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职,有纠纷请探讨

本人与公司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经营模式转变,提出辞退本人只补违约金,本人另提出经济补偿金要求被拒。后我与公司签订一份协议,按违约金+补偿金之合的80%支付,但要求本人再上半个月班。这份协议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签字给公司了,但我这份只有副总签字,没盖章。公司提出,在拿领钱的时候必须交回辞职信和这份协议,而且钱不能离职当天给,必须一个月后发。也拒绝给我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就在本人履行协议继续上半个月班期间,公司给本人切断电脑网络,并且给本人另安排办公室从事与本人岗位无关的工作。本人已和公司闹僵,在此情况下,只希望维护个人最大化的利益。
问题:
1、目前本人已上完这半个月班,因为这份协议不公平,是否可以拿这份没公章的协议申请劳动仲裁申请100%的违约金和补偿金?
2、因为公司逼我写辞职,本人决定与这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能得到补偿金和违约金。
3、本人最后这半个月班,公司是否应该给工资(有打卡录象)?
4、公司给我交的社保都是按最低交的`,当时本人虽了解但处于弱势,现在是否可以申请赔偿?试用期未给上的保险是否也可以一起追讨?
4、离职后,公司拒绝给本人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影响本人求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5、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入职一个月之后的第N天,晚签N天合同,是否可以申请这N天双倍工资?

本人真诚希望得到各位指点![ 此帖被啊毛毛啊在2011-05-14 11:30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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