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退休养老金调整表

9月23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解决2013至2014社保年度广州市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通知》(穗人社规〔2016〕2号,以下简称市2号文)、《关于解决2015社保年度广州市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通知》(穗人社规〔2016〕3号,以下简称市3号文),解决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企业人员养老金倒挂问题。

2016年广州退休养老金调整表

今日(24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通报会,向全城媒体解读2号文、3号文操作办法。

在以上期间退休的企业人员可额外领到一笔加发待遇。加发金额从企业退休人员首次领取养老金之月起发放,并一次性补发到退休人员养老金账户,且每月加发金额正常参与年度调整。

此次调整中涉及18.06万退休职工,而每人的待遇不尽相同,调整的待遇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支出金额约为8.63亿元。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含补发额)将在9月27日发放至退休人员的存折上。

两类人群 不同处理办法

这次解决养老金倒挂问题的对象,以时间跨度区分,包括两类人群。

第一类人群:我市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新申领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第二类人群:我市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新申领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市2号文、市3号文的调整待遇采用定额乘系数的方法。

(1)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申领养老金的人员,定额金额=770元×系数;

(2)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申领养老金的人员,定额金额=905元×系数。

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申领养老金的人员,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定额金额还须与广州市《关于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通知》(穗劳社养〔2009〕8号,以下简称市8号文)办法计发的待遇(每人每月535元/月)进行对比。

市8号文待遇低于定额金额的,按定额金额补齐;高于定额金额的,按定额金额发放,高出部分(即市8号文待遇高于定额金额的部分)转为地方保留津贴予以固化,按政策规定不纳入今后的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并结合国家和省的养老金调整逐步冲销。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申领养老金的人员,加发金额=1070元×系数。

其中系数根据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及申领养老金时间确定,三个社保年度的系数不同。

倒挂不一 调整金额不同

“此次养老金调整金额有高有低、情况各异。补发金额的多少与退休人员的退休时间、缴费年限长短、市8号文解决倒挂的程度等因素有关。”广州市人社局巡视员黄远飞介绍,由于每位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也各不相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各有先后,原来领取的待遇水平各有高低,所以此次调整的水平也有高有低,加上补发待遇的时点不同,因此,本月领取到的待遇金额各有不同。

部分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的退休人员本次没有加发养老金,原因是其已享受了市8号文待遇(535元/月),且市8号文待遇高于或等于这次市2号文的加发待遇,按市2号文规定,高出部分转为地方保留津贴,按政策规定不纳入今后年度调整基数,今后须结合国家和省的养老金调整政策逐步冲销。

对于2016年7月后新申领养老金的人员倒挂待遇的处理,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安排,结合工资增长率、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幅度、视同缴费账户和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因素研究确定。

权威答疑:

Q1:为啥会出现养老金倒挂?

一直以来,养老金倒挂问题备受关注。然而,记者在此前的采访过程中了解到,仍有不少广州街坊不明白为何会出现养老金倒挂这一问题。

当日通报会上,黄远飞向媒体详细解释了这一现象形成的原因。

从2006年起,国家和省连续多年大幅度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使得每年的养老金年度调整幅度都高于养老金计发自然增长的幅度,造成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早退休,待遇相对偏高;晚退休,待遇相对偏低”的现象,形成了养老金的倒挂问题。

经分析测算,广州市不同缴费年限群体由于年度调整幅度与自然增长幅度的不同,反映出来的倒挂情况也各不相同。

一般来说,缴费年限比较短(25年以下)的群体,由于其养老金自然增长的幅度会更小一些(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越短,基础养老金越少;反之,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越多),因而其倒挂的情况比较明显;缴费年限比较长(35年及以上)的`群体,由于其养老金自然增长的幅度大一些,因而其倒挂情况则不明显,个别人甚至不存在倒挂的问题。

此外,由于退休时点和退休时的年龄各有不同,因此个体之间的倒挂情况也各不相同。

Q2:怎么解决养老金倒挂?

为了解决倒挂问题,广州在2009年出台了市8号文,采取每一社保年度退休人员加发一个固定金额待遇的办法,对倒挂人群每月加发固定金额,近几年调整到加发535元/月,俗称“倒挂补贴”。

2012年,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解决省直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22号,以下简称省22号文),采用“定额、定比、计发系数”等“三要素”,解决了省直单位2006年7月1日后部分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倒挂的问题。

为使市8号文与省22号文相衔接,2014年,广州市参照省22号文出台了《关于解决广州市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倒挂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0号,以下简称市50号文),基本解决了广州市2006年7月至2013年6月间部分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倒挂问题。

但由于近年国家年度调整养老金的增幅仍高于新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自然增幅,广州2013年7月及以后各年度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仍存在倒挂的现象,亟需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基于此,鉴于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间新申领养老金的人员,已加发了市8号文待遇(535元/月),已初步解决了其养老金倒挂问题,此次旨在妥善处理市8号文确定的倒挂水平与参照省22号文确定的倒挂水平的衔接问题,因此,要将加发金额与原市8号文待遇(535元/月)进行对比,其中加发金额高的,高出部分予以补发,市8号文待遇高的,高出部分转化为地方保留津贴予以固化,维持其原来的待遇标准,并结合国家和省的养老金调整逐步冲销。而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间新申领养老金的人员,在退休时未再加发市8号文待遇(535元/月),但其与之前退休的人员之间仍存在养老金倒挂问题。因此需参照省22号文思路,对其采取直接加发待遇的方式解决,不再与市8号文待遇(535元/月)对比。

所以,广州市在继续参照省22号文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市实际,制定了解决方案,同时出台了市2号文和市3号文,意在解决了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间部分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倒挂的问题。

Tips:

三种途径了解个人待遇计算情况

广州市企业退休人员都很关心自己的待遇,如果想知道自己的待遇是怎么算出来的,有三个途径可以让你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第一种途径:登录广州市人社局的门户网页进行查询和打印(网址:)

(登陆广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通过[便民服务]栏目中的[个人社会保险查询]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通过输入个人帐号、密码登陆网上办事大厅。其中个人帐户为本人二代身份证号码,密码为退休人员自行设定,若没有变更过,则初始密码为本人10位数的社会保险个人编号。社会保险个人编号不足10位的,前面加1,中间补0补齐10位。为保障参保人的信息安全,如果退休人员是第一次登陆,则系统弹出注册校验框,提示并要求进行信息校验,请退休人员按照提示完成校验和初始密码修改,校验通过才可完成后续操作。

第二种途径:到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街镇基层服务平台或者自助打印机进行打印;

第三种途径:对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有地方保留津贴的新增企业退休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在7个工作日内,邮寄纸质告知书,逾期未收到的,可按第一或第二种途径获取。

退休人员在认真阅读了文件和调整明细的计算过程之后,如果还有疑问待解答,还可以有三个渠道进行咨询:

一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的“政民互动”频道进行咨询;二是拨打热线电话12345、12333咨询;三是到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退管服务机构或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咨询。

18.06万退休老人受益于此次广州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含一次性补发额)本月27日就将发放到位。24日下午,广州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日前出台的养老金倒挂“补差”文件进行了具体解读。

据介绍,涉及调整的退休职工可通过三种途径查询自身待遇调整的情况。

谁受益?

2013年7月后退休者

据了解,从2006年起,国家和省连续多年大幅度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使得每年的养老金年度调整幅度都高于养老金计发自然增长的幅度,造成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出现了“早退休,待遇相对偏高;晚退休,待遇相对偏低”的现象,此即所谓“养老金倒挂”问题。

广州市人社局表示,该局较早意识到这一问题,并自2009年开始多次出台政策予以调整,目前已基本解决2013年6月30日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倒挂问题。不过,由于近年国家年度调整养老金的增幅仍高于新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自然增幅,2013年7月及以后各年度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仍存在倒挂的现象。

据市人社局巡视员黄远飞介绍,本次调整即针对广州市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共涉及18.06万退休职工。具体分为两类人群:第一类为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新申领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第二类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新申领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他表示,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含补发额)将在9月27日发放至退休人员的存折上。待遇调整后,预计每年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将增至8.63亿元。

涨多少?

依实际情况有高有低

市人社局强调,此次补发金额的多少与退休人员的退休时间、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有关。由于每位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各有先后,原来领取的待遇水平各有高低,所以此次调整的水平也有高有低,加上补发待遇的时点不同,因此,本月领取到的待遇金额各有不同。

那么,退休人员怎么知道补发金额和待遇是怎么算出来的?黄远飞表示,有三个途径可供查询了解:1、登录广州市人社局的门户网页进行查询和打印(网址:)。2、到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街镇基层服务平台或者自助打印机进行打印。3、对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有地方保留津贴的新增企业退休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在7个工作日内,邮寄纸质告知书;逾期未收到的,可按前面两种途径获取。

今年7月后退休、未纳入本次调整的人员怎么办?黄远飞称,下一步,对于2016年7月后新申领养老金的人员倒挂待遇的处理,将按省人社厅的工作安排,结合工资增长率、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幅度、视同缴费账户和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因素研究确定。

算一算

可以多领多少钱?

第1步

根据申领时间,看你属于哪类群体

本次待遇调整共分两类人群,第一类群体:(1)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申领养老金的人员(即2013社保年度退休职工),(2)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申领养老金的人员(即2014社保年度退休职工);第二类群体: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申领养老金的人员(即2015社保年度退休职工)。

第2步

按按计算器

第一类群体

计算相对复杂些,复杂之处在于,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定额金额还须与广州市《关于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通知》(穗劳社养〔2009〕8号,以下简称市8号文)办法计发的待遇(即每人每月535元/月)进行对比。

计算出的定额金额高于535元/月的,按照定额金额补齐;低于535元/月的,拿到手的待遇不变,但差额部分转为地方保留津贴予以固化,按政策规定不纳入今后的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并结合国家和省的养老金调整逐步冲销。(注:2013社保年度退休职工,定额金额=770元 系数;2014社保年度退休职工,定额金额=905元 系数。其中系数根据累计缴费年限及申领养老金时间确定。)

案例

黄女士,2014年11月退休,缴费年限25年8个月。当前养老保险待遇为2594元/月(其中,基本养老金2059元,市8号文待遇535元/月)

1、计算定额金额(A)

A=定额金额=905元 系数(查表为76.93%)=696.22(元/月)

2、比较定额金额(A)与市8号文待遇(B)

(1)因为定额金额(A)大于市8号文待遇(B)

计算两者差额 C=A-B=696.22-535=161.22(元/月)

(2)从首次领取养老金时补发,并参与年度调整。

2014年补发月标准=161.22(元) (2014年12月)

2015年补发月标准=2014年补发月标准 (1+2015年普调定比)=161.22 (1+5%)=169.28(元)(2015年1月至今)

补发金额

补发月标准 补发时段 补发月数 补发金额

2014年161.22元 201412-2014121个月161.22元

2015年169.28元 201501-20151212个月2031.36元

2016年169.28元 201601-2016099个月1523.52元

补发合计 3716.1元

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前为2594元/月,调待后为2763.28元/月

制表/尹锋峰

第二类群体

加发金额=1070元 系数。加发金额从企业退休人员首次领取养老金之月起发放,并一次性补发到退休人员养老金账户。每月加发金额正常参与年度调整。

案例

沈先生,2015年10月退休,缴费年限40年。当前养老保险待遇为3203.95元/月。

1、计算加发金额

加发金额=1070元 系数(查表为31.41%)=336.09(元/月)

补发金额

补发月标准 补发时段 补发月数 补发金额

2015年 336.09元 201511-201512 2个月 672.18元

2016年 336.09元 201601-201609 9个月 3024.81元

补发合计 3696.99元

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前为3203.95元/月,调待后为3540.04元/月

制表/陈泳梅

案例

王先生,2014年12月退休,缴费年限44年1个月。当前养老待遇为4092.85元/月(其中,基本养老金3557.85元/月,市8号文待遇535元/月)

1、计算定额金额(A)

A=定额金额=905元 系数(查表为34.61%)= 313.22(元/月)

2、比较定额金额(A)与市8号文待遇(B)

因为市8号文待遇(B)大于定额金额(A),计算两者差额 C=B-A=535-313.22= 221.78(元/月) 记为地方保留津贴。

3、养老保险待遇变化情况

调整后待遇= 基本养老金+定额金额+地方保留津贴=3557.85+313.22+221.78=4092.85(元/月)

调整前后养老保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