小区乱停乱放行为。加大交通规范意识、安全意识宣传,提升社区居民素质。

社区网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加强对网格辖区内交通违法、乱停乱放等行为的巡逻巡查,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宾心华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吴荣茂、李桥亮,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勇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宜投集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章县管理部、玉溪镇人民政府、县中心城区6个社区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彭英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亮红同志、陈兵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建局(人防办)、县住房和保障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玉溪镇政府抽调6名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与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调度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集中整治行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调度实施。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和浓厚氛围。要服从统一调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由部门自行组织实施,每半月将整治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根据各单位不同职责量化考核指标。对整治工作不重视、不履职、不尽责的部门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并予通报。对整治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不良后果的,要向县纪委县监委移交问题线索,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