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求全部志愿都填满。考生应充分利用志愿的容量,以增加录取的机会,但可以不报满。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数是:(1)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数:独立招生学校(班)1个;提前批4个(其中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共2个,择校或自筹经费班共2个);第一至第二批共16个(其中各批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共4个,择校共4个);第三批民办高中3个;第四批民办高中3个。(2)职业类学校志愿数:独立招生学校(班)3个;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2个;各类中等职业学校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