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污水处理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污水处理调研报告

污水处理调研报告1

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是长沙市大力推进全市,尤其农村地区污染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内的一个重要清污工程,是长沙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一个重要子项目,是实现集镇提质发展、建设美丽乡镇的必然要求。为全面掌握长沙市已建和在建的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市环保局于20xx年6~7月,对此项工作开展了专项摸底排查调研工作。

目前由市级财政补助的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共有88个,其中岳麓区3个、开福区3个,望城区15个,长沙县18个,宁乡县19个,浏阳市30个。调研组主要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的工程质量、配套管网集水及污水厂运营管理情况做了深入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管理现状

(一)建设现状

88个项目中,66个已基本建成,17个在建(其中3个建设缓慢),浏阳有5个未开工。20xx年市政府的工作报告任务10个,已完成2个,其他8个均在建,年底均能完成工程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市领导批示以及区县城镇化建设发展需求,20xx年还有10余家正申报计划,其中宁乡县有7家建设积极性较高,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二)运营现状

已通过环保验收的有26个,但浏阳永安产业制造园的运营管理欠缺、三口农业园停运。当前,运行情况良好的有31个,另有7个具备条件已向我局提交验收申请(12月底完成验收),占所有项目的35%,占已建成的47%。已建成的有35个半停运或停运,其中浏阳18个。长沙县、宁乡县、岳麓区已委托第三方开展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望城区明确通过环保验收后交由区市政局统一管理,再委托第三方运营。浏阳市、开福区暂未明确运行管理责任主体。

  二、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作特色

(一)不断创新与完善,率先全省为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

自20xx年起,长沙市全面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他地州市仅局限于城市、县城和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市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在建设、技术、运营、管理、投资等方面已探索出较为成功的长效机制。长沙县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集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望城区、宁乡县通过县委或政府常务会议明确各部门相关权责及资金投入。到20xx年,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覆盖率将达到全市建制乡镇的70%(这一指标与山东省全省平均水平持平),为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二)因地制宜处理集镇污水,有效改善农村环境

根据农村地区地形、地势、用地、投资、产业发展等不同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有运行成本较低的人工湿地,有适合人口聚居密度大的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工艺,有适合占地规模小、可随时扩建的生物转盘+滤布滤池工艺,有镇园合一的工业型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目前有效运行的31家乡镇污水处理厂集镇周边地表水及农田土壤环境均得到有效改善,彻底改变原先“污水横流,自然蒸发,直排河道”的落后局面。

(三)发挥市级财政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的投入。

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一直以“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的财政扶持模式,以地方县、乡政府为主体,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出台了建设及运营补助管理政策(建设345万元/座,运行8万元/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和年度建设计划,已下拨资金1.84亿元。长沙县成功探索并开展了bot打捆建设和运营模式,吸纳和运用社会资金,构建了市场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除浏阳外,其他区县也积极整合资源、统筹资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方面资金总投入达8亿多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区县(市)及乡镇重视不够

部分县乡政府重视不够,个别县乡政府未将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设过程没有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把关,导致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停运时间长达一年甚至更久,如:浏阳大部分乡镇、宁乡部分乡镇及望城廖家坪(移交至高新区)等。部分镇园合一的污水处理厂(如望城铜官、浏阳永安)暂未接通集镇生活污水管网,因园区和所在地政府之间的问题,最后一公里的接通连续几年未予解决。部分乡镇的市财政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但因选址不当等原因暂未开工建设,如浏阳市沙市镇、龙伏镇、枨冲镇、淳口镇、文家市镇。

(二)建设及运营资金缺口较大

一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费用高,平均造价近10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有限,大多数乡镇财力更加有限。由于乡镇投入严重不足,导致集镇居民不愿配合,入户管网接入率偏低,部分集镇上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农贸市场等排水大户暂未全部纳入排污管网。二是部分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较少或资金配套政策未落实。宁乡县仅配套60万元/座,浏阳市近4年内未安排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配套建设资金。三是运行管理费用市级财政补贴额度十分有限,仅8万元/年·座,并要求县级财政不低于1∶1进行配套,但建成后每年30-50万元的运行管理费用更使乡镇财政难以为继,停运现象较普遍。目前除长沙县及宁乡外,其他区县均未出台运行管理费用的资金筹措方案。

(三)项目全过程管理问题突出

1. 部分项目存在监管缺失导致严重质量问题。一是浏阳市绝大部分及其他地区个别项目存在乡镇政府、住建、水务、环保等部门施工期监管缺失现象,导致主体工程、管网工程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如浏阳古港、达浒、北盛等主体工程构筑物存在漏水、渗水现象;主管网沿河道、水塘铺设或横穿河底,密封和防渗质量差,存在清水倒灌现象。二是部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在施工阶段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防洪设计有缺陷,出现洪水冲击厂区等问题,如浏阳澄潭江今年5月份已遭洪水冲毁。三是工程施工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工程施工并非专业的公司负责建设,导致主体工程及管网工程施工队伍水平较低,工程质量难以达标。

2. 项目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一是职责划分不明确,只建设不运营。多数区县(市)暂未明确县政府、县水务、县环保、县物价、县财政、县住建及乡镇政府责任,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明晰。二是管理机制不畅通,环保部门及乡镇政府没有抓手,没有专门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导致管理模式不明确、管理主体缺失、运行台账不完善、保障不到位、设施闲置等问题,建成后停运现象比较严重,宁乡、望城、浏阳均存在该问题。三是环保部门或乡镇排查出问题后,乡镇政府没有整改的资金保障,导致整改措施无法落实。

  四、整改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一)严格落实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

由市环保局函告区县政府加大督查力度,明确乡镇政府责任上肩,严查工程质量、工艺规模及排水管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下达限期整改要求通知单;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对该乡镇的所有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区域限批。

(二)尽快明确运营管理主体

以区县(市)政府牵头,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运营管理责任主体,落实资金保障机制,采用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市场化管理模式,实行专业化公司打捆运营。

(三)多渠道筹措运营管理资金

一是探索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建议区县政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筹集资金,在集中供水区域,探索并实施在居民自来水费中增收污水处理费;镇园合一的污水处理厂对排污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对园区外的企业可探索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二是建立统一有效的监管机制。用财政、审计、监管、督查等行政手段加强监管力度,将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指标、环保监管意见与市、县两级环保资金补助与核发、农村环境卫生评比、政府绩效考核挂钩。三是开展市场化投融资的专业公司经营模式。学习长沙县农村环境投(融)资建设有限公司的管理与运作模式,大规模吸纳和运用社会资金,为乡镇污水处理厂长效运营提供更广泛的资金来源。

(四)综合施策,重点推进浏阳乡镇污水厂建设和运行

一是高位协调。请市领导约谈浏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及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和督查力度。二是分类管理。对于已经通过环保验收的,加大环保日常监管力度,确保长效运行;对于基本达到验收条件,尤其是列入历年年度考核任务的,加快调试和问题整改,强力推进环保验收和长效运行管理;对于暂时没有动工的,特别是浏阳市5乡镇和被洪水冲毁的澄潭江,函告浏阳市政府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甚至可追回财政补助资金或暂缓建设。三是加快市级专项资金的拨付。对于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并运行效果良好的污水厂项目,严格按照财政拨付要求,下拨剩余建设资金和首批运行管理费用。四是启动减排考核。计划明年全面启动对已下拨首批运行管理费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展减排效能日常考核工作,实施长效运行监管。

污水处理调研报告2

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是长沙市大力推进全市,尤其农村地区污染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内的一个重要清污工程,是长沙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一个重要子项目,是实现集镇提质发展、建设美丽乡镇的必然要求。为全面掌握长沙市已建和在建的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市环保局于20xx年6~7月,对此项工作开展了专项摸底排查调研工作。

目前由市级财政补助的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共有88个,其中岳麓区3个、开福区3个,望城区15个,长沙县18个,宁乡县19个,浏阳市30个。调研组主要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的工程质量、配套管网集水及污水厂运营管理情况做了深入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管理现状

(一)建设现状

88个项目中,66个已基本建成,17个在建(其中3个建设缓慢),浏阳有5个未开工。20xx年市政府的工作报告任务10个,已完成2个,其他8个均在建,年底均能完成工程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市领导批示以及区县城镇化建设发展需求,20xx年还有10余家正申报计划,其中宁乡县有7家建设积极性较高,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二)运营现状

已通过环保验收的有26个,但浏阳永安产业制造园的运营管理欠缺、三口农业园停运。当前,运行情况良好的有31个,另有7个具备条件已向我局提交验收申请(12月底完成验收),占所有项目的35%,占已建成的47%。已建成的有35个半停运或停运,其中浏阳18个。长沙县、宁乡县、岳麓区已委托第三方开展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望城区明确通过环保验收后交由区市政局统一管理,再委托第三方运营。浏阳市、开福区暂未明确运行管理责任主体。

  二、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作特色

(一)不断创新与完善,率先全省为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

自20xx年起,长沙市全面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他地州市仅局限于城市、县城和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市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在建设、技术、运营、管理、投资等方面已探索出较为成功的长效机制。长沙县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集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望城区、宁乡县通过县委或政府常务会议明确各部门相关权责及资金投入。到20xx年,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覆盖率将达到全市建制乡镇的70%(这一指标与山东省全省平均水平持平),为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二)因地制宜处理集镇污水,有效改善农村环境

根据农村地区地形、地势、用地、投资、产业发展等不同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有运行成本较低的`人工湿地,有适合人口聚居密度大的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工艺,有适合占地规模小、可随时扩建的生物转盘+滤布滤池工艺,有镇园合一的工业型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目前有效运行的31家乡镇污水处理厂集镇周边地表水及农田土壤环境均得到有效改善,彻底改变原先“污水横流,自然蒸发,直排河道”的落后局面。

(三)发挥市级财政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的投入。

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一直以“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的财政扶持模式,以地方县、乡政府为主体,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出台了建设及运营补助管理政策(建设345万元/座,运行8万元/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和年度建设计划,已下拨资金1.84亿元。长沙县成功探索并开展了bot打捆建设和运营模式,吸纳和运用社会资金,构建了市场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除浏阳外,其他区县也积极整合资源、统筹资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方面资金总投入达8亿多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区县(市)及乡镇重视不够

部分县乡政府重视不够,个别县乡政府未将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设过程没有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把关,导致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停运时间长达一年甚至更久,如:浏阳大部分乡镇、宁乡部分乡镇及望城廖家坪(移交至高新区)等。部分镇园合一的污水处理厂(如望城铜官、浏阳永安)暂未接通集镇生活污水管网,因园区和所在地政府之间的问题,最后一公里的接通连续几年未予解决。部分乡镇的市财政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但因选址不当等原因暂未开工建设,如浏阳市沙市镇、龙伏镇、枨冲镇、淳口镇、文家市镇。

(二)建设及运营资金缺口较大

一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费用高,平均造价近10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有限,大多数乡镇财力更加有限。由于乡镇投入严重不足,导致集镇居民不愿配合,入户管网接入率偏低,部分集镇上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农贸市场等排水大户暂未全部纳入排污管网。二是部分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较少或资金配套政策未落实。宁乡县仅配套60万元/座,浏阳市近4年内未安排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配套建设资金。三是运行管理费用市级财政补贴额度十分有限,仅8万元/年·座,并要求县级财政不低于1∶1进行配套,但建成后每年30-50万元的运行管理费用更使乡镇财政难以为继,停运现象较普遍。目前除长沙县及宁乡外,其他区县均未出台运行管理费用的资金筹措方案。

(三)项目全过程管理问题突出

1. 部分项目存在监管缺失导致严重质量问题。一是浏阳市绝大部分及其他地区个别项目存在乡镇政府、住建、水务、环保等部门施工期监管缺失现象,导致主体工程、管网工程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如浏阳古港、达浒、北盛等主体工程构筑物存在漏水、渗水现象;主管网沿河道、水塘铺设或横穿河底,密封和防渗质量差,存在清水倒灌现象。二是部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在施工阶段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防洪设计有缺陷,出现洪水冲击厂区等问题,如浏阳澄潭江今年5月份已遭洪水冲毁。三是工程施工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工程施工并非专业的公司负责建设,导致主体工程及管网工程施工队伍水平较低,工程质量难以达标。

2. 项目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一是职责划分不明确,只建设不运营。多数区县(市)暂未明确县政府、县水务、县环保、县物价、县财政、县住建及乡镇政府责任,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明晰。二是管理机制不畅通,环保部门及乡镇政府没有抓手,没有专门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导致管理模式不明确、管理主体缺失、运行台账不完善、保障不到位、设施闲置等问题,建成后停运现象比较严重,宁乡、望城、浏阳均存在该问题。三是环保部门或乡镇排查出问题后,乡镇政府没有整改的资金保障,导致整改措施无法落实。

  四、整改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一)严格落实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

由市环保局函告区县政府加大督查力度,明确乡镇政府责任上肩,严查工程质量、工艺规模及排水管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下达限期整改要求通知单;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对该乡镇的所有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区域限批。

(二)尽快明确运营管理主体

以区县(市)政府牵头,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运营管理责任主体,落实资金保障机制,采用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市场化管理模式,实行专业化公司打捆运营。

(三)多渠道筹措运营管理资金

一是探索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建议区县政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筹集资金,在集中供水区域,探索并实施在居民自来水费中增收污水处理费;镇园合一的污水处理厂对排污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对园区外的企业可探索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二是建立统一有效的监管机制。用财政、审计、监管、督查等行政手段加强监管力度,将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指标、环保监管意见与市、县两级环保资金补助与核发、农村环境卫生评比、政府绩效考核挂钩。三是开展市场化投融资的专业公司经营模式。学习长沙县农村环境投(融)资建设有限公司的管理与运作模式,大规模吸纳和运用社会资金,为乡镇污水处理厂长效运营提供更广泛的资金来源。

(四)综合施策,重点推进浏阳乡镇污水厂建设和运行

一是高位协调。请市领导约谈浏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及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和督查力度。二是分类管理。对于已经通过环保验收的,加大环保日常监管力度,确保长效运行;对于基本达到验收条件,尤其是列入历年年度考核任务的,加快调试和问题整改,强力推进环保验收和长效运行管理;对于暂时没有动工的,特别是浏阳市5乡镇和被洪水冲毁的澄潭江,函告浏阳市政府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甚至可追回财政补助资金或暂缓建设。三是加快市级专项资金的拨付。对于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并运行效果良好的污水厂项目,严格按照财政拨付要求,下拨剩余建设资金和首批运行管理费用。四是启动减排考核。计划明年全面启动对已下拨首批运行管理费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展减排效能日常考核工作,实施长效运行监管。

污水处理调研报告3

水是世界上最宝贵的资源之一。2007年,联合国把“应对水短缺”作为第十五届“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防治水污染,加快污水处理进程是“应对水短缺”的重要措施。强化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是保障污水处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手段,也是迈向温家宝总理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这一奋斗目标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骤然增加,水污染日趋严重,水环境质量日益下降,人民群众要求改善人居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不断改善饮用水质量刻不容缓。以下我就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的现状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看法。

一、在征收污水处理费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污水处理费开征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均出台了相应的征收管理政策和制度,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来保证这项费金的应收尽收,但收到的效果却不容乐观。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征收难度较大,由于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涉及面广、利益性较强。在既得利益的驱使下,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偷、逃、漏、抗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据调查,造成征收难度较大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一是群众的缴费意识淡薄,把污水处理费和用水的价格分割开来,看成是游离于价格之外的一种负担,没有缴纳的义务。二是自备井偷漏费的现象较为普遍,危害较为严重。一部分无证开采的自备井隐藏很深,难以实现装表计量,即便是一些有据可查的自备井,也有一些不法用户故意破坏水表,难以实现从量计征。目前我市城区自备井多数取自浅层地下水,深度一般在十几米至60米,外部的污染可以直接影响到水质。由于大多数自备井没有消毒、过滤等水处理设施,不合格井水从地下抽出后直接流进千家万户。更严重的是,很多单位没有对自备井水质进行定期检测,甚至不知道水质超标现象的存在,长期饮用这样的水势必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另外,许多单位为了降低费用,都是既使用自备井井水又使用自来水,自备井供水管网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相通,如果水质超标,极易使公共卫生公共管网发生污染。

(二)征收手段弱化。做任何事情,都必须有其行之有效的手段,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也不例外。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征收污水处理费,主要是依靠公共供水公司。一是公共供水企业在向使用自来水的用户收取水费的时候,一并代收代缴污水处理费。二是公共供水企业派专人直接向自备井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对于较为分散的自备井用户,公共供水企业却缺乏强有力的控制手段,他们所依靠的就是一张嘴两条腿。

(三)征收的覆盖面较窄。就目前污水处理费征收的对象和范围来看,主要是城市居民、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无论是使用自来水,还是使用自备井,都应该缴纳污水处理费。而实施执行的结果却并未达到政策的要求。一是一些地方没有对自备井开征污水处理费。二是一些公共供水企业即使开征了污水处理费,但执行的标准偏低。三是部分企事业单位漏征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加大污水处理费征管的措施

为加快污水集中处理步伐,建立健全污水集中处理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环境保护产业的快速发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级地方政府应从强化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入手,来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率,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营。

(一)加大宣传力度。要解决征收难的问题,首先要解决人们的思想观念,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人们环境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而促进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一是确定一个宣传主体。各级政府应主动承担起环境保护和污水处理的宣传工作,督促相关的业务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在增强人们节约用水意识的同时,提高人们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建立一个宣传阵地。在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内部成立了一个宣传机构,主抓宣传工作。公用事业、水利、文化、财政、环保部门和新闻媒体密切配合。三是突出一个宣传主题。政府可以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围绕这个主题和重点,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大力宣传。

(二)强化征管手段。解决污水处理费征收手段弱化问题,最有效的方式是加快立法步伐,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征管体制。一是适时出台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增强征收管理的刚性。二是成立由财政、城建、水利、公安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征收办公室,重点解决抗、偷、漏等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征收奖惩机制。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每年应对自觉缴费人和征收功臣进行奖励。四是研制开发新的征收软件,实行网络化计量征收管理。对自备井实行远程抄表,就近缴费;对居民实行“一费制”征收;新的软件要做到水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自动分成,直接入库。

(三)实行全面征收。全面征收是保证应收尽收的前提。这里要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征收对象、范围要全面。全面开征公共供水用户和所有自备井用户。特别是对无证开采的自备井,在没有关闭前,加倍征收。二是征收标准要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征收机关在征收污水处理费时,要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公布的标准。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质量,关系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好这项工作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