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证券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设立证券公司需要哪些条件?一起来看看吧!

设立证券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证券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证券交易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设立目的;

(二)名称;

(三)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

(四)职能范围;

(五)会员的资格和加入、退出程序;

(六)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七)对会员的纪律处分;

(八)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

(十)资本和财务事项;

(十一)解散的条件和程序;

(十二)其他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事项。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

(二)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一)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二)。经营下列其中一项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

(三)经营下列业务中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亿元: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

(四)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五)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

证券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或者证券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证券公司股东的出资,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出资中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七、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