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志工作分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陕组通字(2003)81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选调生到基层任乡镇长助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通知,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同志任**乡乡长助理。
***同志为大学本科毕业生,参加工资时间是2003年9月1日,实行一年见习期,其满后转正定级。见习期直接享受定级工资,期满后在定级工资的'基础上可享受向上浮动一档工资的待遇,连续在基层工作八年,浮动工资可转为固定工资,中途调离基层,浮动工资自行取消。工资执行时间为2003年12月1日,月工资核定为:职务工资158元、级别工资158元、基础工资230元、工龄工资1元、地差2元、保留津补贴25元、交通费20元、生活补贴65元。
本人接知后务于2003年11月30日前到工作单位报道,山区津贴、粮户关系到有关单位办理。
中共***委组织部
二00三 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