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管理方案汇编5篇

企业管理方案 篇1

人力资源又称劳动力资源,指能够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的总和,包括人力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知识和技能四个方面。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案,指企业根据人力资源开发与发展目标,为实现人力资源的获取、开发和评价,对人力资源进行管理的应用性文书。

关于企业管理方案汇编5篇

1. 促进改革,扩大交流现

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的体力、智力、知识和技能优势,将其作为第一生产力和最宝贵的资源进行科学的管理、开发与利用。它可以通过人才竞争激励机制和择优原则,优胜劣汰,充分发挥资源的配置与应用之长,扩大交流,促进资源绩效,提升人力资源的应用质量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2. 利于管理,增加储备

人力资源具有巨大的发展和运用空间。在现代知识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下,这种资源的管理核心,就在于实现管理的科学化、优势化、资源化,以管理作为杠杆,利用资源特质所显示的宝贵性、延续性、首选性和智能性,用不同的管理原理和模式来更大地提高人力资源价值。并且通过现代管理,还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和网络化手段来实现人才储备,增强企业发展实力。

3. 展示创新,提升价值

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案涉及各种人力要素、人事活动、资源成本、开发效益等,必然要紧随社会发展,系统、综合、科学地反映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举措、规划等内容。对于这些宝贵的人力资源,必须抓住获取、整合、保持、评价、发展五个要素的创新,在探索与改革、改革与发展、发展与创新之中,融入新观念、新思想来提升资源价值,才可能在企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出更大的能动作用。

企业管理方案 篇2

第一条 工程技术人员在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方案合理性、节约性、可行性和规范性。

第二条 方案设计应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设计。

第三条 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方案前应详细了解工地情况、甲方需求、建筑物的档次定位,作出合理方案。

第四条 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方案时应合理规划路由,选用性价比高的产品,合理、节约地配置材料,力争把系统成本控制到最低。

第五条 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方案时应作出相应系统拓扑图、平面点位分布图。

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在接到公司通知和相关资料后,应在一周内提交初步方案及报价书。

施工管理细则

第一条 施工前

(一)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作好施工前现场勘验工作,作好设计并报相关负责人确认。

(二)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应作好施工图纸并报相关负责人及甲方确认。

(三)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材料预算报相关负责人,并作好采购协调工作。

(四)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应准备好相应的施工工具。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应作好施工人员配置安排,并作好施工人员相关技术培训。

(五)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应做好工期预算和工期计划表报相关负责人审核。

(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应落实好材料和值班人负责人。

(七)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做完准备工作后,应立即做好开工报告送交相关负责人和甲方。

第二条 施工管理

(一) 项目负责人应每天在工地负责技术指导,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施工方案调整并报部门主管处理。

(二) 项目负责人应随时到工地跟踪、监督施工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期和施工人员,并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

(三)在施工中,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及时作好材料调配和供应工作,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四)施工材料进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做好验收工作,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以免影响工程质量。

(五)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规范管理施工队伍,杜绝违法乱纪之事发生,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管理规范操作施工,禁止违章操作、偷工减料,强调安全施工管理,杜绝施工事故发

生。

(七)项目负责人应积极主动地配合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做好与甲方以及其他各方的协调工作。

(八)项目负责人应详细做好施工文档工作。

工程验收管理细则

第一条 工程完工后,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安排验收计划并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第二条 工程完工后,工程部应严格按验收计划安排验收,首先应通过本公司内部自检,合格后才能安排客户以及其他方的验收。

第三条 公司内部自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或有关行业标准规范检验,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地方,应在短期内整改,整改后再由公司相关人员再行验收,合格后再通知客户以及其他方验收。

第四条 公司内部验收应注意检查在施工中是否存在错用、乱用和浪费材料,是否有偷工减料等现象,考核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与客户及其他方的关系状况。

第五条 公司自检后,详细准确的核算出工程的材料清单和成本,整理各种自检数据。

工程售后服务管理细则

第一条 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技术部应做好对使用方的系统操作以及简单维护等技术培训工作。

第二条 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后,工程技术人员应定期回访用户,跟踪用户系统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第三条 工程技术部接到客户投诉电话后如无特殊情况,应派技术人员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

第四条 工程技术部应设立节假日值班电话,接到投诉后,最迟不超过12小时赶到现场。

第五条 技术维护维修人员不得私自收取客户维护、维修费用。

第六条 技术维修人员每次维护维修都应作好记录,填好信息反馈表,维修维护完后由甲方签字返回工程技术部存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办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

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

企业管理方案 篇3

为加强基础、基层安全管理,深化、细化现场安全监督,实行隐患治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安全管理由被动转变为主动,充分调动各级安全管理者的工作极积性,达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或减少伤害事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安全科、安全组长及安全组人员。

  二、考核审批程序

安全组人员由安全组长进行考核,安全科长审核,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审批;安全科人员、安全组长由安全科长进行考核,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审核,经理审批;分公司安全副经理由安全部组织进行考核,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审批。

  三、考核办法

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实行对口管理,分级考核。公司安全部考核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分公司安全副经理考核安全科长,安全科长考核安全科人员和安全组长,安全组长考核安全员、测风工、井下发放站管理人员、检身工、主风机工。

考核应根据所制订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以当月工作绩效对照考核表内容逐项、逐条认真考核打分。考核基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以最终得分作为被考核人员月工资的百分比。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考核得分%=实际月工资。每月底24日前将每人考核结果上报安全部,安全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后报企管部核算。

  四、考核要求

1、考核部门要根据被考核人员工作职责内的主要工作内容,制订具体详细的工作考核表。

2、考核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时,要根据被考核人员当月工作业绩及各种记录等资料进行认真仔细对照查阅。

3、考核负责人对下级的考核工作要认真、仔细,不能弄虚作假,对考核结果负责。上级主管负责人要对下级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现象,要对负责人罚款500元。

4、安全组长可以对安全员、测风工工资进行适当调整分配,必须在公司所下达总指标内进行调整。调整要求按作业人员管辖的区域大小和工作量多少来调整工资标准,工资调整标准幅度可以在指标工资上下100元范围内浮动。安全员、测风工实行未尾淘汰制,连续三个月考核最后一名将被淘汰。

5、安全副经理、安全科长、安全组长、安全员、测风工的工作考核表以公司制订的考核表为准,考核内容可做适当的调整。安全科人员、安全组管辖人员分别由安全科长、安全组长参照公司制订的表样,根据工作人员各自的工作职责制订考核表。

6、所有月工作考核表月底交安全科存档。

7、本制度从4月21日起执行。如在运行中发现存在缺陷,再进行修订。

企业管理方案 篇4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住建局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二、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预售商品房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住建局备案。

(二)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不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房地产广告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不得发布虚假的广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

(二)应当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预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应当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住建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四)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本项目的工程建设,不得挪用。

四、关于对违规预售商品房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外宣传和预售不能确定具体位置的房屋,依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房地产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xx〕272号)精神,属非法集资和合同诈骗行为,由公安局依法查处。

(二)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外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进行销售的`,属违规预售行为,由住建局依法查处。

(三)未按规定实行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哄抬房价或价格欺诈的,由物价局依法查处。

(四)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发布房地产预售广告,或者房地产预售广告未载明预售许可证书号的,由工商局依法查处。

(五)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到住建局备案,代理不具备预(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由住建局依法查处。

(六)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住建局依法查处。

(七)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由新闻媒体曝光,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直至清出房地产市场。

县住建、物价、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要依法加强商品房市场的监管,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本通知有效期为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6月30日。

企业管理方案 篇5

(一)总则第一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二)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归口管理单位:

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管理员职责:

1.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4.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硬件使用:

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软件管理:

1.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编制依据:

1.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2.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任务书内容:

1.软件名称;

2.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3.软件的操作环境;

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5.工作进度计划;

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7.经费预算。

第八条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四)软件鉴定

第九条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的功能;

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5.源程序清单;

6.数据库结构;

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8.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1.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企这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厂长担任组长;

2.鉴定的议程:

(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3)用户代表发言;

(4)操作示范;

(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6)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鉴定后的工作:

1.整理资料、存档;

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1.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五)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五条办理操作证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通过应知应会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发给操作证。

第十六条申请操作证的人员应掌握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计算机语言,了解计算机的结构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能按操作证规定的机型、外设操作。

(六)机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