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帕特森观后感

01

电影帕特森观后感

我很喜欢这对情侣,但更喜欢女主。

每天日复一日的生活,男主因为热爱写诗而给生活增添了一点情趣,但更重要的是他对女主那温温润润的爱。

不过话说,他每晚去酒吧为啥不带上女主,大概女主不想吧。但我就喜欢跟爱人一起出去散步啊。可能每个人都偶尔需要一点自由的空间吧,但我却依然什么事都想和爱人一起。

我喜欢女主,她热情、奔放,兴趣繁多,烘焙、设计音乐也是我喜欢的东西。她还是一个执行力超强的人,所练琴就练琴。

她也是一个性格让人舒服的人,最后她看见男主难过时,提出了几种方案,还说你需要我离开一会吗?可能西方人都比较重视自由吧。

他们两个人的感情,挺好的。虽然看上去疏离,不过互不干扰各自的爱好,又能相互扶持,大概就够了吧。突然发现,他们俩都是那种能在枯燥的生活里找到自己的喜好和情趣的人啊。

这很棒啊。

02

当你还小的时候

知道了世界上有三个维度

长度,宽度,高度

就像鞋盒

贾木许用巧柔的的文风,写了帕特森这首“诗”——名为帕特森的巴士司机生活在新泽西州的帕特森市,这里是诗人的故乡,也是医生和水管工人的故乡。

帕特森市是诗人威廉·卡洛斯·威廉斯的家乡,威廉斯也曾以自己的家乡为对象写过一篇名为《帕特森》的诗。威廉·卡洛斯·威廉斯的本职其实是一名儿科医生,像电影中的大巴司机帕特森一样,只是一个业余的诗人,但是他的诗却对美国后现代诗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与学院派的诗中掺杂大量的意象使诗读起来晦涩难懂不一样,威廉斯的诗更加像随口说出的口头话,描述着身边的琐碎。这样轻松平淡的风格,在当时就像一阵凉爽的晚风吹散了学院派风格带来的“烦恼”。威廉斯主张诗的平凡,注重平淡文字带来的诗意,喜欢在诗中描绘出自己对平淡之物的那份细腻感觉。

贾木许这次的创作是在致敬自己的偶像威廉斯,他用威廉斯的风格拍了这部电影,电影讲述了帕特森这名大巴司机一周七日的生活,平淡中带有一些苦恼与趣味。电影中的帕特森并不以为自己是诗人,只是有写诗的乐趣而已,不难看出帕特森的身上有威廉斯的影子。“帕特森与帕特森”就像电影中不断出现的双胞胎一样,巧合的富有诗意,也象征了帕特森的双重身份——巴士司机和诗人。

影片以这种轻松的调调传达出了一种要以诗心对待生活的态度,无论你是医生,还是巴士司机,当你用诗心认真对待身边的生活的时候,当你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平凡之美的时候,你可能会超越那些对艺术性过分执着的诗人,创作出更好的作品,成为更高境界的诗人。

虽然说贾木许在模仿威廉斯的文风的同时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善用意象的能力,加入了很多贾木许式的电影词汇,但是从致敬方面考虑,为了表达清楚自己对偶像的理解,这样做也是情有可原,而且毕竟这是一部贾木许电影,完全的模仿会让电影失去作者性。

对于这部电影,最后想说的就是电影中日本诗人送给帕特森白纸本时说的那句话——“空白的纸,包含的内容更多。”

《便条》

我已经吃了

那些李子

就是冰箱里的那些

原先

你大概是想

留着

做早餐吧

请原谅我

它们好吃极了

那么甜

又那么凉

——威廉·卡洛斯·威廉斯

03

看完在笔记本里打了这么一段,过这么久接着写肯定是接不上了就姑且扔在这儿吧。希望下一回能有写完的精神。

只有一个城市的诗人才有资格和这个城市共用一个名字,诗歌是城市的廊柱。非诗歌的部分一面进行一面消失,在消失的时候又伸出新的触角,触角紧紧缠绕在诗歌的廊柱上。

到了我们这个时候,真正裸露的自然已经很少能被感知到了,诗依然像幽灵一样飘荡。公交车司机知道城市里发生的很多事情,只不过他所知道的都是言语的创造,几乎没有哪件事是身处其中的。真是个适合诗人的工作,他可以听到很多虚虚实实的对话,可是不用像出租车司机或是理发店老板那样必须打起精神与客人交流。在公交车司机那里永远存在一个被不同时间穿过移动中的车玻璃投射过来的帕特森的幻影,他的影子也从另一面印在城市中。

从一个人的表达中可以看出来很多的矛盾与调和,不过哪怕是最强烈的表达在旁观者眼里都会变得钝化。这些话可能是一时的.心情,也可能是吹大牛,或是某种专注的趣味和词不达意的倾诉。下班的公交车司机也喜欢走进黑人酒吧继续伸展,体会城市另外一面的触感和空气。最舒服的空气扩散着酒精的味道,夜晚是白昼深色的影子。酒吧是夜里的车,酒吧里的言语是帕特森城影子的影子。

在这个片子里面诗就是一切,诗人打开身体的每一个缝隙让自然的诗和言语的诗探进来与灵魂融为一体,再将灵魂的诗慢慢还给世界。这个过程不需要什么华丽的词汇和精细的技巧,也不需要什么呕心沥血的奉献,一切在两个帕特森之间流动。诗人的心灵活动无时无刻不投射在城市中,城市的每时每刻的投影也都在影响着诗人。诗人只是看起来不够热情,他在意爱人的梦,以至于将梦境一遍遍的重复在小城里。

04

开头帕特森带着他的宠物牛头犬马文去散步的时候,路上遇到开着豪车的两个黑人年轻人,对帕特森说,这牛头犬最近很火,叫帕特森小心,一不留神狗狗就会给人偷走。我看这两个黑人贼眉鼠眼的,偷狗这事就是他们干的吧。然后就一直等着帕特森的牛头犬被偷走,果不其然,剧情完全没有按照我猜想的那样发展,帕特森依旧独自带着马文散步,依旧慢悠悠的写着他最喜爱的诗,马文依旧看着帕特森和他的女朋友亲热,依旧时不时卖萌叫两声。

帕特森的生活平淡无奇,每天开着公交车,听过往的乘客讲着生活的琐事,回到家,听女友唠叨着,帕特森是一个很好的生活听众,用心去听生活,然后再用心去写生活的诗。但他又不是一个单纯的听众,遇到洗衣店的练习rap的黑人,遇到喜爱诗歌的小女孩,他可以滔滔不绝地讨论任何有关诗与诗人的话题。他善于发现生活的诗,梦中的双胞胎,“俄亥俄蓝标”火柴盒,他把生活的点滴融进他的诗里。诗犹如吃饭睡觉一样融入了帕特森的生活,他把他的诗都写在了他的蓝色小本本里。

但是有天帕特森和他女友看电影回来后,帕特森的蓝色小本本却被马文吃了,帕特森口头说没关系,但他却不再写诗了。

“I don't like in."

但是喜欢的事情说不做就不做了吗?有一天帕特森在湖边发呆,一位路过的日本诗人跟他聊了起来, 日本诗人说他是为了来看看诗人William Carlos Williams生活过的城市。最后他送给帕特森一本黄色小本本。

"May I ask,you too are a poet of Paterson,New Jersey?""."帕特森口头说NO,但他却开始写诗了。

整部电影没有高潮,平平淡淡,就像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一样,我们都会做着我们喜欢做的事情,也许生活会出现毫无预兆的斗牛犬来吃掉我们的蓝色小本本,但毫无疑问它吃不掉五颜六色小本本。

“The line

There's an old song

my grandfather used to sing

that has the question,

'or would you rather be a fish?'

In the same song

is the same question

but with a mule and a pig,

but the one I hear sometimes

in my head is the fish one.

Just that one line.

Woule you rather be a fish?

As if the rest of the s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