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问一下:1,如果我星期一申请辞职,希望这个星期就离职,那么离职日期应该是星期五呢还是星期日?2,我没有提前一个月,只提前了几天,请问如何计算赔偿金?3,原来公司和将来新公司之间如何交接我的关系,如何交接?大概要多久?一个星期里面来得及吗?问题较傻,感谢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