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想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办

我在一家国内公司,刚刚一个月还在试用期内,现在不想继续工作下去了,结束双方的关系。

公司员工手册上写到试用期内如果要离职需要提前1周书面通知,但是在劳动合同上却写着双方任何一方如果对对方有权随即解除劳动合同。这个矛盾在我报道的`时候就已经和公司提出过,当时似乎没人看出这个矛盾,人事经理想了很久才回答我一句,一切按劳动法办理。

所以想问问,如果我现在提出离职是要提前1周还是随即就可以,我听人说最好是提前1天通知,是不是这样?

最后补充一下,虽然看到了劳动合同也签了字,但是1式2份并没有将另一份交给我,理由是上面只有试用期的工资及福利标准,要到试用期结束后将转正的工资福利填入后才可以交给我,这样是不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呢?

2个问题,还望解答。谢谢!

试用期内想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