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安全经验分享

导语:误工费是经济学上的专业术语,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交通事故安全经验分享,欢迎阅读参考。

交通事故安全经验分享

  交通事故安全经验分享

1、拍摄车辆接触部位及在道路上的位置关系;

2、立即撤除现场;

3、相互确认电话、交换证件~

4、共同商定前往附近的快速理赔服务点处理!

快速处理短信提示内容

122温馨提示:凡于6:00—20:00点间,车辆在道路上发生车损事故,请对现场拍照后,立即撤除现场,

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等候民警来处理;或者相互确认电话、交换证件,共同前往 快速处理点处理。

特别提醒:

对不适用快速理赔的情形:

1、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2、车辆无牌、无保险、未年检;

3、驾驶人饮酒、无证;

4、车辆不能自行移动或发生单方事故;

5、一方当事人逃逸。

6、车辆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审判程序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交通事故赔偿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