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艺术之星评选方案

为丰富校园艺术文化生活,促进学校艺术教学,充分展示我校中学生的艺术风采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音乐组特联合教育处、学生会定于2016年12月,举办“2016年xx一中校园艺术之星” 演唱、演奏、舞蹈、相声(小品)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校园艺术之星评选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机构成员

1、组 长:米xx

2、副组长:黄xx

3、组 员:毕xx等人

1、组 长:活动的策划及指导;

2、副组长:制定活动方案、活动的实施等工作;

3、组 员:担任比赛评委、专业指导、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

二、比赛形式与内容

比赛形式为演唱、演奏、舞蹈、相声(小品);

节目内容自选,作品风格不限;

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决赛超时作降等处理);

演唱、舞蹈可采用钢琴伴奏或伴奏带(必须消去原声,所有伴奏带的音质必须干净、清晰)演奏不能使用伴奏和伴奏带。

三、参赛对象:初一、初二、高一、高二的所有学生

四、活动程序

(一)初赛

1、报名时间:第11 周至12周(11月6日至17日下午5点截止)

2、报名方式:参赛各班学生在本班文娱委员处报名,年级分会收集各班报名表于11月20日上午8点前交校学生会。

3、初赛时间:第13周(时间待定)

4、初赛形式及要求:

按分组序号在指定的.音乐教室(排练厅)进行初赛,过期做弃权处理。

器乐和舞蹈自备乐器、服装、道具和伴奏,声乐清唱。

5、初赛地点及评委:

组别

地点

评委

备注

演唱

音乐教室(二)

米长义、刘新苗

1、王蓓负责初赛总协调。

2、各组第一位为组长,负责把关和成绩统计。

3、请彭玲华老师安排学生干部到各组协助评委进行组织工作。

演奏

音乐教室(一)

毕建文、喻爱林

相声(小品)

音乐教室(三)

彭玲华、胡秀红

舞蹈

六楼排练厅

成娜、胡懿文

6、汇总初赛情况

第14周一上午9:00召开评委会,汇总初赛情况。根据初赛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复赛(二)决赛

1、决赛报名

⑴所有参加决赛的学生于指定时间至学生会报名确认,过期做弃权处理。

⑵参加决赛的选手以抽签决定决赛顺序。

2、决赛时间:分初、高中组(具体时间再通知)

3、决赛地点:多功能报告厅

4、决赛评委:学校领导、全体音乐组老师

5、评选方法

⑴分演唱、演奏、舞蹈、相声(小品)四组决赛,由评委当场打分。

⑵按参赛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并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6、补充说明

(1)决赛时,各选手自备乐器(钢琴除外)、服装、伴奏带等相关用具,并提前做好准备,若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故障影响比赛程序者,降等处理。

(2)由各班选派3-5名同学做为观众在现场观看比赛活动,要求讲文明有礼貌,争当文明观众。

(3)若对本次活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教育处、团委学生处、音乐组。

教育处、团委、音乐组、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