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二环限行规定

根据北京市交管局此前发布的消息,自27日起,北京将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其中,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至国贸桥之间路段、二环路主路全线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内容,欢迎阅读借鉴。

2017北京二环限行规定
2017北京二环限行规定

自2015年11月27日起,对北京市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其中,二环路主路(全线),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长安街沿线及周边道路以及府右街周边道路也在管制范围内。

未来网记者注意到,在此之前北京对外地车辆实行的限行规定为: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

外地车主对于此次限行表示不满

在得知该消息后,山西的赵先生表示以后进京办事的确不太方便了,加上北京容易堵车,会影响办事效率。赵先生在当地经营铝合金产品,由于公司的总部在二环内,经常会过来办理一些工作相关事务,每次来都是自己开车过来,除了自己要带一些产品外有些事情也比较着急,所以不会选择乘坐公共交通方式。此外,赵先生希望交管局可以对一些办理工作事宜、看病等外地车辆予以宽限。

网友李峰则表示:建议把二环和长安街禁行外地车的规定从“每天”减少到“工作日”,外地车辆进京不是带家人看病就是带孩子游玩,二环和长安街周边医院和景点太多,这是刚需哦,望三思!如不行快点出台换乘公交方案,给外地车提供一个停车换乘公交的合适方案,不能一禁了之哦。

除了外地车主外,北京市民李先生同样认为有些不太合理。他认为,外地人来北京一般都是办事、看病或者旅游,这么一来让大家感觉去北京比较麻烦,也会对大家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进而会改变对北京的看法。例如,外地人来北京看病,在得知相关限行规定后会放弃开车,但是在北京又没有亲戚朋友,因此会对他们带来不便或者造成损失。

治堵 还需治标又治本

据了解,北京市交管委此次限行管理是为了保证本市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未来网记者发现关于“北京拥堵”的话题,一直存在着争议,大家也期待早日解决城市拥堵的问题。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刘业进对于“治堵”发文建议:应避免新的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建设在北京市内,逐步取缔北京相对全国其他省市拥有的各种特权政策,降低人口涌入的吸引力。

此外,媒体披露,北京市交管局在推出高峰勤务、个性化动态导航、手机快处APP、区域交通组织优化等数十项措施后,还将继续按照“交通决策智能化、管理精细化、信息服务精准化”的标准解决拥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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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环主路外地车限行和全球最严“京六”排放标准

“京六”标准将实施 全球最严

记者昨日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北京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包括轻型汽车、重型汽车和重型发动机3个标准。“京六”被称为世界上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排放新标准将比目前实施的国五标准加严约40%。“京六”标准计划于2017年12月1日实施。

车辆在有效寿命期内须稳定达标

研究结果表明,机动车排放形成的PM2.5约占全市PM2.5来源的31%,是第一污染源。同时,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约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57%,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约占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的38%。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化学反应也可形成PM2.5和臭氧污染。

北京市环保局表示,国际实践经验表明,加严机动车排放标准是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

2013年2月1日起,北京已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地方标准(简称“京五”,相当于“欧五”标准)。“京六”则将实施全世界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按照《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部署,北京市环保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市环保局表示,“京六”排放标准继续加严了排放限值,同时进一步增强了汽车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要求车辆在有效寿命期内必须稳定达标。

国际上首创重型车排放标准

据市环保局介绍,此次借鉴了世界上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即美国加州标准,制定了“京六”轻型车排放标准。预计新标准将比目前实施的国五标准加严约40%。由于“京六”标准采用成熟的标准体系,目前美国市场已有相应的达标技术,汽车企业在一定周期内可生产并供应达标车型,且车辆成本在大规模生产后不会显著增加。

此外,对于重型汽车排放标准,“京六”重型汽车标准是一个新增加且国际首创的标准。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对新车排放仅制定了重型发动机标准,尚无重型汽车的新车排放标准。为加强重型车排放污染控制,北京市也制定了“京六”重型车排放标准。

上述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北京市环保局网站和北京市质监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京六”标准将按照程序制定和发布,计划于2017年12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