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发2010年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单位去年年底发放了年终奖金,经理的年终奖金应发33555元,因为上级公司对我公司未进行考核,实际发放数为应发数的80%,即26844元,发放时按10%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今年8月底上级公司对我公司的'考核得出结论,补发去年的年终奖金,但这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计算?注:经理从去年到现在的月发工资为3356.3元。

关于补发2010年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