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低保标准

11月11日,武汉市民政局发布消息称:未来5年,武汉市拟按每年15%的比例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按每年20%的比例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

湖北省低保标准

武汉市于1996年启动城市低保制度,当时的标准是每人每月120元。从2002年至今十年间,该市先后5次提高低保标准。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4.23万户、28.75万人。城市低保标准为中心城区每人每月450元,新城区每人每月3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中心城区每人每年2400元,新城区每人每年2000元。

武汉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未来5年,该市将按每年15%的比例提高城乡低保标准。5年后,城市低保标准将达到中心城区每人每月920元,新城区每人每月800元;农村低保标准将达到中心城区每人每年5000元,新城区每人每年4500元。届时,全市低保保障水平有望跻身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方阵。

同时,针对困难群众的城乡医疗救助标准,也将按每年20%的'比例逐年提高,从目前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提高到5年后的每人每年1.6万元以上。

此外,武汉低保家庭还可享受教育、住房保障、供水补贴、燃气补贴、法律援助、用电费用减免等多项救助措施。

据介绍,去年武汉市用于低保、大病、临时等项救助的费用达10亿余元,今后5年,全市用于救助困难群众的投入将达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