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书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保证书的用途越来越大,保证书的具体保证内容一般是用分项的方式一条条地列出的。你所见过的保证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质量保证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质量保证书汇编15篇

工程质量保证书1

发包人(全称): 广安实验学校

承包人(全称): 首吉市金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对广安实验幼儿园工程施工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给排水管道、装修工程等乙方所施工的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五 年;

3、装修工程为 贰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贰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贰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无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为工程结算价的5%,保修期满扣除维修费用退还承包人(无息)。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2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昆明市呈贡县建设局档案室进行备案。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5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联系电话:XXXXX

联系人:XX

办公地点:XXXX

甲方: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年XX月XX日

乙方: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3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内容进行保修。

2 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3 保证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材料用证制度,严格建筑材料采购、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手续,确保使用建筑材料的合格率达100%。

4 该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部(xxxx)xxx号规定,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合格工程。

5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用户在使用时,向用户提出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已备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应注意事项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方反馈。

6我公司承建的建筑产品,在保修期内和出现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除人为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我公司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处理,且在工程交付使用期后进行工程回访工作,以观察询问工程在使用期间的情况。

7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有需施工解签的技术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反馈到我公司或打电话进行咨询,我方接通之后3日内给予答复,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达到用户满意。 8切实搞好建筑产品的质量,实行建筑产品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xxxx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分公司项目经理:xxxxxxx-xx-xx

工程质量保证书4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昆明市呈贡县建设局档案室进行备案.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5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5

致:_________(招标人)

我公司在近三年承揽的工程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我公司在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

若在本次工程的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

  投标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6

由我公司承建施工的工程,任命项目经理:代表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并保证做到:

1、项目部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严格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不偷工减料,不粗制滥造;

3、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商品砼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监督下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批的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再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消除质量通病,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对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人员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认真执行,及时整改达到质量合格。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功用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7、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

8、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工程质量;

9、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10、我公司保证支持项目经理的工作,没有特殊情况下不中途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时,严格履行程序。

  施工单位(公章)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7

发包人(全称):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配置的污泥泵、电控柜、污水管、彩钢雨棚等主要设备、主要填料、湿地植物,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为:承包人负责保修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二 年;

(五)消防工程保修期为 年;绿化 一 年。

(六)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 二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 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 零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质量保证书8

工程名称:xx

监理单位:xx

建设开发单位:xx

竣工日期:xx

建筑面积(㎡):xx

保修单位:xx

设计单位:xx

物业管理单位:xx

施工单位:xx

结构形式:xx

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按设计文件规定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使用寿命年限:xx。

2、屋面、墙面渗漏水及有防水要求的5年卫生间;

3、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1年池、水箱漏水;

4、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1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1年砖松动;

7、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1年

8、管道堵塞;2个月

9、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损坏;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6个月

12、房屋白蚁预防: 15年不受伤害

说明事项

1、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xx。

2、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开发单位将及时派人调查核实,确系保修范围之内的,将在半个月之内组织人员上门维修。

3、若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洪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4、本单位承诺向房屋购买人发放标准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购买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开发企业:xx

(盖章):xx

单位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xx

报修受理人:xx

报修电话xx

施工企业:xx

(盖章):xx

单位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xx

报修受理人:xx

报修电话:xx

工程质量保证书9

为加强我市住宅区市政公用环卫工程建设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订立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计划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工程质量标准:

四、建设方的责任:

(一)工程按照建设程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曾经发生过严重质量事故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予发包。

(二)在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付款条款中应明示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对不符合质量目标的,追究责任人违约责任。

(三)按发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费用,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按期竣工。

(四)协调和督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做好各专业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以确保工期,实现工程质量合格。

(五)负责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审查部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招投标,不得将未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发送给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六)在领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市政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为: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出具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和完整的竣工图资料;

3、出具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出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同意验收意见;

5、现场应具备质量合格验收条件,且需整改的项目内容已整改完毕。

(八)执行《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和赔偿协议。”的要求。

(九)当方发生违反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时,方愿意接受市政质量监督站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意见。

五、本书一式三份,:方(建设单位)、监督方(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存一份;无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公用处备案一份。

甲方: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0

尊敬的xxx:

由我公司承建施工的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

并保证做到:

1、项目部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严格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

3、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配件、设备、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监督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消除质量通病,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

对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人员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认真执行,及时整改达到质量合格。

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项目符合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验收合格。

6、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

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工程质量;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1

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 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 7天 内、重大事故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一、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

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二、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三、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四、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

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五、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

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六、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签字 (盖章) 接受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署_____公司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免费保修期限:

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运行正常后进入工程质保期,免费质保期时间为贰年。

二、 保修范围: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承包人免费保修范围。

由于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或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造成发包人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

保修期内,承包人负责对其提供、安装的全部工程项目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不再收取额外费用。

三、 技术支持:

(1)承包人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详见《投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服务承诺),要切实执行并不再追加费用。

(2)承包人承诺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对每个使用单位提供至少3人次的现场技术培训。

(3)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用于硬件维护和软件开发的系统资料(文字资料和图纸、软件等)。工程现场预验收前,提供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现场最终验收前,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

(4)所外购的设备、软件,随机文件、资料应提供完整详细不得遗失,并填写资料移交清单。

四、 售后服务

(1)承包人对发包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反应,及时修复或提供替代品。

(2)承包人在免费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内容包括已安装的全部产品、软硬件、技术、模块、部件等。

(3)系统出现故障影响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承包人承诺在发包人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判断故障原因,如现场能完成维修的项目,说明原因并提交完成方案及时间,由发包人确认。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承包人和发包人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1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6)违反以上规定,视为承包人同意由发包人处理,发包人委派他方处理结果由发包人和维修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发包人将处理情况知会承包人),从承包人保修款中扣除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另计取维修费用20%的管理费)。

(7)承包人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承包人、发包人责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发包人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承包人责任的,由发包人负责协调责任方向承包人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8)维修工作完成后,承包人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9)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

费用(另计取20%的管理费)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a:接到发包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发包人报告的; d:对同一位置或同一设备经过二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的;

(10)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必须委派一名全权代表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发包人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承包人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承包人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 a)通讯地址: b)电话/手机: c)传真:

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发包人,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传达之信息。

五、 其他:

(1)承包人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承包人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保修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3

住宅工程移交手续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开发单位: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保修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形式:

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 按设计文件规定 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使用寿命年限

3、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 1年池、水箱漏水;

4、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 1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 1年砖松动;

7、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 1年

8、管道堵塞; 2个月

9、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 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损坏; 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 6个月

12、房屋白蚁预防。 15年不受伤害

说 明 事 项

1、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

3、若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洪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4、本单位承诺向房屋购买人发放标准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购买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开发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施工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工程质量保证书14

城建局、xx集团:

由我公司承建的xx县老城区水源地及供水管网二期改造工程,在xx路东段施工时,局部管线在贵公司施工的非机动车道南侧路沿石下通过,并有井室需要砌筑,由于贵公司路基现已成型,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施工措施进行施工及恢复。

井室砌筑完成后,恢复贵公司施工的路基部分全部采用三七灰土,路基300mm以下150mm一板分层夯实且压实度保证在90%以上,路基300mm以上压实度保证在92%以上,在施工过程中并邀请贵公司技术施工人员监督施工,开挖及恢复工程保证于xxxx年xx月xx日以前完成,如果由于恢复施工不当而造成的路基质量问题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保证

  保证单位:xx区xx建筑公司第x分公司

  甲方代表:xx集团:

  xx区xx建筑公司第x分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5

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为了做好对龙湾区天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质量跟踪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由本公司项目经理 施工员负责施工的工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符合贵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二、符合国家、浙江省现行建筑施工技术规程要求

三、墙体、屋面、楼面无渗水现象

四、已通过本公司组织的质量验收

五、保修期限内,属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除他人为及不可抗力外。

1、保修期限

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为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为两年。

(3)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工程为一年。

(5)其他按合同规定。

2、保修范围

(1)屋面渗雨

(2)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起碱脱皮

(4)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5)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倒泛水造成积水

(6)外墙面渗水,阳台积水,窗边渗水

(7)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渗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8)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9)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七章第 42 条规定,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单位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