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手自兹去作文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挥手自兹去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挥手自兹去作文15篇

挥手自兹去作文1

阡陌间夹杂着些许聒噪的虫鸣,一人静处其中。天空扯来了大片大片的乌云遮住了他的脸,太阳溜过山脊半掩着,雨随时将至,那人却浑然不觉,脑中思绪翻腾

就在刚才,他领到了自己的成绩单,看到上面的数字,他有些接受不了。每每第一的他此次却榜上无名,原本他都带来了一只口琴,本打算在转学之际给同学们吹一曲。此刻他却只低下了头,躲避着所有人的目光。

叮叮叮叮叮叮铃声响起,它犹如久囚解脱一般起身冲出教室。无意中走着走着,便来到了此处,空无一人。

蓦地,颗颗冰冷的雨珠滴落在他的脸上。他这才惊觉雨起,但不欲归去,卸担般甩下书包。然而一物突然坠出

正是那只起锈的口琴,他心烦意乱,将它捡起来,准备扔掉。可它好似很厚重,无从下手。原来,它是粘在记忆的蛛网上挥之不去。

脑海中浮现幅幅画面:小男孩因羡慕而央求母亲买一把口琴,此后贴身携带,形影不离。日子一长,手起茧,琴也锈了。直到一次比赛,他被裁判一致否决,此后便将口琴压入箱底,一置经年,未曾拿出

此时,雨落如坠,将他抽醒。他紧握手中的琴,应声吹起,虽无序却意无穷,心里暗道:藏起来的伤疤是难以复原的`,但沐阳经风总会好起来的。

他挥动衣袂,信步离去,本是来时路,却有初至者。这是一条通往旧忆的路,一条走向新生的径。

两岸石壁,五色交辉,忽而春风乍起,吹皱一湾春水。他知扶柳之风吹起的,并非涟漪,风过留痕,溪水的流向终会有变!

清风徐来,挥手自去,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挥手自兹去作文2

近日,总是无端地梦见小时候的我,天真童稚,喜欢幻想秋千是飞舞的天梯,把我们送向梦想的天空,所以秋千架是我童年最为绚烂的梦;而今,五岁、六岁、七岁、八岁……一年复一年地迈上新台阶,一年又一年的光阴老去。

六岁的我,少时离家,满怀童真来到未知的城市,遇见未知的人,懵懂,却又期意成长;八岁的我,在城市的烟雨中怀抱稚嫩,想念故乡的亲人,还有你们;十岁的我,在父母的期许下回到故乡,可只看到草木枯荣间逐渐横亘的一条暂新的路,由是再次回到那个城市;十二岁的`我,叛逆且执拗,与父母争执中学会淡漠;而如今的我,在书香浸染中学会处事,在城市的灯红酒绿间选择缄默;未来……

这么多的自己,在记忆长河中依旧披露华彩,可终究会告别,告别这一路成长心路的历程。青稚、懵懂、肆意、成熟,一路成长,收获良多,感触良多——无论曾经是否如何,无论过去是阴霾亦或明媚,我都要像海子一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挥手自兹去,告别自己,对往昔不再留连,做个总结,慢慢成长,慢慢步向成熟。

成长、历程、心路,算是我对自己的一点思考与回忆,我们相识在秋高气爽的九月,共同度过十四五岁的雨季,,告别在酷热难耐的六月,即将要踏上新的旅途,迎接新的考验。唯愿我们:用最热枕的青春拥抱岁月,用肆意的笔墨书写出未来的亮丽篇章。挥手自兹去,于此告别,将所有的不舍,所有的所有都抛下,带着梦想,心怀希望上路,奔赴高中,期望我们都成就彼此的梦想。加油!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挥手自兹去作文3

模糊地记得,在两年前的国庆,我度过了一个悲伤的国庆。

十月三日,晚上妈妈亲手为我做了一顿丰富的营养大餐。我吃着,妈妈坐在我的对面,她面部表情十分僵硬,我看得出她是努力让自己笑起来的,不过,她的额头上皱纹布满,一看就是有事情。

晚上,她把我的衣物拿好装在了袋子里。她抚着我的'头,轻轻地说:“你今天晚上先去姑妈那里住一晚,我今晚有事情。”

这一来我就更奇怪了,不过也没放在心上。

晚上9点多吧,正准备睡觉,姑夫突然把我们三兄弟叫起来,赶回了我家,一上了楼,妈妈就一脸泪水地看着我,说:“孩子啊,你奶奶……”我走进房间,奶奶正躺在床上看她,已经奄奄一息了,我泪水奔涌而出,“奶奶,您……“

她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摸了摸我的头,我一下子就跪在了地上放声痛哭,我哭得跟个泪人似的,想起以前奶奶慈祥地笑容,跟我一起打牌,仿佛还发生在昨天似的。我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早晨,我被丧乐吵醒了,我匆忙跑出去,奶奶去世了的消息被我听见了,我仿佛受到了一个晴天霹雳,我真想打自己一巴掌,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然而,这一切已经挽不回了。

次日,我们把奶奶送到了殡仪馆,经过了简单的仪式,送进了火化场,我站在铁栏外失声痛哭,“奶奶!奶奶……“

我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出殡仪馆太阳已经升上了天空,我向天空招招手,“奶奶,你在天上好吗?“我想”希望您在天上过得好吧,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您放心,我一定会加倍努力学习的!奶奶,永别了。“

我的手放了下来,望着天空中的云彩,它们好像笑着,我也笑着……

挥手自兹去作文4

告别旧时光,留一份情于心间,难相忘。

——题记

“小余汤,回家吃饭啦——”外婆的声音准时地从山那头传了过来,每当外婆喊我吃饭,我总会在山半腰那边儿磨蹭一段时间,摸摸花逗逗鸟,直到外婆摇晃着稍胖的身躯来抓我。口中嚷着“你这个淘气鬼,喊你回家吃饭,你还在这儿溜达啥呢,看我回家拿鞋拍你……”说着,还是帮我拍了拍我衣服上的灰尘,又用那粗糙的大手蹭了蹭我鼻子上的灰。一大一小的身影慢慢地消失在山边……

这是我童年时机会每日都会发生的一幕,而那座搭讪和山边的小村子便是我童年时生长的地方,那里的每一只鸟儿都同我戏耍过,每朵花儿都倾听过我成长的烦恼与心事。那里,是我心中最割舍不下,最深的眷恋。

记得调皮的我在一个风和景明的下午,按捺不住心中的躁动因子,趁着外婆在鸡圈喂鸡时,偷偷溜到山上,半路掉到一块石头和泥土的缝隙间,任凭短胳膊短腿的我如何挣扎,使出洪荒之力,也不见得庞大的石头移动分毫。天色渐黑,星星缀满天空,群星闪耀,后来的我,再也没有见过那样美丽的一片星空。

“小余汤—小余汤—”外婆熟悉的声音有传过来。

“外婆,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外婆听到了我的声音,很快就寻了过来。

外婆用手挪开了那块石头,把我拉了上来。边检查着我是否受伤,边嚷着:“你这个淘气包,乱跑什么,看我回家不拿鞋底拍你。”这次,我倒没有呛她,只是说,“好啦好啦,回家吃饭吧,饿死啦……”外婆嘟囔着,用她那双大手拉起我的'小手,一大一小的身影消失在繁星中。

这个承载着我的童年记忆的地方在一个阴天被挖掘机销毁。

那晚,我坐在被推平一半的山顶,看着满天繁星。一滴离别的泪灼烧着我的胸膛,眼前是夕阳下一大一小的身影,耳边是山边那声声“小余汤,回家吃饭啦—”

握不紧那段过往,只好“挥手自兹去”。告别旧时光,只撷一朵满载深情的桃花于心间,在时光长河慢慢绽放。

挥手自兹去作文5

从此,我向15岁的自己挥手告别,带着微笑,去迎接更好的自己。——题记

夜幕降临,期待的这一天终于到来。闪烁在眼前的是迷离的灯光,充斥在耳边的是同学们欢快的谈话声。作为这次学校艺术节的主持人,我忐忑不安地等待着艺术节的开幕。

此刻,化着浓妆的我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只好紧紧地攥着手卡。天知道我当初是怎么想的,怎么就报名竞争到了这样一份“苦差事”。我只觉得仿佛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在召唤着我……“快点快点!时间快到了,准备好!”老师匆忙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我战战兢兢地走上舞台。“唰”地一下,灯光全打在我们的身上,我似乎能感受到台下同学们齐刷刷的眼神。此刻,我的心跳已超速,周围人们的一切动作都放慢了,脑海里一片空白。“尊敬的各位来宾……”身旁的伙伴们依次充满热情地朗诵着。该我了,该我了!我咽了一口唾沫,把自己快要跳出来的心又压了回去,“今天,我们相聚于此……”面对台下乌压压一片的师长同学,我只好用微笑来掩藏自己内心的紧张。下台了!终于下台了!我一步一步地走着,眼前仿佛看见了我不留神,一个踉跄摔倒在地的窘样。呀!那可丢脸丢大了!因此,我走得更加小心翼翼……

晚会在欢笑声中度过了,渐渐地,一切都安静了下来。我站在镜子前,回想起舞台上那紧张的一幕幕,看着镜中那个卸完妆的女孩,由衷地笑了。原来,这一切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困难。

一次次地报幕,让渺小的我逐渐成长起来。之前那种手足无措的.慌乱已渐渐地淡去,取代它的是一份自信与从容。对过去挥挥手,对那个胆怯的自己说再见,我勇敢地转身,昂头,迈开脚步,似乎看到了一个更好的自己。

轻轻地一挥手,告别的是紧张,告别的是胆怯。带着“挥手自兹去”的一份从容和淡定,我微笑着,前行。

挥手自兹去作文6

悠长的鸡鸣声划破了夜空的宁静,点点星光谢幕时,便揭开了全新一天的序幕。

那天,爷爷突然去帮爸爸做工,家中重任都落到奶奶的肩上。

我在家是从来不做活的,奶奶虽总抱怨我懒,却从来也舍不得,也不放心让我做什么,我便一直扮演着公主的角色。

那一夜,呼啸的狂风暴雨毫无征兆地就来了,奶奶的腰痛老毛病又犯了,以前都有爷爷给奶奶按摩,现在我该怎么办?

对了,找按摩机,以前爷爷就这样,好像挺简单的。我刚启动按摩机把两个触头放到奶奶腰上,“好烫!”奶奶一下就叫起来,“还要调温度吗”我慌里慌张地把触头拿起来,一声惊雷吓我一震,触头又“乒乓”作响掉到地上。

我急忙把它们捡起来,奶奶的腰疼好像被我弄得更重了,我吓呆了,看到奶奶在床上打滚,痛苦的叫声与轰隆的雷声刺入我的耳朵,我坐在地上直哭。

奶奶的声音沙哑着“按左边红键,调到……”我愣了一下,又立刻擦干眼泪,照奶奶的指示做着。

猛的一下手指被电打了也顾不及疼,困倦翻涌上眼皮也顾不及累,一直忙到后半夜竟趴在床边睡着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小雨淅沥,门外传来锅碗碎地的声音,是奶奶,我终于明白,我该照顾年迈的奶奶了。我接过奶奶手中的碗,清理地上的碎渣,让奶奶重新睡下,我便悄悄起来在锅里放进一碗小米,倒入适量水,静待着米与水的融合。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米粥的浓香带来崭新的'一天。

湛蓝天空中七色彩虹引人注目。我走进从未踏足的垃圾场倒垃圾,我来到从未触碰的河水边洗衣服,我打开从未使用过的煤气灶做饭。我在向从前娇气的小公主挥手。

挥手自兹去,挑灯回看,那斑驳的石碑上封存着过往的记忆,向前眺望,斑斓的彩虹上照耀出全新的自己。

我长大了,改变了!过往悄然而去。

挥手自兹去作文7

轻轻拉开窗帘,任雨后清甜的阳光肆意地倾泻进来,一场春雨,淋湿了虔诚向往的花朵,许许多多的回忆片段如同雨浇开的花香,温馨着那深藏的梦。童年的雨天,雨细细地飘着。调皮的我们早已按捺不住,偷偷地从家中跑出,跑到路边,光着脚丫在水中追逐,打闹,激起一层又一层的小浪花。玩得正尽兴,总会有大人出现,把孩子们一个个拽回家中。免不了的,定会被责备一番,可小孩子那会在意。下一个雨天,便再一次地重复这样的故事。夏夜,微弱的萤火星星点点,美丽了整个夏晚。

每当这时,我们都会拿着麻布的口袋,穿过那条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狗尾巴草和蒲公英,也一路上跟着。到达一片开阔的原野,我们一起扑萤火虫,绿色的萤光映得麻布的口袋也泛着光。用一根细细的绳儿拴住口,紧握在手中,灯笼似的。伴着知了的歌声,美美地踏上回家的路。回到温馨的`小院,张开口袋,任它们满天飞扬,明媚着。入冬,黛色的苍穹撒下片片花瓣,雪悠悠的飘着,流转,追逐,来时纤尘不染,落时点尘不惊。这样的雪天,正是我们最开心的时候。堆一个圆乎乎的雪人,那憨态可掬的样儿,我至今记得。累了,我们会跑到集市上买冰糖葫芦。

我们总会把小摊给围得水泄不通,卖糖葫芦的大伯总会把最大最甜的糖葫芦卖给我们。隆冬的天,却能被一支酸酸甜甜的糖葫芦温暖得沁人心脾。可似水的流年怎会停下。花开了落,落了开。雨天的马路边再也没有那些光着脚丫奔跑的小孩。这,终究是过去了。小时候,总期待自己可以长大,至少长到可以站在窗台边看一盆花开的过程,可以站在树藤下摘一串青涩的葡萄。可真的长大了,却觉得,只一个转身,就离开了那个纯真多梦的年代。

季节的转角处,觅一处静好,将心停靠,指上的光阴,淡淡滑过。我徐徐挥手,告别从前,人生的长卷向远方铺开。

挥手自兹去作文8

挥手离去是告别,更是新生!

——题记

草木告别地底泥土的温暖,才能将一簇簇崭新的绿色展现;江河告别山谷的挽留,才能挟着一路芬芳,把梦想带向远方……大自然的一切正在教会我们挥手作别。

我们对生活有过太多的眷念,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面对停留还是前行的选择,我们应当毅然挥手离去。追溯历史,多少古人为我们诠释了离去的洒脱。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满腹才华的诗仙太白,本想施展抱负,当他发现只有靠取悦皇帝方能换取荣华富贵时,他没有丝毫的犹豫,决然离去:他令高力士脱靴,命杨贵妃磨墨……他挥手作别自己的为官梦。正是他的离去,世俗的枷锁才羁绊不了他坦荡洒脱的胸怀,才无法扭曲他高洁自由的灵魂。我们设想,若是他面临选择时,在人格与名利中纠结,又怎能有流传至今的佳话?怎会让后人发出“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的赞誉?

其实,面对各种前行的羁绊,人们都有过纠结和摇摆,或因富贵而淫,或被威武而屈,或为贫贱而移,从而动摇了前行的信念,消磨了追求自我的`勇气,错失了自我救赎的机会。

陶潜前期时隐时仕,时而挥手告别,时而操手回归,在黑暗官场和悠然田园的切换中活得纠结矛盾。顿悟之后,他终于“不为五斗米折腰”,甩手挂印而去,又坚决辞去朝廷的征召,潇洒而坚定地告别了所厌恶的官场生活,成就了一代名士的风范;与之相反的是明末总兵吴三桂,面对清军的威逼利诱,完全有机会忠贞报国,千古流芳。然而放不下美色,放不下权贵,舍不得挥手作别这些诱惑的他,最终落得身败名裂、遗臭万年的下场。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面对诱惑,要挥手而去!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挥手体现的是不畏艰辛的意志;挥手彰显的是坚贞不渝的信念。让我们不贪恋过往的烟云,向着前方进发!

挥手自兹去作文9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抚平了昼夜不停的鞭炮声,消停了亲友团聚的酒席,喧嚣远去,越发添了阑珊之意。所有人聚在一起,饮几杯酒,说几句话,道出人间的阴晴圆缺。而今筵席已散,又要各奔东西。

最先走的是我在南京的`表姐,不知是因为就要开学还是同学聚会,就匆匆一个人坐动车走了。她生在南京长在南京,一年没几次回老家,只记得儿时我经常粘着她一起睡、一起看电视、一起到处走动游玩,她经常和我勾肩搭背。今年她回来时她说我长高了许多,我也没和她说上几句话、多在一起一会儿,也觉得自己越来越淡漠了。后来知道她初六就回那边去了,才心生不舍,但一直没说,只是心里盘算着暑假去南京走一趟。她离开那天我没去见到她,但听闻南京这几天下雪,我已在这南方温暖地带幻想着那满天都是雪花的唯美场景,还有她走进家门的聘婷(娉婷)背影。

很久没见到楼上那户人家了,后来才听别人说他们在过年前后搬走了,觉得挺意外也有小小的不舍。楼上有一个年纪与我相仿的男生,刚巧读同一所小学同一个年级。有时放学回家遇到没人在家也没带钥匙的情况下,他碰到我都会让我去他家借个电话打给家人,顺便在那写点作业。当然,我同样清楚记得,他家清洁工往楼下倒水弄脏我衣服,他妈妈真切给我们道歉的情景。恍惚想起年间,在楼下看见他们把东西往车后备箱塞,以为是送他去读书还是去亲戚家小住,就匆匆地擦肩而过,没想到是诀别。一晃就是七八年,他去另外一所初中求学,楼上楼下的邻里缘分也尽了。

一切世事都各就各位,尽管与以往有所不同,但我仍选择欣然接受它们,我也不得不去送别过去的时光。至少有这些回忆,未来会更加显得未知和有趣。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杯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挥手自兹去作文10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儿里枯木又开花。七载春秋,倏忽而过,仿佛就在昨日,那个万物新生的早晨。

天空泛起了鱼肚白,虫声透过窗纱之际,我们已收拾好了行李,等待出发,去一个陌生的城市。院里的杂草还未除去,几点白花点缀其间;南墙那里,一棵槐树长了新芽,发了新叶,在风中轻轻摇曳,似在挥别。轻看了一眼小院,收起心中的留念,便走了。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一切都很陌生。但我明白,我必须与以前的`时光挥别,去开始一个新的生活。

这一路上,有风,有雨,但一切都渐渐变得熟悉起来,我似乎真的忘却了,与旧的时光彻底不见了。

时光变迁,岁月流转。时间的沙漏悄悄滑过,不留一丝痕迹,等再见到小院儿时,已是几年后了。

下了车,看到朋友们,那一瞬间,似有千万种情绪涌上心头,不知该如何表达。晚上,住盔了新家,很大,却也冷。虫鸣,从屋外墙角响起,穿过石墙,止在了耳畔。闭上眼,好久没有听到过了——儿时的晚上,总有它们在陪伴。恍惚间,竟忽觉我在老屋。

次日早晨,去奶奶家吃早饭,路上途经老屋,我驻了脚——院里长满了杂草,没有花;那树,似乎已成年逾百岁,尽显老态,干裂的树皮将它囊括其中,枝干上偶有新叶,但却总是让我感到摇摇欲坠。想起儿时的那份快乐记忆,竟是它带给我了许多。

潸潸的泪簌簌而下。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在离别时,心中又怎能没有惆怅呢,只是那时小,不懂罢了。挥别的那段日子,原来一直在我心中,再见时,才忽觉可贵了……

挥手自兹去作文11

教学楼边站着几棵樱桃树,在这段即将告别校园的日子里,站在走廊上,看着簇拥的果实隐匿在绿叶下渐渐变红,是我们每天必享的一道盛宴。日子一天天过去,在我们殷切的注视下,红透的樱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勾起了我的'食欲,也勾出了那段樱桃成熟的时光。

小时候,爷爷家的后院种着两棵樱桃树,并不是很大,但总是很葱郁,结果时,樱桃像活泼的小孩在枝头乱颤,红彤彤甚是可爱。时不时就会有鸟儿经过,或黄莺或麻雀在枝头啄几颗樱桃来解渴。爷爷不喜欢这些偷嘴的鸟儿,总会将给我买的氢气球拴在枝干上,以此来吓鸟儿们,而摇摆的氢气球从此就缠上了樱桃树。

可这阻挡不住鸟儿的到来,也挡不住我的到来。我总会在爷爷婆婆午睡时悄悄从床上爬起来,绕到后院摘樱桃吃。樱桃藏匿在葱茏的绿叶间,粉中泛着红,光滑而有些透明,这样的珍馐一直是我的最爱。每每我都囫囵吞枣,有时候吃到很酸的樱桃,牙齿会打个寒颤;有时候会吃到鸟儿啄过的樱桃,那种樱桃很甜,因为鸟儿们很聪明,专挑甜的樱桃吃;有时候会不小心吃下樱桃核,但我从不担心它会在肚子中发芽。

当矮处的樱桃被我洗劫一空时,我便会看向更高处的樱桃。它们与阳光互相挑逗着,总是成长得最快,一颗颗饱满圆润。我常常拿着有倒钩的木杖踮起脚来,勾住枝条,将枝条慢慢拉下来,伸出手拽下几颗,笑眯眯地吃下,酸甜清新的味道总让人心旷神怡。

午后,当爷爷婆婆睡醒时会为我摘一碗樱桃,让我慢慢吃,而我这时总会慢条斯理地细细品尝。他们从不会过问我为什么樱桃变少了,只会问我樱桃甜不甜。我会说:“甜,当然甜。”“绿葱葱,几颗樱桃叶底红”,不知不觉中,当年那个馋嘴的小女孩长成十五岁的大姑娘。此刻,我趴在栏杆上,看着对面的樱桃,红红的在绿叶间闪烁。伸出手去,却发现连叶尖子也碰不到,我只好挥挥手,向着红彤彤甜蜜蜜的樱桃,也向着心里的那个小女孩,轻轻地道一声,再见!

挥手自兹去作文12

蝉鸣从绿得葱茏的竹林间响起,那股混杂着草木气息的风扑面而来,掀动我的衣角,我望着不远处小小的院落,不由得加快了脚步。“老屋要拆迁了,回来看看吧!”外婆在电话中这样说道。于是,我回来了。

眼前的景象一如从前,灰白斑驳的石墙和黛黑的瓦,有些脱色的朱红门柱,趴在门槛上打盹的花猫,朱红的老旧的木门上的门神画,还有站在门口等待的外公外婆,一切都透着令人安心的熟悉感。

吃过简单的农家饭后,一家人坐在屋后的竹林里乘凉,外婆谈着我小时候的趣事,我在一旁默默地听着。外婆忽然回头对我说:“你一定都不记得了吧?”我没做声,轻轻地摇了摇头。

不,我都记得。

那些过去的日子,我都不曾忘。

我记得,每个清晨外公用木梳蘸水给我梳羊角辫;我记得,跟在提着大木桶的外婆后面去河边洗衣服;我记得,为了玩“家家酒”,不知从外婆心爱的菜园子里摘过多少没有成熟的瓜果;我记得,学闰土用竹笼子捉鸟,却捉到了隔壁二外婆家的小鸡仔……这一切,我都不曾忘。

我曾在夏夜躺在院子里看满天的星光,我曾为了摘海棠花而被蜜蜂蜇得手指肿胀,我曾在菜园子里东蹿西跳粘了满身的蜘蛛网,我曾为了追鸭子而掉进了池塘……这一切,我都不曾忘。“吱呀——”,推开老旧的木门,昏黄的光线里,我用目光轻抚屋中的一切,木桌、竹椅、灶台……竹椅上的滑稽刻痕是我调皮的杰作,我曾被从黝黑的'灶台中冒出的火苗烧着过头发……这样的一间小屋里,充满了我童年的气息。

那边柳树下的大石板,是外婆的洗衣台,也是我的乐园;那一道道的田垄,都留下过我的脚印;那田间的一花一草,都熟悉我的汗水和气息。

天边的云不知聚合离散过几百回,而在那山野间穿梭的风也不再是昨日的那一缕。儿时那光着脚丫的调皮孩子早已蹦跳着远去。我曾多少次在黄昏下与玩伴挥手告别,如今,竟要与这岁月、这过去,挥手告别了吗?

我呆立在屋前,任凭风吹动衣角,任凭那火烧云爬满天边。

蝉声不绝。

挥手自兹去作文13

如果,知道那是最后一次,我一定不会放开你的手,可是,一切没有如果……——题记

教室的窗边,一抹孤独的身影,正伸长了脖子向外张望,目光中充满了不舍与无奈。

校门口,那个本就瘦瘦弱弱的女孩,在庞大的行李面前更显娇弱。窗边的雪喃喃着:“寒,就不能不走吗?”

雪和寒是一对好朋友,成绩相差无几,就连身高、体重都差不多,机缘巧合,她们成了同桌。自那以后,两人形影不离,无话不说。教室里,有她们热烈的争论,操场上,留下她们奔跑嬉戏的身影,树荫下,有她们的窃窃私语……

忍别离,不忍却要离别。在这注定分别的季节,或许也要慢慢学会离别。

寒走的'一声不响,连雪都没有察觉。也许因为不舍,寒没有告诉雪她要离开。雪再见到寒已经是几天以后了。

那一天刚下课,雪习惯性的向窗外望去,蓦然发现寒两手扶着铁门向里张望。雪疯了似的向门外跑去,毫不顾忌路人诧异的目光。虽然隔着厚厚的栅栏门,雪紧紧拉着寒的手,觉得比任何时候都满足。许久,寒说:“雪,我想你了!”雪使劲点着头,自己又何尝不想呢!她们谈了很多。要上课了,雪有些不舍,寒说:“回吧,待会儿我去教室。”雪回教室时一步三回头。

下午,寒真的回教室了。见面两人谁都没说话,只是给了彼此一个大大的拥抱。默默地看着寒收拾东西,雪心里一阵难受。要走了,雪一句话也没说,只是紧紧抓着寒的衣角,默默地看着她,用小孩子看到糖果时乞求的眼光看着寒。寒告诉她:“没事,我还会回来的!”

教室的窗边,雪目送寒的离开。“你终究还是走了!”雪喃喃自语,想起了上周五吃饭时寒说的话:“好好吃饭,如果哪天我不在了,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噢!”“原来这一切你早已决定,只是我太笨,没发现。”

寒走了,忽回头,看见窗边的雪,使劲挥了挥手,而后转身离去。远远地,看不见寒脸上的表情,雪却早已泪流满面……

挥手自兹去作文14

清楚的记得三年前来到这个学校时的情景,那时,“新生”这个词才出现在我们的脑海中,而我们这群新生,则是把学校闹得鸡犬不宁的一届,那时,我们还带着窥探世界的好奇心灵来到初中,那时,我们对一切还是陌生,对老师,对环境,对同学,甚至对于自己,那时候,我们对于初中的态度还处在“你好”中,却在三年来,这种不熟悉渐渐消失,如今的不舍也渐渐加深了,此刻,我想起了朱自清的《匆匆》,也想起了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是啊!12岁到15岁,我们成长了,成长的过程很辛苦,不过,“苦尽甘来”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错,辛苦过后的美好任何东西不能换取,三年来,我们分过两次班,那时的不舍对于现在而言,也不过是一些不舍罢了,可这一次,却是一种难过,流转的时间终会带走过去的岁月,弃置在记忆的角落,不遇见就不会唤醒。

这几天我总是在想自己的梦想,也在尽力朝着梦想努力,初三的日子,不太好过,但是很容易过去,六个星期前我还在因生病而休养,转眼间六周之后我已经签了人生第二份合同,很快,将和初中挥手再见,可是,为什么我会对这个曾经恨过的学校,恨过的老师存在着如此深的不舍,三年来我已经记不太清换了多少个老师,也记不清那些老师说了多少好话,当时,为什么我们没有好好记住?当时为什么我们要那么恨老师?

时间不会停下来,我若不珍惜,那逝去的将是未来的.后悔,三年之后,或许我们将不再记得我们的初中,不再记得那些熟悉的面孔,我相信记得的是当初的那一滴滴眼泪,记住的是白首方悔,记住的,是我们任性而轻狂的青春。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让我提前跟初中生活说再见,让我提前流下分别的泪水,可是,等那天真的来临,我还会抑制自己的不舍吗?我……不知道。

挥手自兹去作文15

“不曾养过狗的人,很难想象与狗一起生活是什么样子。养过狗的人,则无法想象没有狗的日子该怎么过。”这句话是卡洛林说过的,我想我应该就属于后者。人们常说人一生当中最不可少的是朋友,而人们常常把这个朋友自定义为人,但是对于我而言他也可以是一只狗。即使它已离我而去。

九岁那年,我在家门口发现他。它但是浑身脏兮兮的,脏得都看不出它原来的毛色。妈妈抓起扫把就像赶它走,可是我死活不让,妈妈幼不过我也就默认了。洗完澡后的小狗,一身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两只黑豆般的眼睛炯炯有神,只要看见人身后的小尾巴就会不停地摇,向人示好。

小狗也渐渐适应了周围的环境,我走到哪它就跟到哪。有一次,我上学回来了,进门时没有听到熟悉的狗叫声,以为它应该是跑到邻居家去玩了。可是,当我放下书包,拿出作业准备动笔时,我听到了断断续续的呜咽声。我连忙放下笔跑出门外。看到的却是小狗无精打采地躺在地上,左后腿竟是在抽搐。我跑过去蹲在他身旁转头问爸爸,爸爸却是一脸的愧疚,抱歉地说道:“爸爸对不起你啊,今天回来倒车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把它的.腿给压到了。”我一脸的不相信想再次询问妈妈,可妈妈却说:“每天我们把它送走吧,它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本想再挽留,可是看到妈妈的眼神我却把话又咽回了肚子里。

第二天,我和妈妈把它送到公园里,让它自行离开。我不舍地看着他一瘸一拐的背影,不舍地挥了挥手。现在想起来,但是我的心情应该就是“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时李白的心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