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通知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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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放假通知拟写

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1】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报校监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现将我校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连休时间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节假日放假安排同步,即:4月2日至4日放假连休,共3天。其中4月2日(星期六)公休、4月3日(星期日)公休、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法定节假日放假连休。

请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安排好教学、保卫(防火、防盗)、后勤服务(供水、供电、用餐)等工作,妥善安排值班人员,对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防范。

特此通知

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2】

各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放假通知,2016年清明节放假3天,即2016年4月2日至4日放假。其中4月2日(星期六, 公休日)、3日(星期日,公休日)、4日(星期一,法定节假日)。

放假期间门诊工作安排如下:

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上午开诊半天,按星期六排班。

4月3日(星期日,公休日),上午开诊半天,按星期日排班。

4月4日(星期一,法定节假日), 上午开诊半天,按星期六排班。

放假期间急诊24小时照常开诊。

请各部门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安排,加强防火、防盗等治安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门诊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3】

学院各单位、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放假规定,我院决定,2016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2日~4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校车正常运行。

请各单位、部门做好教学安排、安全检查、值班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

放假期间学院行政值班安排如下:

4月2日、3日:曾庆荣 联系电话:15989105385

4月4日:雷源春 联系电话:18998332335

4月2日~4日,学生处、各二级学院每天安排1名领导(或辅导员)值班。后勤、安保值班由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做出安排。上述单位值班安排表于2016年3月28日(星期一)前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值班人员及各单位、部门领导、学生辅导员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遇突发事件、重大事项及时向总值班(见本学期值班安排表)院领导汇报。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4】

根据北京大学校长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星期六):公休,课程照常进行

4月3日(星期日):公休,课程照常进行

4月4日(星期一):放假,全校停课

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5】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我校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工作安排,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