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假的法律知识

我是从2009年9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工作一年多了,单位说要满两年才能享受年假,是否合法?单位手册上写的是“工作满一年,次年开始享受年假”这个“次年”单位非说是做满两年的'意思,是否玩了文字游戏?现在我要走了,因为之前有回家探亲一次休了6天(不让休年假,说是没满两年)现在要走了,居然要扣掉6天的工资,而且最低工资仍旧是960,我是否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自保?

关于年假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