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区的通告

小区的通告1

尊敬的.业主/住户:

(热门)小区的通告

您好!

接自来水公司通知电管站将对部分电网进行调整,在调整期间自来水公司将无法正常供水,届时生活用水将暂停使用。在此管理处温馨提示广大业主/住户请提前做好储水准备。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停水时段:

6月2日(星期日) 08:00---16:00

6月15日(星期六) 08:00---18:00

6月17日(星期一) 08:00---22:00

如有疑问,请致电物业客服中心: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年五月三十日

  北京管理处

小区的通告2

xxx小区全体业主:

目前,小区内4栋1号电梯,7栋3号电梯因故障停运,经电梯维护方检修,需更换部分零部件及设备。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启动维修基金并扣除相应检修费用即可。但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开发商并未缴纳小区维修基金致相关监管账户,导致无资金可落实,无法及时恢复电梯运行,给业主生活出行造成极大不便。

本着对业主负责的出发点,经业主委员会与新天地佳惠物业公司先后多次的沟通与协商,基于资金及可用电梯基数量,新天地佳惠物业公司已同意先行垫资修复4栋1号电梯,并将于近期检修后恢复使用。

另一方面,7栋3号电梯的'资金落实仍有待商榷,业主委员会也将持续关注。

特此通告。

  xx城市广场业主委员会

  年月日

小区的通告3

各业主(住户):

为落实滨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宅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提升小区环境卫生,努力营造良好环境,提升滨州博兴城市形象,现决定开展本物业公司管辖范围内各小区环境卫生、车辆停放为主体的整治活动,希望各业主(住户)全力配合。

一、整治重点

1、各楼层楼道内乱放杂物和不经常用的交通工具;

2、黑色广告;

3、小区内车辆乱停。

二、本区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小区的市民等均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区卫生,严禁下列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

1、严禁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烟蒂、废物、杂物,随地倾倒垃圾,请业主(住户)的生活垃圾请下楼时随手丢弃到指定的垃圾回收地点;

2、严禁随地大小便,若小孩随地大小便,追究家长的责任;

3、严禁饲养无证宠物;

4、严禁乱竖立广告牌、乱贴标语、广告、启事,若确有需要向物业申请后,张贴在指定地点;

5、严禁乱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若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较多,请及时联络建筑垃圾相关人员,若建筑材料乱堆放,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没收;

6、严禁搭建各类违章建筑,若违章建筑被房办执法二大队查处,该物业的产籍将会被冻结,直至违章建筑恢复原样;

7、严禁在公共场地、花木上拉绳晾晒衣物,一经发现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没收;

8、严禁攀登、涂污园林雕塑小品,一经发现将赔偿修复的.各类费用;

9、严禁从楼上往下抛杂物、泼水等录⑸痪⑾纸ü膊棵虐粗伟补芾硖趵Ψ#

10、严禁在楼梯间、通道等处堆放垃圾杂物,一经发现将报消防部门按防火管理条例处罚;

11、严禁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以上整治要点请各业主(住户)共同配合,同塑文明社区

物业管理处

xx年10月30日

小区卫生通告5

花园社区是一个老旧小区,近年来,社区环境卫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人员居住较为密集,个别居民存在随意倾倒垃圾、在辖区内随意堆积杂物等生活习惯;加之社区未设立门禁,出入人员较杂,许多非法张贴小广告的人员借机活动频繁,造成小区楼内小广告泛滥。

花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辖区卫生死角、乱堆放、乱张贴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乱堆乱放等现象,工作人员及时找寻物主,告知其尽快清理,对没有找到主人的,工作人员将《可燃物、堆积物清理告知书》张贴在了堆物之上,方便物主回来时及时清理;对发现的小广告,工作人员协调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了粉刷;对发现的建筑垃圾等,工作人员及时寻找装修业主,告知其尽快清理。

此次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工作人员还将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争取早日改善辖区的环境卫生,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和谐平安的生活环境。

花园社区居委会

  xx年12月10日

小区的通告4

尊敬的各位家园居民:

经过几番周折,在资金紧张前提下,业委会克服了种种压力,通过长期细致工作,共找到三家施工单位竞标。根据全体业委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业主代表、社区居委会、海房物业共同评审,确定了门禁及安防系统施工单位为:北京康特尔联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总预算为:人民币26万元。工程资金来源:上届业委会剩余经费、电梯间广告收益、业主缴纳物业费时内含的业委会办公经费。

物业公司提供五万元的.资金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施工周期为45天,即从xx年06月20日至xx年08月04日止。施工方案将在小区内公示。安装公司将临时使用2号楼2单元地下一层一间库房,库房仅用于存放物料及设备不住人。施工期间,可能会产生施工噪音及灰尘,由此给居民带来的不便,请大家谅解。

门禁及安防系统改造恢复工程是关乎家园每位居民利益的重要工作,对恢复家园的生活秩序,提升业主物业资产品质有着积极的意义。请各位居民给予大力支持。

  xxx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小区的通告5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近期发现周边小区出现有人假冒燃气集团工作人员上门以燃气安检为由向住户推销产品。鉴于此情况,服务中心提醒广大业主/住户注意以下几点:

1、燃气安检应以燃气集团发布的通告,及服务中心发布温馨提示检查时间为准,其他时间均未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检查。

2、燃气集团工作人员均穿着统一工服,佩戴工作证。请您注意核查。

如有疑问,可咨询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xxxx

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社区服务中心

20xx年**月**日

小区的'通告6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由于商铺2月28日进行交付,和日渐增多的私家车辆,为了方便各位车主出行和对外来车辆的`管理,小区将启动地下停车场及收费系统,业主通过刷卡进出车库,并根据东莞市物价局有关规定【东府(20xs)34号文】对进出车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1、 请各位业主携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业主卡到服务中心前台办理车辆月保授权;

2、 没有办理月卡的车辆一律按照临时停车计费;

3、 将于2月26日起免费试运行,3月6日正式收费运行。

  xuexila

  xxxx年xx月xx日

小区的通告7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发挥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示范表率作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构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登记上牌的先行者。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积极主动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不驾驶或乘坐无牌电动自行车,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时为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二、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不逆向行驶、不冲闯红灯、不随意穿行,不违规载人载货、不私自加装雨篷(雨伞),不违规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不接打手持电话,不在酒后驾驶。夜间行驶时,主动打开车灯。

三、做有序停放的实践者。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到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占用消防通道、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不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带头做到在集中充电点或充电棚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飞线充电,不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进楼入户。

四、做动员发动的宣传者。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共建”等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家人、朋友以及周边群众登记上牌和配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秩序。广大中小学校教职工要通过“小手拉大手”“主题班会”等形式,培育学生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学生不乘坐无牌电动车、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劝导家长文明出行,告诫学生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生活因城市更加美好,城市因文明更加美丽。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做细节做起,示范带动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小区的通告8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近期发现周边小区出现有人假冒燃气集团工作人员上门以燃气安检为由向住户推销产品。鉴于此情况,服务中心提醒广大业主/住户注意以下几点:

1、燃气安检应以燃气集团发布的通告,及服务中心发布温馨提示检查时间为准,其他时间均未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检查。

2、燃气集团工作人员均穿着统一工服,佩戴工作证。请您注意核查。

如有疑问,可咨询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xxxx

  xx社区服务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小区的通告9

尊敬的车主:

您好!为了能对小区内的机动车实行规范化的管理,我管理处提醒各位车主:如果您办了月租,那您手中的.月卡就是凭证,请在进出大门时候一定要交给护卫查验。如不能出示月卡,那只能视为临停收费。同时,如果您的月租到期了,请及时到管理处办理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车辆,当您进出小区时我们将按临停收费。护卫在您进小区时将给您开具“进出凭条”,此条是您车辆进出小区的重要凭证,因此请车主保管好该凭条。如果您不小心遗失了,为了您的车辆安全,请及时通知管理处,并到管理处办理遗失手续。我管理处将严格按照此规定检查月卡和凭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谢谢您的合作! 特此通知!

  xx管理处

  xx年xx月xx日

小区的通告10

xx园业主委员会于xx年4月14日14:30在会所多功能厅举行第七十二次会议。会议符合《xx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法定人数。

会议决定向园区业主公告如下:

1、原一期商业租赁宠物店、摄影室长期拖欠房屋租金,业委会、物业管理处多次催缴仍被其拒绝。业委会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将房屋收回,并对其拖欠的费用通过诉讼进行追缴。目前,xx法院已受理此案,案件进入审理程序。

2、业委会依据xx园xx年第三次业主大会一期业主表决通过的《关于xx园一期底商招商方案的决议案》结果将上述两处空置房屋重新对外招租。

3、招标须知:

1)租赁人需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与要求的个人或单位。依据《xx园管理规约》,租赁人应不欠缴各项费用。

2)租赁人所开设服务项目不能与现有底商服务项目相同或相近。

3)租赁方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取得合法营业资格且适合在住宅小区内经营的项目。

4)租赁方的经营服务项目不得影响园区业主正常生活。不得违反《xx园管理规约》。

5)租赁人必须系xx园业主,投标时须出示相关证明(住户证)。租赁人需同时同意《房屋租赁合同》全部条款。

6)本公告有效期为10天,公告期内有意向参与竞标的.个人或单位请到物业管理处客服前台进行登记,过期不候。

7)公告期后,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处一同依据xx年第三次业主大会一期业主表决通过的《关于xx园一期底商招商方案的决议案》的结果,对本次参与应标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审核。

xx园业主委员会

小区的通告11

小区车棚报批,今天结果下来了,街办主任、城管科长、还有社区主任都讨论了,最后还是让我们另外选地修建,担心在大门外修好,被区上或市上查到,要被强拆,那样就不划算。

社区以前都同意我们修建,现在成都市正在抓违章建筑的整治和拆除,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修了。

经业主委员会讨论,大家启用备用车棚的方案:

小区1、5单元地面不能修车棚,唯一的办法,就只有在架空层下修。通告范文节选!

业委会和施工方负责人进行了车棚的修建变更协商,现在达成如下协议:

现在我把修的4个位置,给大家通报一下,4个地方分别是:

1、进大门左右两侧分别靠近1单元和5单元的花台撤掉1个,直接拉通到1、5单元楼下,大约可以停30辆电动车,(进门左右两侧自来水表的那2个花台不动)。

2、2单元架空层有10多平米的位置,拆掉原来的.栏杆,重新焊接。可以增加15辆车。

3、4单元架空层下,有10多个平米,直接用围栏利用起来,从3单元广告牌旁边新增一条路进去,打成混凝土,可以增加15辆车。

修建完成以后,将新增加电动车充电插板,满足大家的充电。

现有的娱乐健身设施通通不动。

改造期间,会给大家带来不便,请大家多多谅解和宣传。

大概10—15天内完成车棚的改造。

xxx委员会

  xx年xx月x日

小区的通告12

为引导广大业主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停车秩序,给您及他人提供停车便利,xx物业服务中心特提示广大车友朋友们规范、安全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不要冲闯出入口岗,不要占用他人固定地下停车位,临停车辆请您将车辆停靠在临时停车位上;

2、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各组团出入口,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上停车;

3、骑线、压线停车等于一车占两位,致使他人车辆无法停靠,属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请您将车辆按照车位停放整齐;文明停车的通告由提供!

4、如您发现有车阻碍通行,或其他xx停车现象,请您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联系该业主移车。

5、车辆停靠完毕请及时关好门窗,车卡分离,以防物品丢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拒绝违停,共同创建和谐的'社区!文明停车的通告由提供! 武汉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x物业服务中心

  xx年xx月xx日

小区的通告13

尊敬的各位业主:

现已进入年终岁尾,周边的治安形式较为严峻,入室盗窃和车辆被盗案件时有耳闻,一些不法分子寻找机会,踩点作案。对我们的住宅小区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为了加强小区的安全防范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防范意识,确保您及您家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治安和良好的园区生活环境,严控盗窃案件的发生,物业服务中心提醒各位业主,务必做好如下防范工作:

1、外出前,务必关闭好门窗,室内不要放置大量现金,妥善保管好自己财务和贵重物品,请勿将贵重物品放置在窗台/阳台上,晾晒的衣物及时收于家中,具备条件的可开启家居安防设施;

2、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停入车库(位)后请勿着急离开,查看车辆停放后有无上锁,方便的话尽量将电瓶提放于家中;轿车的业主尽量配合服务中心将车辆挺放规定车位,并加强车辆安全检查,检查门窗是否关闭,贵重物品不要留在车内;

3、进出单元门时,请随手关闭单元门禁系统,不要将门禁卡交于无关人员,严谨陌生人员尾随进入,更不要为陌生人员开启门禁,以免给自己或是邻居造成损失;

4、入户门要反锁,尤其是提醒老人和小孩,如遇陌生人员上门造访,请勿轻易打开房门,必要时可与服务中心或是秩序维护队联系;

5、对外来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如在园区或是楼道内发现异常情况或是可疑人员,请及时与服务中心秩序维护队联系或是报警。以便及时处理,消除治安隐患;

防火、防盗、防事故,群策、群防、群监督,请大家一起参与我们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在此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小区的通告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人民防控条例》、《毕节市人民防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规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特作如下通告:

一、规范投资开发建设行为

严格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完善小区功能,各类标识、标志清楚,形成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当前,开发建设活动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和轻视环境、社会效益的现象比较普遍,由此造成的问题和后果是物业管理中不可弥补的。为此,一方面开发商应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认识,开发建设良好的物业是企业长远生存、发展的条件;另一方面,加强和规范物业开发规划、设计、审批、施工等的监督管理。

二、规范小区建设验收和移交管理程序

规范开发建设项目的验收程序,房开企业必须完善交房手续,达到交房条件后业主方可入住。针对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采取“分步解决,逐渐完善”的方式逐步解决。把重点放在解决开发商遗留问题,规范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加强对违章建筑的处罚与处理。

三、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在各小区加大对物业管理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业主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意识,提高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从事物业管理在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具有一定数量的`技术工人,方可从事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对外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我县严格完善入黔备案,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聘用无资质企业承接物业服务管理,如有违反以上规定将不予以备案及取消入黔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规范业主自治组织的管理

根据《物权法》、《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取业主委员会的筹备选举工作,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我县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严格按照住建部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xx〕 274号的通知执行,业主委员会按照《物权法》、《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出《管理规约》、《业主公约》并报黔西县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五、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竞争行为

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提倡竞争机制。物业管理服务作为一项社会化的经济行为,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有效的管理、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收费与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来获得物业管理经营权,形成一个物业管理服务市场的竞争机制,促进物业管理公司进入市场循环,降低物业管理成本,提高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物业管理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六、规范小区公共设施与停车位管理

利用住宅小区内共有道路或者其他相关场地停放车辆,有关车位的设置、使用、收费等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车位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按照《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道路或者其他相关场地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车道、消防救援登高操作场地,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对消防控制室的值班看护,持证上岗,要与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签定维保合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房开商对依法取得的地面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拥有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在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房开商对依法取得的车位使用权出租、转让时,应将车位的出租、转让价位在小区内进行公示、预留一定时间供业主考虑,房开商应优先考虑本小区的业主。凡涉及小区地面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问题,小区业主和房开商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七、规范业主维权行为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并配合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管理规约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业主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不得采取聚众闹事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维权,对堵塞安全疏散出口、人防工程口部、消防通道、消防车道等以及其它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适用于县域范围内各类小区,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县城乡规划局xx县城市管理局

  xx县公安消防大队

  20xx年12月10日

小区的通告15

为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实现阶段性创建目标。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切实维护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维护相关业主权益,解决本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难管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问题,确保小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本小区车辆秩序管理的依据。小区全体住户、外来访客及物业工作人员等必须共同遵守。

1.所有小区进入车辆,一律遵守相关交通法规。

2.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一律按社区规划的车位停放,严禁在小区的车库门口、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有车库的住户要将车辆停放在自家车库内。

3.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6.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7.除业主家庭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准在小区内停放,包括三轮车,厢货车及各种大型车辆。

特此提醒消防通道以内禁止停车。火患猛于虎,安全重如山。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就是保证生命通道的畅通。莫让消防通道成为“死亡通道”,是小区居民共同的责任,只要大家共同“发力”,让消防通道成为真正意识上的“生命通道”。

  XXX物业管理办公室

  XXX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