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的工作制度

学校音乐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乐理;使学生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培养学生欣赏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体育鉴赏水平;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进取精神。

音乐教学的工作制度

一、 教学管理制度

1、 学校由副校长以上领导主管音乐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把音乐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2、 校按照教师编制要求,选派音乐院校毕业生或有音乐专长、热爱音乐教育的老师担任专职音乐教学工作。

3、 校领导要重视音乐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参加区、市级的教研活动,支持它们的工作,促进音乐教学水平的提高。

4、 校按最高要求配齐音乐教学所需的体育器材,保证音乐教学的正常开展。

5、 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年级每周开足音乐课, 不随意缺课,不挪作他用,在时间上保证教学大纲的实施。

6、 校领导督促、指导学校兴趣小组活动,并将活动时间计算在体育教学的工作量中。

二、 教师制度

1、音乐教师应当热爱学校音乐工作,安心音乐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音乐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2、热爱全体学生,面向全体学生。

3、认真完成教学任务,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临时或突击任务。

4、团结同志,尊敬老教师。

5、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积极组织学校积极组织学校美术兴趣小组活动。

6、努力钻研业务,坚持参加学科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三.备课:

1.要熟悉教材,了解学生的演唱技能,乐理知识基础,备出可行性强的教案。

2.适时渗透美育和思想品德教育。

四、上课:

1.教师要注意培养学生正确的演唱方法、演奏方法,纠正不良的歌唱姿势、演奏姿势。

2.善于调动学生提出和发表独立见解,鼓励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品质。

3.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方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科积极性、发展音乐天赋,培养学生的音乐技能。

4.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私自停课、调课、代课、空课,不得迟到、提前下课。

5.举止文明,穿着大方,仪表端庄,态度亲切,不随意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学场所。酒后不准进入课堂,不准在课堂吸烟,不准在课堂上打手机。

6.要尊重学生,不能对学生出言不逊,挖苦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争执,把学生赶出课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课外: 教师适当布置练习,注意检查。

课外活动是音乐教育的组成部分,音乐教师在完成课堂教学的基础上,还应指导学生的课外活动。

1、 组织学生进行课外活动,安排好各年级的文体活动课。

2、 每学年举行1—2次全校性的文艺汇演。

3、 组织好学校竖笛兴趣小组练习。同时加强梯队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