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所交营业税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所交营业税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问题1:



请问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屋所收到的预收款,交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有没有什么明确的文件规定?



问题2:



预售所交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在会计上如何处理,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做为预付款反映,会计分录应当如何做?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