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但公司总部在外地怎么办?

我于2005年9月进入我公司(国企)河北办事处,当时的劳动合同签了一年,但在劳动合同上又规定“在合同到期日前一个月,双方如不想续签合同应提出书面通知,没有提出通知,该合同到期之日自动续签相同的时间”。我部门在今年4月初换了领导,在国企里一朝天子一朝臣,新领导上任不久就开始了行动,我和同事在4月20日收到口头通知,以岗位调整,我们原来的岗位被取消,要我们整理交接手续,在4月30日整理完毕。但在最后交接时我向新来的领导索要我的离职通知书。我现在想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但是听一些人说,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愿受理外地的案件(我所在的公司总部在外地,我任职的地方只是个办事处而已)。我现在也不知该如何是好。希望兄弟姐妹能给出建议 。

劳动仲裁但公司总部在外地怎么办?