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通知

县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通知

为做好迎接省语委对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准备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语委办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滨教〔2017〕7 号)和《无棣县教育局、无棣县文明办、无棣县语委办<无棣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计划8月上旬组织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县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二、等级标准要求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教师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教师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为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英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

三、测试内容、时间、收费及发证

(一)内容。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求,主要测试以下四方面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 100 个(100 个音节);

2.读多音节词语(100 个音节);

3.朗读短文(短文前四百个音节);

4.命题说话(必须说满三分钟)。

(二)测试时间、地点。本次测试时间安排在 2017 年 8月上旬,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收费。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费为每人次 50 元(在校学生每人次 25 元)。各学校于 7 月 16日之前将一疾噬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表、测试费一并交到县语委办公室(县教育局二楼师训股,联系人:梁玉东老师,高楠老师,联系电话:6335022)。

(四)发证。测试对象经测试合格,由省语委统一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测试不合格者或达不到规定等级者应在考试结束三个月后重新报名测试。

四、测试组织管理

本次测试报考采取学校集体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7月11日至 7 月16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 或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一疾噬照片。(逾期报名系统将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